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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說狙擊手都被林峰射殺了,頓時心中大鬆了一口氣。儘管不知道暗中還有沒有敵人,但至少,少了兩個去了。也許就只有這麼兩個人呢?
他們心中無疑是輕鬆了很多,手腳也麻利起來,將林峰扶起,匆匆和其他的顧客一樣,從酒吧的門口衝了出去。
林峰雙目緊閉,可以看出,儘管他說沒有傷到要害,但那是指沒有生命危險。可是,畢竟身體中還有一顆彈頭,在幾分鐘前,那顆金屬彈頭,是在以每秒四百三十米的速度飛射進他的腹部的,和空氣摩擦導致子彈頭火熱無比,此時傷口四周都是灼傷。被燙到漆黑的焦肉,在血水中也顯得很醒目。
剛剛那實在是沒有辦法了,第一槍狙擊射擊他的時候,憑藉著那驚人的敏感和預兆,他躲了過去。但是,在那麼千分之一秒的時間內,做出這樣的反應和判斷,需要的消耗也非常的多,精神和心力,以及反應力,都是有那麼一小段時間處於委頓狀態。
第二槍狙擊,林峰根本就沒有打算躲了。因為那時候,那一槍是打向他的背後,而他剛好是壓住了艾弗森,他一旦讓開,艾弗森必死無疑。但林峰那時候也無法再避開了,他很清楚的知道,那把不算多麼好的狙擊步槍,每一槍之間的時間間隔。因此早在撲到艾弗森,他拔出了手槍之後,他的下一個動作就是勾翻桌子。
當桌子倒下的那一瞬間,正好槍響。
很驚險的用桌子擋住了子彈後,那桌子的中心直接粉碎出了一個直徑有一個拳頭大小的洞窟。林峰就是從那個洞窟裡面,一槍打中蓋倫的額頭。
如果在被人用槍射擊了兩次還沒有換地方的時候,林峰還不能知道對方的位置,那他憑什麼在叢林之中稱霸傭兵界?
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暗中的殺手居然不是一個,而是兩個!
明明已經是風平浪靜了,可就在他準備和艾弗森趁亂離去的時候,槍聲響了!
之前,為了躲避開那顆狙擊槍子彈,林峰可以說是用盡了全力。如果走出門外,他或許就會渾身無力的虛脫,可沒有想到,這時候居然還有人開槍了!
好在,這一次並非是狙擊步槍,而是手槍。
蒙多的運氣的確是好,他有機會面對最柔弱的林峰,他並沒有射擊林峰的要害,都是打的身子,這樣就圓滿的完成了任務,可以從布萊恩特那裡得到整整一百萬美金!
林峰在萬分危急的時候,閃身避開了兩發子彈,但由於之前的消耗真的是太大了,第三發終於是無法躲過了。
但是好在,手槍子彈的速度,大約是每秒四百多米,而步槍的子彈初速度,接近八百每秒。這一槍雖然打中了林峰,但是並沒有讓他致命,這也是蒙多的想法。
不過可惜的是,他沒有讓林峰受致命的傷,卻註定自己是要受到致命的傷的。
在酒吧的二樓,一處角落裡,蒙多瞪大了眼睛躺在地上,在他的眉心中間,和蓋倫一樣,有一個血洞。
他似乎還在想,為什麼會這樣,一個被他先打中的人,居然還能在暈倒之前,抬手一槍殺死他?
或許和林峰這樣的人,真的不能存在僥倖心理。如果他那一槍是打的林峰的頭,或許現在結果都不一樣了。
但是這個世界上,不存在如果。
酒吧的混亂,很快就平息了,因為所有人都跑出去了,哦,不。還有三個人,但是這三個人,都是死人。
警察很快到來,在拉斯維加斯這個地方,警備力量是十分充足的。然而警察來到現場能夠做的,只是替這三個人收屍罷了。從現場看來,有兩個死者是殺手,但是他們反而被人殺了。
至於那趴在酒吧桌子上的人,就完全是個悲催的可憐蟲了。他是被林峰讓開的那一發子彈擊中了胸口的,以每秒八百米速度射擊進入他胸口的那顆五點六毫米直徑的彈頭,完全可以粉碎他胸前的一切,哪怕是毛細血管。
這似乎是很明顯了,兩個殺手來刺殺某人,在開槍的過程中失手殺死了一個無關緊要的外人。然後接下了,卻詭異的是這兩個殺手死掉了。
現場根本無法找到什麼證人,因為所有人都跑掉了。不過警察們倒是發現了一些血跡,從痕跡上看,似乎是什麼人被打中之後,流下來的血,也不知道那人是死是活的。
不過這貌似是唯一的線索了,警察自然是取了樣本,到警察局裡去分析了。
這發生的一切,似乎成為了外人不可得知的迷案。
而此時此刻,在艾弗森的家中,一隊五大三粗的漢子,帶來了一個臉色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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