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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鵬、高海瑞、丁宏、澹臺三兄弟、柳東旭、王天嬌、丁羽幾人都比較認同,文化的傳播可以改變華夏帝國,使得民眾凝聚帝國精神。
“除了文學作品,還有影視作品,這也是一種極好的宣傳途徑,能凝聚一些熱血氣質。”丁一繼續侃侃而談。
“影視作品是一種透過攝影機拍攝記錄在膠片上,透過播放器放映出來一種已完成藝術作品的統稱。影視作品也是一種藝術作品,它由攝影藝術以及聲音結合,融合了視覺與聽覺藝術。”
“影視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統稱為影視作品。它是指攝製在一定物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視作品不是電影劇本或指令碼,而是指拍攝完成的影片。”
“電影藝術與電視藝術相比,兩者在藝術表現形態上非常接近,都是時空融合、視聽融合、逼真與虛擬融合。電影與電視的合流趨勢越來越明顯,人們越來越多的透過電視機、監視器來觀看電影。同樣敘述故事的電視劇藝術和電視電影的界限已經越來越明顯。”
“電影與電視有著不同的藝術特徵:電影銀幕與電視螢幕不同,影院觀影方式與家庭收視行為不同,電影在故事的容量、接受的方便性、消費的經濟性等等方面存在侷限,但是電影也有自己獨特的媒介優勢,以及與電視不同的敘事特點。”
“影視是以複製、磁帶、膠片、儲存器等為載體,以銀幕、螢幕放映為目的,從而實現視覺與聽覺綜合觀賞的藝術形式,是現代藝術的綜合形態,包含了電影、電視劇、節目、動畫等內容。”
“這一切都逃不過藝人這個職業。藝人,自古以來,泛指有才藝、有才藝者,也用於身份自稱,作為職業,它與文人有一個規範的叫法,即“文化藝術工作者”(文藝工作者),現在多指娛樂工作者(影視歌)。”
“娛樂事業的發展,令藝人這個稱呼變得更廣。為了增加知名度以獲取更多報酬和機遇,歌手、演員、模特兒、舞者等從事娛樂事業的人士不止只在自己擅長的領域發展,而是向多方面發現。歌手不一定只唱歌,有時也可能會演戲;”
“而演員也可能從事舞臺劇、電影及電視劇等的演出工作。為了統一稱號,藝人便被用作統稱這些娛樂工作者,令藝人這個稱呼變得中性化。”
“在華夏古代,對藝人的稱呼有優伶、俳優、倡優、倡伎、伶人等。女性藝人給人的印象多數是屬於一種貧賤、不好的職業,因為‘妓’是包含歌妓、藝妓、舞妓與色妓的統稱,娼妓本作“倡伎”,後專指女性性工作者。”
“然而事實上色妓與其他靠技藝維生的歌妓、藝妓、舞妓等藝人是有區別的,意義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近代又稱女歌手為歌女。表演戲劇的工作者也都是屬於藝人,生、旦、淨、末、醜(現已將生、末合併為生)都是專門於表演的演員。”
“而自古以來各地戲劇甚至各國的戲劇都有不同的觀感跟職種,有些屬於表演家者雖然都是以表演技藝為主,但其實嚴格上來說卻也沒人說他們是藝人。”
“隨著時代的進步,藝人這一詞,基本上不用,都是用演員來形容這類人。影視演員、話劇演員、戲曲演員、小品演員、歌唱演員、相聲演員、舞蹈演員、雜技演員等。”
“藝人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他們對粉絲的影響非常大,粉絲可能會因為藝人的一點動用,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那麼就得規範藝人的德性。”
“明星藝德滑坡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要麼見諸報端公之於眾,要麼在行業內部口耳相傳,經常令藝人群體乃至演藝圈陷入信任危機,成為文化領域為人詬病的一大痼疾。”
“為何有的藝人一旦走紅就飄飄然耍起大牌,明星乃至整個演藝圈又該如何重新贏得公眾的信任和尊敬,這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藝德滑坡通常表現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恃才傲物型。這類藝人通常具有一定的藝術才華,在演藝道路上發展得比較順利,有代表作和觀眾緣。他們的作品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同時,收穫了金錢、鮮花和掌聲。於是,初心失落、自我膨脹,逐漸以藝術大師或者精神貴族自居。”
“有的把各色當個性,隨意地斥責他人,傲慢地打壓後輩,對比自己名氣小、酬勞低、藝術經驗不足的同行吆五喝六,一副唯我獨尊、不可一世的模樣。有的缺乏契約精神,隨意更改劇本,甚至自帶導演、重組團隊,現場撤換製作班底。”
“第二種是一夜暴富型。他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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