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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幻想我能成為港片裡黑道老大,手下帶著數百小弟,叱吒風雲。
畢竟只是幻想罷了,到底還是沒能成那樣的人,不過那個年紀裡到是有個奇蹟發生在了我的身上,再一次械鬥中,衝在最前面的我完好無傷。
那是我差不多一統了學校之後,畢竟在那些面裡包吃住的學校意味著的就是人少。
九歲那年,四年級的我一統學校的一百來號男生。
惡名遠揚大概就是我了。老師和父母也知道這件事情,但是都沒有阻攔的意思。
老師是因為和我父母聯絡之後,父母表示不要讓他們管。在家裡的錢和關係之下,老師們乾脆就是兩眼全閉了。
父母則是認為,我一個小孩子翻不起什麼浪,搞不起什麼事,全當玩耍來了。
港片,你知道吧,最重要的就是義氣了。
本來嘛,那個年紀在學校學的是毛皮,在電影裡看的也是毛皮。
“哥,我被學校外面的混混打劫了。”械鬥就是因為這句話引起的。
學校裡面的鬥爭,我本著老大的地位,只能勸不能打,這趕上了校外的事情了,我自然要討個公道。
小孩子哪裡知道法律和權益?就算知道也不會去利用吧。
誰的拳頭大,誰的人多就是那個年紀的硬道理。
“敢欺負我的人?gtmd!”這話大概是我這輩子號召力最強的一句了。
一傳十十傳百,一個學校的男生就全部得到了這個訊息——
“週四下午吃飯的時間,校門口集合,有傢伙的帶傢伙。”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是週五。
我當時就罵他是個蠢蛋,週五小學生都有人接回家的,還打架?就算是聚在一起摔麵包都會被罵到狗血淋頭。
唉,我突然發現,我小時候還是蠻有頭腦的,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越長大越笨。
果然週四下午,學校門口密密麻麻的聚集了四十多號人。雖然大多是赤手空拳,但是還是有些人拿著傢伙的。
我也忘記我從哪裡拿的一個棒球棒了,反正我就是拿著棒球棒頂在了第一的位置。
雖然都是小學生,但是黑壓壓一片看過去也是極有氣勢的。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特別是小孩子的生活裡,走露風聲這種事情才是正常的。
但是到畢業後各奔東西,我們也沒找到那個給小混混透露風聲的“走狗”。
小混混那邊也聚集了幾十號人,雖然沒我們人多,但是畢竟是混混。
年紀普遍比我們大,手中的裝備也精良的一筆。
領頭的那人手裡更是拿著閃閃發光的砍刀。
我承認我看到那刀的時候,我心虛了,也就是慫了。
但是一想到身後還站著幾十號“兄弟”,我也只能硬著頭皮頂了上去。
“就是你打劫這學校裡的人?”我用盡全力抬起手中的棒球棒,直衝衝的指向了領頭那人。
那人一頭彩色的頭髮,身上穿著釘刺裝,說真的他是我見到的最早的一個殺馬特。
“小不點,聽說你打算滅了我們?”那人說話的語氣極其不屑,大概是因為他年紀比我們大幾歲的緣故吧。
我當時也只能鐵著頭頂回去了,但是我自己都知道,我的氣勢已經崩完了。
“你,你不應該,應該搶他的錢。”我說話已經變得結結巴巴的了。
隨著說話的時間,我推把找我來說被搶的那個人推了出去。
人都有趨吉避凶的心理,我也不例外。
畢竟,我確實只是個生活在地球上,沒有超能力的小學生罷了。
之後我們又扯了一會嘴皮,終於在我氣勢已經摔碎在地面的時候,那彩毛把他手中的刀舉了起來,橫在身前。
“呵呵,小兔崽子們,我不想和你們說廢話,每個人都給我五塊錢,我就放你們走,否則,嘿嘿嘿……”他笑的很陰險,威脅的味道也毫不掩飾。
我知道,這事沒法善了了,要是真的沒人給他五塊錢的“贖金”,我在整個學校的名譽就全部倒地了。
沒有再扯皮了,我抄起手中的棒球棒就衝了上去。
那時的我已經不奢求身後的人能全部跟著我上了,只希望不是孤身一人衝上前就好了。
那染髮的混混顯然也沒了到我的舉動,第一時間內他並沒有反應過來。
說真的,那時候我要是有現在的速度,和力量他會不死我不清楚,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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