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當演員還是當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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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倫的股份,在接下來的半個月內,發生了變動。
沈銘持股32。5%,一躍成為星光百倫最大的個人股東,更讓公眾一頭霧水的是,新加入的股東是之前據要離開星倫,並和其他人鬧出緋聞的安妮!
安妮的個人持股量為5。3%,在新公佈的星倫股份持有者名單中排名第四。第一是沈銘,第二是原星倫的董事長陳振東持股30%。
“看不懂,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雖然看不懂,似乎挺厲害,只要安妮沒有吃虧就行……當股東也挺好的,起碼不用擔心被經紀公司壓榨。”
“沈銘和安妮的持股量加起來快40%,我看星倫快變成夫妻店了。”
安妮是星倫股東的身份一公佈,謠言就不攻自破,她不會跳槽,看起來和沈銘的感情也沒出問題。之前含糊不清的辭,也解釋成當時在洽談星倫的股份問題,在確定入股前不能對外公佈細節。
“星倫是一家很好,很人性化的公司,我從星倫進入演藝圈,也期待和星倫一起成長。”
沈銘和安妮大量持股,算是一個利好訊息。
他們對星倫是充滿信心的。
第二個利好訊息,是星倫董事長陳振東出院了!外界以為他死了,他卻出院了,還出現在法庭上。
據陳振東忽然現身時,那個鬧著要作親子鑑定,在媒體和法官面前都能侃侃而談的女人,頓時有些傻眼。
陳振東被腦溢血後遺症困擾,暫時不良於行,人是坐在輪椅上出現的,他有半邊臉也做不了表情,話雖然慢,表達自己的意思是沒問題的。
拒絕了律師要代替他發言的舉動,陳振東當庭表示,承認和陳寬的父子關係,但拒絕將陳寬納入遺產繼承人範圍:
“他已年滿18歲,我從未拖欠撫養費。”
如果不鬧出這件事,陳振東或許還有將私生子培養成繼承人的想法,但這事兒一出來,陳振東還能看不清楚?
都兒子像母親,陳寬自和他媽呆在一起的時候居多,自私不算什麼,連不孝陳振東都能忍……他就是接受不了陳寬的蠢。
蠢貨,輕重緩急都分不了,假如真的被其繼承了15%的股份,早晚也守不住。母子倆的仰仗是他陳振東,沒有了他,也敢和沈銳合作?
假如他真的死了,陳寬爭來了15%的股份,轉眼也會被沈銳奪走——陳振東不想公司改姓,卻也不想公司徹底完蛋。
他當庭出,陳寬永遠被排除在繼承人範圍外,一旦他有什麼意外,陳寬不會分到一星半點兒遺產。陳夫人和陳大姐都緩和了臉色,覺得陳振東好歹沒有糊塗透頂,看不出誰才是真正擔心他的家人。
“振東,你誤會了……”
誤會什麼了?
陳振東根本不願意聽那女人辯解。
在鬼門關上走過一遭,陳董看淡了有些事。他在外面養女人本來也不是為了女色,有種男人發跡後多吃多佔的心理,如果不是兩人之間有孩子,這麼多年可能早就斷了。
現在看來,這兒子本來也不該有的,原本是個錯誤,難怪母子倆會和外人合夥起來要搞垮星倫——人太貪心,也太急了。要爭財產,好歹等他死了,塵埃落定了再跳出來,那他就看不見了。
陳振東出現在法庭上,為這樁荒謬可笑的“活人爭產案”畫上了句號。沒有了官司牽扯,對星倫怎麼樣也是一件好事。
就是陳振東這身體,腦子是清醒的,反應沒以前快了,也控制不好肢體,他現在顯然不能繼續直接管理星倫的業務。
在陳振東出院後,公司召開的董事會議上,沈銘職務裡那個“代”字去掉了,他正式擔任星倫的總經理,而陳振東保留董事長的職務——但公司上下都知道,陳董短時間內是不可能管公司這邊的,真正有實權的,還是沈銘這個總經理!
沈銘幹得第一件事,就是回應廣電中心對文娛公司要求規範的政策:
“星倫做為在業界有名氣的傳媒公司,在追求商業利潤的同時,應該兼顧更多的社會責任,公司會積極配合廣電中心要求,對旗下一部分違規和打擦邊球的作品進行整改,在達到要求後才會推向市場,如整改不達標,寧願結束、虧損掉該專案,也絕不讓它……我希望有一,公眾提起星倫的印象,就是好的作品,具有正能量的藝人。”
這話的好聽啊。
聽起來高深莫測的,媽蛋不按要求改,能過審嗎?業界的公司都罵沈銘奸詐,但公眾就吃這一套啊,你做得再好,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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