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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我趁其不備,將他們反殺,心中特別的憤怒,加上小時候父親教我的觀人識骨,分第一具時比較生疏,第二具就熟練多了,第三具,水到渠成。我把屍塊們丟到了天南市局,迷戀上了這種感覺,但此後再沒有好的機會分屍,直到半年後,大冬天的,我盯上了那一家人,又過了半年,我按捺不住了,想一次性殺的爽,混入黑勢力,一夜時間全部把他們解體。我有點殺瘋了,跑到大街上瘋狂的揮動,被關入了精神病院,接著逃了出來,瘋瘋癲癲的揮舞雙刀,遇見了一個拿燈和掃帚的面具人,就此出了家。”
我冷聲道。“出家,好好的和尚不當,現在又跑到天南作亂?”
“住持讓我到天南來送信,我遇見了想割我小傢伙的光頭強,聽了他的煽動,重新引燃了我的殺心。”分屍大魔王解釋道。
裴奚貞懷疑的道:“你的頭毛挺長啊,現在的和尚不光頭了?”
“當年雖然被剃光了頭髮,但住持嫌我殺氣太重,最終看在那個面具人的面子,住持收我做了俗家弟子。”分屍大魔王輕聲嘆息,他無奈的道:“住持講了,頭髮即執念,執念只能自行消散,才能一心向佛。他只給我定了一個規矩,頭髮不能超過一寸,否則視為執念太重,將逐出山門……”
接下來,我們花了半個小時,將小傢伙獵手跟分屍大魔王的諸多劣跡問完,便結束了審訊。林慕夏伏在電腦前的戶籍系統中搜了下四河市的“51歲李逍遙”沒任何記錄,甚至連叫李逍遙的也沒有。我們覺得有點蹊蹺,林慕夏抽了分屍大魔王的半管子血,來到鑑證室化驗DNA……
第七百二十六章:11樓的住戶
我望著忙碌的多功能警花,走到她身側說:“慕慕,瞅分屍大魔王,不像在說謊。戶籍系統中沒有他的資料,除非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銷戶了,第二是他家住的地兒偏僻,因此他是黑戶。沒準這兩種可能性同時存在,倘若如此,DNA庫中是不可能有記錄的,畢竟他五十多歲了,繞是家在市區,那時候DNA庫的建設度不完全。”
“死馬當活馬醫了,先試試吧。”林慕夏專心的操作裝置,約過了兩個小時,比對結果出來了,確實沒有記錄。
我們決定一查到底,到分屍大魔王的藏匿地點。經過盤問,他交代了來到天南市的住址,城北一家廢棄的工廠,也正是二十年前他第一次分三個警員屍體的案發現場。考慮到分屍大魔王可能還有餘黨的緣故,我們檢查好裝備,便立即行動。
裴奚貞一晚上沒睡好,所以我負責開車,載著他和林慕夏前往廢棄工廠。
下午兩點,我們抵達了目標地點,這家工廠近乎被野草給覆蓋了,破敗的廠房掛了不少蜘蛛網,如果不是有一條開闢的路徑,我還真懷疑分屍大魔王忽悠我們。行入了廠房,我們看見不少門都跟破爛似得,確認了沒啥危險,便分開搜找,花了十分鐘重新碰頭,唯獨最裡頭那有一道緊鎖的門,十有八九是分屍大魔王的房間。
林慕夏掏出金屬絲,很快將其撬開,房間的佈置極為簡單,桌子、床、蠟燭和一個布袋包袱。
我走上前,解開了包袱,除了一些衣物,還有張手繪的人體骨骼圖,標註的一清二楚,甚至連胖多少瘦多少骨頭就偏多少尺度,均註釋的極為清楚。分屍大魔王就是憑藉這玩意,將一具具屍體和活人崩析分離,俗話說熟能生巧,加上他打小的耳濡目染,分一具屍對於他來說,就像我們普通人喝水吃飯一樣簡單。
廢棄工廠沒被的收穫,我們返回了部門。
裴奚貞敲著二郎腿,他一邊逗鸚鵡一邊道:“小宇,我覺得分屍大魔王隱瞞了很多案情。”
“嗯,我從沒打消過對他的懷疑。”我伏在桌前,一一細數的道:“先不追究他是不是真叫李逍遙。這金龍火鳳刀,當它們從一對廚具變成一對兇兵,沾染的人血便不再少數,怎麼可能只有我們手頭案檔中那些條?分屍規模最大的一次,便是那52人的黑勢力,憑50多條就想把金龍火鳳刀變成兇兵?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認為不可能。”
“不僅如此,他講的第二次到天南市來做的案子,所有的案情、出發點,給我感覺特別的牽強。”林慕夏抬手攏了把頭髮,她眸子流光的道:“雖然說不出分屍大魔王的口供哪點有漏洞,但帶給我的感覺,完全信不起來。”
“沒辦法,人家如此積極的配合審訊,我們總不能拿嚴刑逼供吧?按他的毅力,打死他估計還是一成不變的話。”裴奚貞大腿悠來悠去,他扯動電話線將座機拉到近前,乾笑的道:“我問過分屍大魔王了,他說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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