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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憑證,即公司股份所有權的正式憑證,可在該公司的股東中流通。這份股權憑證是冰紅集團所發,代表了冰紅集團的股份所有權,並且可憑此享受股東年終分紅。”
“我擦。這個啊。怎麼跟我在護路公司發的那個不一樣啊。那個上面寫得是出資多少。佔公司股份比例多少,這個怎麼只寫著,我看看,二百萬股,這表示多少錢啊?”
**還是沒明白,上面怎麼不寫著多少錢呢,也讓咱知道,現在咱身家有多少了。
“冰紅集團總共發行一千萬股。宿主手中的二百萬股,代表冰紅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冰紅集團現在的第二大股東。”
冰紅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當時就樂得蹦高了,這得有多少錢啊。冰紅集團市值有幾十個億,要是運作上市,瞬間就能翻幾倍,變成一兩百億,到時候咱這百分之二十,豈不是有近百億?
不過到底冰紅集團還是沒有上市,現在這百分之二十。也只是價值十幾個億,不過這也是**現在最大一筆財富。不次於孫康手裡的公司價值。
“器靈,這是怎麼來的?再說我原本也不是冰紅集團的股東啊,這個能行嗎?”**興奮過後,有些擔心的問。
“宿主放心,靈葫出品,必屬真品。這就是白志剛名下的冰紅集團所有股份。宿主原本是否冰紅集團股東並沒有關係,只要這後面有他的股份轉讓書就行,你現在拿著這個,就是冰紅集團的第二大股東!”
“誒,不對啊,白志剛的股份不是被政?府沒收了嗎?我這還有什麼用?”**抖著這份股權憑證問道。
“如果是白志剛的,那麼政?府可以暫時管理,甚至直接吃下,但是這本就在白志剛犯案以前轉移給宿主,也就是宿主的合法財產,市政?府憑什麼因為白志剛的案子,管理你的財產?”
對啊,這些股份是我的。**翻看後面的股權轉讓時間,是今年元月份,正好是去年冰紅集團分紅以後的事。
那麼白志剛既然已經轉讓給我,就是我的,不是在案發後偽造的,我憑什麼不能要回來?政?府如果不給,老子就去告他們!
**又變得喜笑顏開,然後連連誇讚器靈,這次獎勵給的好,正好缺錢呢,馬上冰紅集團就開始進行今年的股份分紅了,自己至少能分得幾個億吧?
**到護路公司,把這份股權憑證遞給孫魯看看,後面還附著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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