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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隆冬十二月,我十六歲,正直充滿叛逆的年紀,同時也是情竇初開的年紀。

在那個寒假我鬼使神差迷戀上了鬼步,總覺得又拽又個性,每逢假期,都會有一群少年聚在市中心廣場pk鬼步,只要有時間,我都會和閨蜜跑到那裡去看,甚至一看就是兩個小時。

我總覺得跳鬼步的男孩很帥氣。

那天我無聊的在翻qq空間,卻看到同學轉發的一段鬼步舞的影片,我認出他就是時常在廣場上跳舞,那群少年的其中之一。

我忍不住在下面評論道:很帥!

萬萬沒想到,在影片裡跳鬼步的男孩也參加了評論,我好奇的的加了他為好友。

父母眼中的我乖巧懂事,從不熬夜,可是那天晚上我卻破天荒的和他聊了一夜,致使第二天大清晨頂兩隻大大的熊貓眼被老媽拉上去逛街。

他很有趣,和他聊天我很開心,我從不輕易表露自己的心意,總是把最真實的自己埋藏在心底最深的角落,他的身上彷彿用一種魔力,吸引著我去吐露心聲,我告訴他我想學,他出乎意料的回覆道:“我可以做你的師父。”

師父——我當時覺得好酷,也可以學到喜歡的舞蹈,何樂而不為?所以我想也沒想,就叫了他師父。

一聲師父,彷彿把時間拉回到了古代,如今,我特別慶幸自己當年傻,沒有錯過他。

1那時美好的你

第一次和他見面,是在一個冬日的午後,我們約好在花城的林夕街去玩。

夕陽的餘暉揮灑在街邊法國梧桐的枝幹上,落下稀疏的斑駁的倩影,灑在少年白皙的面板上,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他那時帶著一頂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衛衣,黑色運動褲,一雙黑白運動鞋,休閒的風格,完美的襯托他頎長的身材。

街道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他看見遠處的我,衝我淡淡的一笑,長腿一邁踏著光向我走來,平靜的猶如一幅金光閃閃的圖畫。

他第一次站在我面前,只覺得那少年好高,那是我的身高還不到一米六,腦袋才到了他肩頭那裡。

他的大手輕輕拍了拍我的頭,頭上傳來一股涼意,垂眸微微一笑說道:“小徒弟,你想去哪兒玩?”

師父的手很涼,看來是在這裡等了我好久,我抬頭,愧疚的看著他,卻對上他那雙漆黑清明的眼眸,猶如一潭清淨的湖水。

彷彿一股電流通入我的身體,我的大腦一片空白,愣在了原地。

時間好像定格了一樣,四目相對,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那一刻彷彿不復存在,只有我與他。

是師父打破了這僵局:“怎麼了?”

我尷尬的笑了笑:“沒······沒什麼,去哪裡都……都好。”

商量了好久,我與他決定去附近的教堂轉一圈。

那天他教了我一下午,他很有耐心,事後才知道,在教我之前他的腰已經扭傷了,而我當時固執地還要他教我。

曾經我問過他,明明知道腰傷的那麼嚴重,為什麼不告訴我,卻還答應要教我。

而他惜字如金,輕描淡寫地說道:“因為你是我的徒弟啊!”順便還拍了拍我的腦袋。

相處久了,我才知道,他比我大一歲,是高二的一名學生,在這以前我還一直以為他與我一般大。

我們漸漸熟識,每次他看到我的第一個舉動就是走過去摸我的頭,我總是裝作很生氣的樣子告訴他:“不要再摸我的頭啦,會長不高的!”

可是沒過兩三分鐘,他都會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說實話,我對他的很無奈。

他對我真的很好,待我就像對待親妹妹一般,時時刻刻為我著想。

那次他跟我約好上午十一點準時到市中心廣場三樓,他說他們舞團會在那裡跳舞跳到下午四點,讓我務必要準時到達,本想拒絕他,但看到他清澈如水眼眸中的誠懇,不由心頭一軟,點點頭便答應了他。

新年剛剛過去,春天如約而至,空氣裡洋溢著溫暖的氣息,蔚藍的天空中飛過的鳥兒的叫聲都是懶洋洋的,鑽到耳朵裡舒服極了。

小區離花城中心廣場有好遠一段距離,如果步行的話要差不多一個小時,坐公交也要二十分鐘,不幸的是我從小就暈車,更別說坐公交了。

更悲哀的是我竟然對一切抗暈車的藥物過敏,記得小時候坐火車去旅遊,老媽怕我暈車給我吃了藥,害我過敏了一個星期才從床上爬起來,現在想想那種又痛又癢的感覺,都覺得瘮得慌,實在是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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