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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兒要讓永和縣主的表姐,給永和縣主當下人,那永和縣主的生母庶妃,肯定頭一個不會願意的,畢竟哪能讓她孃家侄女,給王府當下人呢,到時府裡其他安王姬妾還不知道要怎麼笑話她,要知道她可是府裡堂堂親王庶妃,她沒帶飛孃家人就算了,還讓孃家人在府裡做下人,別人可不是要笑話她麼。
第二個,永和縣主的外家,也不可能同意的,畢竟自己家都發了,還給人當下人,傳出去怎麼做人呢。
看她們不願意,安太妃冷冷地道:“還怎麼可以,你們還不願意!我告訴你們,就是你們願意,我都不敢保證,這樣操作能不能瞞得過宮裡,要是瞞不過,你們就是個死字,甚至會連累全王府。都到這種境地了,你們還以為你們有的選?我們所有人都沒的選,全都要聽天由命!這就是你們惹出來的禍事!”
“再者,真要論起來,你算永和哪門子表姐,她真正的表姐,是我孃家侄女!”
在古代,姬妾的孃家人,是不能當親戚走動的,姬妾的孩子,他們的外家,就是正妻的外家,換到安王府,永和縣主的表姐,的確是安太妃孃家的侄女。
只不過,法理歸法理,人情歸人情,現實中姬妾的孃家人,有的人家也會跟姬妾的子女以親戚稱呼的,一般人不會像安太妃這會兒這樣,直接挑明瞭講。
所以這會兒安太妃這樣挑明瞭講,便讓永和縣主及其表姐不由臉上一熱,漲紅了,顯然被安太妃講的,難堪了起來。
永和縣主還好一點,她表姐是真的覺得被安太妃鄙視了,瞧不起了,特別的難堪,心裡恨恨地想著,你一個一點人格尊嚴都沒有、是丈夫所有物的古代老婦女,有什麼好得瑟的啊,你知道網路嗎?你知道手遊嗎?你知道手機嗎?還敢瞧不起我一個現代人,我還瞧不起啥都不懂的你呢!
雖然永和縣主及其表姐,被安太妃的話氣倒了,但安太妃說的也有道理,眼下的確沒時間計較這事了,於是便同意讓表姐賣身給永和縣主了。
其實安太妃讓永和縣主的表姐做丫環,並沒作踐她,不提眼下這情況,不得不做丫環了,就是沒這樁事,家裡姑娘做了府里老爺的姬妾,家裡人繼續在府裡做下人,也不是什麼丟臉的事,事實上,京城很多人家都有這樣的情況,好比《紅樓夢》裡趙姨娘的孃家人,就照樣在賈府做下人,也沒見她覺得難堪的。
主要是因為,古代平民生存艱難,依附高門大戶往往能過的更好。
當下安太妃便吩咐人寫賣身契,讓永和縣主的表姐按手印和畫押。
永和縣主的表姐自然是不願意做的,但就是永和縣主,也求她趕緊把這事辦了,生怕宮裡派人來調查。
周圍都是安王府的人,永和縣主的表姐根本不敢反抗,只得不情不願地將賣身契簽了。
她以為這個賣身契是一時的,是為了糊弄宮裡,所以就簽了,想著自己跟永和縣主是表姐妹,等這事結束,將這個賣身契取消就行了,也不困難。
當下安太妃連夜將永和縣主冒充的那個丫環,送到了莊子上,還改了名字,又將永和縣主的表姐,打扮成了丫環的樣子,讓永和縣主跟自己院裡的人交代好,說這就是xxx(那個丫環的名字),反正賣身契上是那樣寫的,不能說別人叫了那個名字,永和縣主的表姐就不能叫那個名字了。
雖然這個事做的,漏洞百出,但安王府只要咬死了,永和縣主的表姐,現在就是永和縣主的丫環,剛當的,名字剛取的,宮裡也不能說她就不是永和縣主的丫環,就不叫那個名字了,反正按規則來說,是沒毛病的。
做這些事時,安王妃和安王兩人均在現場——安太妃倒是讓他們去做別的事,但他們堅持呆在這兒,就是想看看安太妃做的事可行,要是不行,他們得另想辦法,看看怎麼能將這事糊弄過去。
然後看安太妃這樣操作後,覺得這方法不錯,雖然漏洞百出,但只要咬定了表姐就是永和縣主的丫環,就叫那個名字,倒也不能說他們是欺君之罪,畢竟誰規定永和縣主的表姐就不能做她下人了,誰規定才招的人就不能帶進宮了,誰規定她就不能叫那個名字了,安王府只要咬死了這一點,同時,汪貴妃沒出太大的事,應該問題不大。
當然了,要是汪貴妃沒了,皇帝暴怒之下,這樣糊弄,估計是糊弄不過去的,到時只怕還是會出事,所以現在最關鍵的,是要知道宮裡的情況。
於是搞好了這些事後,安太妃和安王妃等人,並沒睡覺,而是繼續熬夜,讓府裡的人,一遍遍去宮裡打聽情況,看看汪貴妃情況可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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