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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見盒子裡裝的是在毛卜順舊店裡那隻皮箱中發現的帶假鑽戒的那截指骨。
她認真的道:“還記得下午我說有事要找你當面說嗎,當時因為胡一刀爆炸就一時忘了。經過骨質分析和DNA比對,這指骨不是毛氏一家三口的。”
“胡一刀不是說了麼,那屋子租給過都市爆破者,也賣給了富豪,說不定是他倆誰的呢。”我拿過盒子細細端詳著,接著說:“我覺得它應該有啥寓意在裡面,不然能被單獨儲存起來?”
“鑑定出指骨屬於一個25歲到28歲的成年男子,而且已經脫離人體骨骼組織7年到8年。”
“啊?”我聽到她說的頓時愣住,“這指骨挺神秘啊。”
“我從情報科那,查出坊間一個傳聞,真實性有待考證。”林慕夏用手捏著指骨,邊把玩著邊說:“江湖的賊王,摘星手,他早年出道時,第一次行竊便偷過來幾根金條和一枚鑽戒,他興高彩烈的拿去獻給師傅,卻被一眼看出就是假貨,將他逐出師門。摘星手決定自立門戶,鑽研盜竊之道,並把自己的小拇指給砍下,封存起來,每日拿出來觀看一眼,以此明志。隱忍而厚積薄發,盜走了最不可能被盜走的東西,籍此被封為傳奇賊王。”
“摘星手倒也有大魄力,怪不得現如今能以盜之名威震江湖呢,原來和古時的越王勾踐的風格差不多。”我聽完她所述的傳聞後,讚歎不已,旋即反應過來不對勁,再看向那截指骨時,我呆住了,“你……是說,我們很有可能拿走了摘星手至關重要的東西?”
“沒打招呼的就拿走,也算偷吧。”林慕夏嘴角彎起,“得知偷了傳奇賊王的寶貝,蠻有成就感呢。”
“你就不怕一覺醒來,內衣內褲都不翼而飛了?”我毫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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