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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海軍說道:“馬太師,我做一個小結吧,荷蘭人總共九艘戰船,被擊沉了五艘,被俘虜了一艘,逃出來了三艘。這樣的總結,沒問題吧?”
馬太師點了點頭,說道:“嗯,就是這樣的了。”
鄭海軍說道:“荷蘭人的總督普特曼斯還真夠幸運的啊。馬太師,你不是說俘虜了一艘荷蘭人的戰船嗎?當時俘虜了多少人呢?”
馬太師說道:“大概有一百多人吧。我就說說明朝方面對這場戰爭的記載。料羅灣海戰之後,福建巡撫鄒維璉向崇禎皇帝上奏料羅灣海戰的戰績,他是這麼說的,計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馘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版鉅艦五隻,奪夷夾版鉅艦一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隻,奪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夷屍被夷拖去,未能割級者,累累難數,亦不敢敘。”
“什麼意思呢?馬太師,你給我翻譯翻譯一下唄。”高峰義說道。
馬太師說道:“明朝方面,福建巡撫鄒維璉向皇帝遞交的戰報,說他們總共生擒荷蘭人一共一百一十八人,斬首荷蘭人的人頭共二十顆,燒掉荷蘭人的大型戰船共五艘,俘虜荷蘭人的大型戰船共一艘,擊沉敵方小船五十餘隻。這個數目,就跟我之前說的海戰數目,對得上了。本次海戰當中,繳獲敵方的盔甲、刀劍、指南針、航海圖等等物品,在福建都有儲存。至於本次海戰當中,被炮彈打死的荷蘭人而被荷蘭人拖走的,數不勝數,不好統計所以,就不上報了。”
鄭海軍說道:“按照明朝這邊的說法,戰績就是燒掉荷蘭人的戰船五艘,俘虜一艘,擊沉敵方五十餘艘小船,俘虜118人。這戰績,我覺得非常不錯了。那麼,荷蘭人那邊有沒有記載啊?他們究竟損失了多少?”
馬太師說道:“荷蘭人當時有一本書,叫《巴達維亞城日記》,是荷蘭人統治當今印尼雅加達時期的基本史料,主要內容是關於荷蘭人在亞洲的各種活動,是以古荷蘭文撰寫成的。按照《巴達維亞城日記》的記載,料羅灣海戰被俘虜的荷蘭人大約在一百人。這就跟明朝的福建巡撫鄒維璉的奏報對得上了。至於說,荷蘭人在本次海戰中,損失了多少,我就沒有那麼認真研究,不得而知了。不過呢,現在有很多歷史學家在研究這場海戰,根據他們的研究總結,1633年7月14日至1633年10月22日的料羅灣海戰中,明軍的兵力總共有50艘戰艦,100艘小型戰船和炮艇,荷蘭的兵力總共有20艘戰艦,50艘同盟海盜戰船,這就是兩邊全部的兵力了。傷亡方面,明軍有3艘戰艦被擊毀,80人陣亡,總共有150人在戰鬥中受傷,荷蘭方面有5艘大型帆船沉末,1艘大型帆船喪失機動能力被俘虜,50艘戰艦被擊毀,150人被淹死,250人陣亡,118人被俘虜,700人受傷。”
鄭海軍說道:“按照這個傷亡比例,我怎麼覺得明朝是贏得非常漂亮呢。”
馬太師點了點頭,說道:“對的,明朝方面是贏得非常漂亮的。這場戰爭最後,以明朝完勝而結束。料羅灣海戰戰敗之後,荷蘭人的總督普特曼斯逃回了臺灣,從此以後,再也不敢輕易到福建沿海一帶了。至於說普特曼斯逃回臺灣之後幹了什麼呢,我就不細說了,反正,料羅灣海戰戰敗後,他又幹了三年總督,就被解僱了,只能返回荷蘭養老去了。”
“馬太師,我記得清朝的時候,跟西方國家打仗,打了敗仗,會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賠款啊,割地啊。鄭芝龍當時沒叫荷蘭人賠償嗎?”高峰義問道。
馬太師說道:“鄭芝龍嘛,他當時還真叫荷蘭人賠償戰爭損失了。普特曼斯逃回臺灣大員1個月之後,鄭芝龍透過荷蘭人信得過的中國商人帶了一封信前往臺灣大員,交給了普特曼斯。鄭芝龍的信中是這麼寫的,指責普特曼斯發動對明朝的侵略戰爭,按照中國的法律普特曼斯應當被處死。不過呢,送信的人非常能說會道,當時就公開宣稱,鄭芝龍和明朝的大官都很想要和平,荷蘭人發動的這場戰爭讓他們非常痛心,如果荷蘭人願意賠償幾艘戎克船,或者賠償本次戰爭明朝的損失,明朝將既往不咎,明朝和荷蘭即可重建和平的關係,恢復貿易,不過呢,有個前提條件,普特曼斯必須先寫信去認罪。”
鄭海軍問道:“普特曼斯寫信認罪了嗎?他肯定不會這麼輕易的寫信認罪吧。”
馬太師說道:“普特曼斯當時沒有答應。他非常不服氣啊,想再次組織艦隊,對明朝發動第二次戰爭。大家想想就知道了,荷蘭王國,當時在歐洲可是號稱海上馬車伕的國家,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強國,怎麼可能會承認輸給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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