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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守口如瓶(1)
胡檢察官等四人來到嚴偉辦公室。胡檢察官對嚴偉說:“你是嚴偉吧?”
嚴偉鎮靜地回答:“我是,你們這是……”
“我們是市檢察院的。有些事情想找你瞭解,請跟我們走一趟。”
“我可以問問是什麼事麼?”
“到了那裡就知道了。”
嚴偉問:“我用不用準備牙具和行李?”
胡檢察官沒想到他會問這樣的問題,愣了一下說:“暫時不用。需要時我們會通知你的家人。”
嚴偉笑笑:“我是光棍兒,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走吧。”
夏檢察官說:“等一下,我們要搜查你的辦公室。這是搜查證。”
嚴偉攤開雙手,做出一個無奈的手勢。檢察官們開始搜查,動作很重。嚴偉馬上提醒道:“最好輕一點。現在連裝卸工都知道不能野蠻裝卸。”
檢察官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提醒”,有些尷尬,卻不能否認嚴偉的意見是正確的,只好輕手輕腳地搜查。
檢察官認為,嚴偉向孫經理行賄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因此對他已不是“詢問”,而是審訊了。嚴偉從容自然,有問必答。但是辦案人員對他的回答並不滿意。於是決定對他上“手段”。
一束強光照射嚴偉的臉,把他的臉色照得慘白。這是辦案人員常用的一種手段之一。把他的臉置於強光照射之下,可以發現他臉上一絲一毫的情緒變化,對判斷他的心理活動有幫助。另外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首先在氣勢上讓他處於劣勢,被強光照得久了易產生煩躁情緒,更便於突破他的心理防線。最初發明這個審訊辦法的人也許就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吧。
審訊進行得很不順利。自從進入僵持階段,雙方沉默了很長時間。胡檢察官問嚴偉:“你想得怎麼樣了?”
嚴偉不動聲色地說:“就那點事還用想麼?如果你想讓我把事情的經過再說一遍,我就再給你們……”
胡檢察官打斷他說:“我想問你,買你房子的人那麼多,為什麼你對孫福堂的這件事記得這麼清楚?”
嚴偉答:“我是經理,我並不管買房子。那是下面銷售人員的事。經我手出去的只有幾套,當然記得就清楚。特別是孫經理這套,我還給他優惠了一點。”
“優惠多少?”
“也就萬兒八千的吧。”
“據他自己說,他可是一分錢沒花。”
嚴偉哈哈笑道:“他一定是給你們整糊塗了。”指著強光燈說,“他哪見過這世面?還不是你們怎麼引他怎麼說。”
胡檢察官不高興了:“你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們搞逼供信?”
“你們搞了什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們就因為他的胡說八道把我弄到這來了,你們已經犯了錯誤。如果繼續犯下去,就不好收場了。”
“新鮮啊,你吃錯藥了吧?”
嚴偉用譏諷的口吻說:“我可能吃錯藥了,但決不會辦錯案。”
胡檢察官叫起來:“嚴偉,你也太猖狂了。”
嚴偉毫無懼色:“你是執法者,你比我知道法律的嚴肅性。法律講究的是重證據,輕口供,你們是怎麼做的?你們說我行賄,證據呢?”
“證據就是那套房子。”
“笑話。明明是人家自己花錢買的房子,居然成了行賄。你說孫武冤不冤哪!”
胡、夏檢察官互相看一眼,有點意外。胡檢察官小心翼翼地問道:“你是說,那房子是孫武買的?”
嚴偉冷笑道:“當然了,不信你們去查呀!”
第一次審訊草草收場,嚴偉被臨時關進收審所。監室正是孫經理先前住過的那一間。
第三十九章 守口如瓶(2)
嚴偉走進監室,警察就在後面把鐵門“哐”地一聲關上了。這種地方嚴偉以前進來過,所以知道里面的“規矩”。他先是雙手一抱拳,謙恭地問:“哪位是老大?”
牢頭兒端坐著很威嚴地“嗯”了一聲。嚴偉馬上掏出一包玉溪牌香菸遞上去。牢頭兒很受用地笑納了。
旁邊一位囚犯驚喜地說:“中華和玉溪,混得很牛逼啊。”這是社會上小範圍流傳的一種說法,是指看抽什麼煙就知道混得怎麼樣。原話是這樣的:石林哈德門,混得不是人;泰山一枝筆,混得還可以;中華和玉溪,混得很牛逼。在他們眼裡能抽得起玉溪煙的人,自然是混得很不錯的主兒了。
牢頭兒問嚴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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