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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爸、媽,您們不用提心,這裡畢竟是華夏國地盤,而且本來就是韓國人的不同,所以我不會有事的。”

陳楓臉上掛著樂觀笑容地安慰陳廣林和許淑梅道:“再說,我是未年人呢。法律會站在我這一邊的。”

陳廣林嘆了一聲氣說道:“希望如此。唉,爸沒用,你攤上了這麼大的事,我卻一點辦法都沒有。還好你認識了廖書市、程副市長這些大人物。”

陳楓連忙擺手道:“爸,您千萬不要自責。要怪只能怪我惹事生非,惹上了一般人家都惹不上的事。爸、媽,我們樂觀點,相信廖書記都支援我主動報案,說明一定不會有事。”

“嗯。”陳廣林和許淑梅只得點點頭。

第二天下午十點,陳楓在陳廣林和許淑梅的陪同下,到警察局報案。

警察局接案後,由於涉及七八個韓國人,事關重大,立即飛快地層層上報,最後檔案傳達到市高官廖承生桌面上。

廖承生立即緊急召集市委討論,毫無懸念地,包括廖承生和徐思鳴在內,幾個常委當場同意維護陳楓權益。

除此之外,廖承生更是直接指揮案件審理,讓警察局立即派出大隊人馬把金昊元叔侄、李玄途等人抓獲,並杜絕李玄途等人給韓國大使館打電話的機會。

而就在當天,省會突然進行一次司法突擊巡視,第一巡視目的地正是臨海市。

省司法巡視組在下午突然到來,著實讓廖承生、徐思鳴等人嚇得一跳,以為陳楓的案件暴露,省派人來敲打他們。

然而,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省巡視組明裡暗裡支援陳楓維護權益。

得到省會的支援,廖承生等人更沒有了顧忌。

本著先斬後奏的思路,臨海市警察局開足了馬力,飛快地收據到各種證據,然後趕在元旦前一天進行法庭審判。

審判結果是:金昊元和金勇寧尋釁滋事,迫害未成年人陳楓,給陳楓造成嚴重精神傷害,判處驅逐出境,並賠償陳楓五十萬元人民幣。李玄途、李應飛等人威脅迫害陳楓,判賠償陳楓二十萬,並給予外交警告。

金昊元叔侄聽到法院判決,大叫冤枉不服,要求上訴,並聯系韓國大使館。

法院判決後,廖承生等人給了李玄途、金昊元叔侄等人聯絡韓國大使館的權利。

一個星期後,在金昊元叔侄要求下,臨海市中級法院進行了二審,臨海市中級法院頂住了來自韓國大使館的壓力,二審維持了原判。

一個月後,省高階法院開庭,維持了臨海市中級法院的審判結果。

最後,金昊元叔侄被強制執行賠償陳楓五十萬,並被強制離境,終生不得再進入華夏國。

“我不要離開華夏國……嗚嗚嗚……我不要離開華夏國,嗚嗚嗚……求求您們,不要趕我走,我不想回韓國……求求您們、求你們您們……嗚嗚嗚……我不要離開華夏國……”

被強制遣送到飛往韓國的機場過程中,金勇寧哭求不已。

在華夏國,就意味著可以輕易找到漂亮的女朋友,娶到漂亮的老婆,上各種漂亮的女人;

在華夏國,就意味著能享受各種外賓特權,享受高人一等的特權生活;

在華夏國,就意味著天天有肉有酒;

在華夏國,就意味著天天能把水果當飯吃。

在華夏國,就意味著……

現在,被強制遣送回韓國,一切都沒有了。

從天堂墜落到地獄啊!

然而,不論金勇寧如何哭求,最終還是被準時押上了飛往韓國的航班。

回到韓國後,金勇寧和他父母擠在一個十幾二十平方米的租房中,而他的叔叔金昊元則不得不租住在一處陰暗的地下室。

連續一個星期,金勇寧天天吃泡菜,嘴淡得不得了,肚子天天咕咕地響。

“媽,我想吃肉。”

“勇寧,還有半個月才到過節,等過節的時候,一定會買。現在豬肉不便宜,要一萬多元(韓元)一斤。”

“那我要吃蘋果。”

“蘋果沒什麼營養,除了好吃,沒什麼用,那是有錢人吃的。超市裡一隻蘋果三千多元,我們哪吃得起?”

“那我要吃梨。”

“梨也不便宜啊,兒子。”

“那、那我要吃西瓜。”

“西瓜嘛,唉,好吧。我給你去買。”金勇寧媽媽見兒子瘸了腿可憐,只好答應了。在走出房門時,她不由搖頭嘆息道:“唉,這孩子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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