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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刑警嗎?”他問。

“嗯,對啊。”

刑警叼著煙,擦了兩、三次火柴點著煙。乳白色的煙霧飄過勇樹的面前。

“請問這是甚麼?”

勇樹指著腳下的小圖形問。

“是狗。”刑警回答,“是北岡的愛犬,名叫麥克斯。聽說北岡很疼愛它,出門的時候都會帶著它。那隻狗也被殺了,被割斷喉嚨。”

刑警用右手做出割喉的動作。

“為甚麼連狗也……?”

“不知道,可能兇手討厭狗吧。”

勇樹抬頭看著刑警,以為他在開玩笑,但刑警並沒有笑。

“兇手是剛好路過的暴徒嗎?”

勇樹試探地問道。刑警陶醉地吸了一口煙,輕輕點了點頭。

“這個可能性相當大。如果是計劃性犯案,就產生了一個疑問,為甚麼兇手知道北岡在那個時間經過這裡?這裡一到晚上就幾乎沒有人經過,或許認為是暴徒所為比較合理。不過,北岡並沒有被偷走任何東西。”

“可能是頭腦有問題的暴徒,”勇樹說:“絕對不可能是認識北岡哥的人殺了他,雖然我都是從我哥口中得知他的事,但我知道他很優秀,因為我哥哥很信賴他,半吊子的人不可能勝任我哥的捕手。”

他越說越激動,那警抽著煙露出好奇的眼神,勇樹害羞地低下頭。

“你不打棒球嗎?”刑警問他。

勇樹猶豫片刻,回答說:“我沒有才華。”

“才華?任何人只要多練習,球技就會進步。”

“不行,如果只能練到這種程度,我情願多花時間用功讀書,考上一流大學。”

“甚麼意思?讀書當然很重要。”

“該怎麼說……我家沒辦法讓我們把打棒球當成遊戲,我哥打棒球並不是因為興趣,而是他的生存方式。雖然我哥確實很有棒球天分,但我沒有,所以我只能好好用功讀書,考進一流大學,進入一流的公司。早就有人對我說過這番話了。”

“這番話……是誰對你說的?”

“哥哥。”

勇樹清楚記得當時的情況。那時候他剛進中學,讀二年級的武志已經展現了天才投手的本領,開始在國中棒球界受到矚目。勇樹十分崇拜哥哥,也希望可以加入中學的棒球社,但武志用嚴厲的口吻對他說:

“你覺得自己棒球打得很好嗎?”

“雖然我打得不好,但只要多練習就會進步。”

“不行,光是有進步還不行。我打棒球,是因為以後要靠這個吃飯,你應該知道家裡很窮吧?棒球手套也不便宜,家裡沒這麼多錢可以讓我們把棒球當成遊戲。勇樹,你很聰明,最適合靠腦袋賺錢,你要靠讀書出人頭地,我要成為職棒選手,我們一起努力,讓老媽過好日子。”

勇樹並不是不瞭解哥哥的意思,但當下還是無法接受。於是,他決定先去參觀棒球社訓練的情況,當天就決定聽從武志的話。

武志的練習量太驚人了。勇樹難以相信他可以這麼長時間地持續活動身體,他終於瞭解,這就是哥哥所說的“打棒球不是遊戲”。

於是兄弟兩人決定,武志專攻棒球,勇樹用功讀書。那天之後,勇樹比別人加倍用功讀書,因為他知道,只有普通的努力,將無法和武志在棒球方面的成就匹敵。

“對我們兩兄弟來說,棒球和讀書都是為將來做準備,所以不能當作遊戲。”

刑警夾著香菸聽勇樹說完後,一言不發地看著他的臉。此時,勇樹才驚覺自己可能說太多了。

“時間太晚,我要回家了,不好意思打擾你工作。”

說完,他騎上腳踏車,用力踩著踏板。如果武志知道自己和刑警聊了這些話,可能會責罵他。

勇樹從學校回家時,志摩子正在做裁縫的家庭代工。平時這個時間,她都在附近的工廠做縫紉或是機械編織的工作,今天比較早下班。

“聽說今天很不平靜?”

勇樹脫鞋走進屋時,志摩子對他說。她從附近家庭主婦的口中得知了北岡明的死訊。

“哥哥有沒有說甚麼?”

勇樹擔心被紙門內的哥哥聽到,壓低嗓門問。勇樹看到武志脫在門口的運動鞋,知道他已經早一步回到家,正躺在隔壁房間休息。

“沒有,他甚麼都沒說。”

志摩子搖著頭。“武志一回家便悶不吭氣地走進裡面的房間。”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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