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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程晚夏轉身,走了。
她的眼前很模糊,她哭得很傷心。
那一年,她才15歲。
她覺得她經歷了人這一輩子,最大的悲哀。
……
漸漸地,程晚夏認命了。
她不再是以前那個千金大小姐,她只是一個沒有父親的單親孩子,而她那母親,僅僅只是在醫院做清潔工而已,她們家很窮,真的很窮。
但是,她覺得,她的日子還是要這麼過下去。
她在學校的時候成績很好,老師很喜歡她。
改掉了曾經任性的習慣,同學對她印象也頗好。
倒是安筱,為了讓自己更加貼切千金大小姐,總是一副很清高很高傲的樣子,程晚夏知道,安筱是怕別人看不起她。當了十幾年的窮人,突然這麼富裕,總是患得患失。
但高中的時候已經不是小的時候那麼膚淺了,對於這種有錢人家又愛裝*的小姐,其實沒有多少人會喜歡。
加之,程晚夏暗地裡,總是破壞安筱的形象。
認識王小佳也是這個時候,王小佳當時其實和安筱還挺好,因為王小佳轉學過來時,和安筱是同桌。
後來王小佳被班上一個調皮的男生嘲笑老土,王小佳躲在廁所哭,程晚夏當時正好在上廁所,非常巧合的安慰了她,從此以後,王小佳就巴心巴肺的跟著程晚夏,而王小佳被欺負時,安筱連個屁都沒放,王小佳就對安筱很失望了,經過後來的種種,以及程晚夏的挑撥,安筱在王小佳心中成了徹底的假面女人。
高二文理分班的時候,班上來了一個男同學唐超,那個男生是王小佳一輩子的劫。在中學時代所有能夠追男生的把戲王小佳都用上了,送早飯,送禮物,遞情書,表白,電臺點歌……種種王小佳能夠想到對唐超示好的都做過了,卻依然未能打動冷麵王子。
程晚夏有時候也勸勸王小佳,但更多的時候只是任其自然,她總覺得,自己都並不是一個很能處理自己事情的人,沒那能耐幫助別人。
其實,一直以來,她都看似熱情,內心早就冷若冰霜。
高中的時候,是要上晚自習的,程晚夏每次回家的時候都已過了晚上10點,每次回去的時候,吳慶蓮都會在公交車站等她,不管多晚,風雨無阻。
程晚夏知道,吳慶蓮怕她像安筱那樣被這地段的流氓“糟蹋”!
可程晚夏並不覺得感激,甚至是嫌棄。
她想,她這輩子,經過15歲那年的變故之後,她的心永遠也不會再暖起來,所以,永遠都不會感受到別人的“愛”!
每晚回去的時候,吳慶蓮還會問她餓不餓,要不要吃雞蛋或者麵條。
她總是搖頭,甚至不願意開口多說一個字。
吳慶蓮後來漸漸的,就也不說話了。
高考如所有書中描述的一樣黑暗,特別是對於程晚夏這種不靠自己的成績根本就沒辦法上大學甚至找好工作的人來講,就顯得更加重要。
還好,經過她的努力,她順利考上了復旦大學,就讀熱門的經營管理,她覺得這個專業比較好進事業單位。
而安筱因為成績一直一般,就選擇了另外一條道路,考上了上海戲劇學院。王小佳是直接和唐超去的美國留學,至於王小佳最後怎麼追上唐超的程晚夏不清楚,只隱約知道,王小佳耍了小手段。而李大國是在她們還讀高中的時候,就因為家庭自身原因送去了法國讀書,至今沒有下落。
曾經熟悉的人終於徹底的四分五裂了,程晚夏其實是慶幸的,她想,安筱應該也是慶幸了。
------題外話------
小宅以後的更文時間定在凌晨5:20,親們記住這個數字,代表“我愛你”。
據說,這個時間點還不會影響親們的睡眠(不用熬夜,因為熬不過),也會讓親們在睜眼後第一時間看到小宅的文。
然後,下一章預告。
程晚夏是怎麼勾搭上傅博文的?為什麼要勾搭傅博文?!
下一章,就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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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曾經的故事2+5年離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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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那一年,程晚夏在寢室練聽力,準備過英語4級考試。
宿管老師突然跑到她寢室叫她接電話,她很納悶。
那個時候的手機已經非常普遍,即使是2G的諾基亞時代。整個寢室除了她以外,其他人都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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