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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車侍從是同一種心情。精神憂愁魂魄苦悶,引動了胸中的靜氣,損傷了年壽,對生命毫無益處。災禍比顏回更重,違背了黃、老的處世哲學,這並不是人們所要貪求的,迫不得已,所以寫了《論衡》這本書。文章淺顯而思想正直,遣辭簡約而感情真實。其中的《政務》篇談的是治理百姓的道理。《論衡》中的各篇文章,所論的問題實際上是社會上一般人都能識別的,與作者本人沒有什麼不同。如像九虛、三增、《論死》、《訂鬼》等篇文章,談的是世俗間長久迷惑的問題,是一般人所不能覺察的。君王遇到世風敗壞,就要在上面改變政教;臣下遇到疑惑,就要在下面作出評論。如果臣下的議論符合實際的道理,那麼君王改變政教時就會採納它了。希望能喚醒那些受到迷惑的心,使他們知道虛與實的區別。實與虛的區別確定了,浮華虛假的文章就會絕滅;浮華虛假的文章絕滅了,那麼純誠的教化就會日漸增長。
【原文】
84·4或曰:“聖人作,賢人述。以賢而作者,非也。《論衡》、《政務》可謂作者。”
【註釋】
作:指創作。
述:記述,闡述。指闡述別人的東西。
【譯文】
有人說:“聖人創作,賢人闡述。以賢人的身分而從事創作,是不對的。《論衡》、《政務》,卻可以說是創作啊。”
【原文】
84·5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論也。論者,述之次也。五經之興,可謂作矣。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桓山君《新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謂作也。造端更為,前始未有,若倉頡作書,奚仲作車是也。《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文王圖八,自演為六十四,故曰衍。謂《論衡》之成,猶六十四卦,而又非也。六十四卦以狀衍增益,其卦溢,其數多。今《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於前也。儒生就先師之說詰而難之,文吏就獄卿之事覆而考之,謂《論衡》為作,儒生、文吏謂作乎?
【註釋】
此句有誤,應作“對曰:非作也”。
太史公書:即司馬遷著的《史記》。劉子政序:指西漢末劉向所著的《新序》。班叔皮傳:指東漢初班彪所著的《史記後傳》。
桓山君:當是“桓君山”。《檢論》:書名,已失傳。
衍:發揮,擴充套件。按:本書《正說篇》認為伏羲非作,文王非演,演作之言,生於俗傳。這裡王充又因俗傳為說。
辯:通“辨”。
文吏:掌握和熟悉文書、法令的官吏。獄:獄史,指負責審訊的官吏。卿:指廷尉。獄卿之事:這裡指司法案件。
【譯文】
回答說:《論衡》、《政務》不是創作,也不是闡述別人的東西,而是發表議論。五經的產生,才可以稱為創作。太史公的書、劉子政的序、班叔皮的傳,可以稱為闡述別人的東西。桓君山的《新論》、鄒伯奇的《檢論》,可以稱為議論。現在來看《論衡》和《政務》,是和桓、鄒二人的議論是同類的,並不是所說的創作。開創性的另作,從前根本沒有的,如倉頡創造文字,奚仲造車這才是創作。《易》說伏羲製作八卦,在此以前沒有八卦,伏羲製作了它,所以稱為創作。周文王把八卦畫出來,自己推演成六十四卦,所以稱為推衍,說《論衡》的寫成,像推演六十四卦一樣,但又不是如此。六十四卦是根據圖象擴充套件而增生出來的,它的卦增加,它的數就多了。現在《論衡》只是針對世俗之書,考訂它們的真偽,辨別它們的虛實,並不是始創另作,在之前毫無依據。儒生對先師的說法追問責難,文書律令之吏對獄卿的判案覆核考查,說《論衡》是創作,那麼儒生、文吏的做法也是創作嗎?
【原文】
84·6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今作書者,猶書奏記,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夫上書謂之奏,奏記轉易其名謂之書。建初孟年,中州頗歉,穎川、汝南民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論衡》之人,奏記邵守,宜禁奢侈,以備睏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退題記草,名曰《禁酒》(11)。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奏記之文也,記謂之造作(12),上書上書奏記是作也(13)?
【註釋】
上書奏記:指官吏給皇帝、上司寫的奏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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