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林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四章 不願離 換夢,離世雙界引,LL林靈,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店外有行人不停路過,但半斤鋪子裡,很安靜,誇張點說,是落針可聞聲。

“她,換了什麼?”冷靜下來,遂問埋頭看燈不言的半斤。

用什麼換了什麼?

但遂大概知道依依在半斤這裡換了什麼。

前幾日,就趙志呈死後第十日,在廣場,依依先後對清風和自己提了請求。

“我,我想看一看志呈,就一眼,我就想看看他,行嗎?”

女孩兩次開口,卑微祈求,一字一句一模一樣。

因為這是破了無間規矩,遂沒有答應。

但這事已經過去,而現下,遂想半斤回答,依依究竟用什麼代價換了見趙志呈一面這個說輕不輕說重不重的願望。

半斤抬頭看著遂,未應答,只瞥了一眼依依。

兩道視線落身上,依依紅著眼抬頭,笑答:“我用二十年的壽命換見他一面。”

二十年換一面,說看一眼就看一眼,怕趙志呈留戀,她連話都沒敢說,這一別便是永遠……

可她說這話時語氣平淡很隨意,就像,換出的二十年不過是潑出的一碗水而已。

而遂卻是聞言即驚,愣住,說不出話來。

二十年?

如若愛一個人,都像趙志呈、依依這一對那麼瘋狂,那這人世間,愛笑的人才是異類。

圍城,不為大義而死,就為一個“愛”字,男女情多了,便變得太小家子氣,讓看客唏噓,卻讚歎不起來。

因為,誰都不想走的這一步,誰都不想這麼做,未入局前,總會掂量哪邊輕,哪邊重。

遂便是如此,她覺依依姑娘怎麼這麼傻,隨後又感嘆,二十年的漫長光陰換看他一面,這買賣,店家賺得大。

她想,如若趙志呈知道依依用二十年的壽命換見他一面,他,怕感動不起來。

有起初被騙的氣憤居多,遂並未有多的感觸,如此涼薄,因為一顆心是死的,喝過孟引湯的忘情湯,靈魂又是空白的,她理解不來這些一顆心是熱的人,明知是深淵,僅為一個人,便甘願墜入。

愛?

活在現實,談這多可笑。

雜七雜八想了很多,遂慢慢從驚駭中回過神來,她想說“希望你以後別後悔,”話未出口,便又止住。

雖只是好意的提醒,可,還是那句話,遂有什麼資格,這是人家的生活,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她去指手畫腳,最後,她能替依依承擔幾分生活的痛苦?

接下來,遂沒再說話,半斤習慣沉默,也沒有說話,一人一鬼安靜就聽依依細細說,聽她對於自己未來的想法。

“或許吧,你們都覺得我傻,腦子發矇做這個決定。”

“虧大了?”

依依自嘲,後又笑搖頭:“不虧!”

“不傻。”

“什麼年紀就做什麼事,這是二十五歲的我,想做的事。”

“後悔?”

“那是以後的事。”

“如果,我沒做,多活那二十年便會一直處於愧疚中,這樣活著有什麼意思。”

依依忽嘆氣,想到一句話。

——人生得此遇一人,過,至暮涼薄不再來。

再配上清風小哥對依依說的第一句話。

離人已去,不戀故。

沒了,沒了就是沒了。

“我以後還會遇到很多人,可沒一個會再是他。”

這話寫紙上乍看有點矯情,可配上依依的故事,與她輕淡的語氣,聽者可透過簡單話語,一場生離死別的愛情,就在眼前發生。

“我去算過命了,清風先生說,我能活到七十多歲。”

“不過二十年而已,我今年25,到那時,我和志呈的爸爸媽媽他們都老了,孩子應該已經大了。”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可以前有趙志呈頂著,依依從未面對,現在,以前只負責貌美如花的她有了責任,得給兩家父母養老送終。

……

似在發牢騷那般,依依說了很多,遂和半斤當著合格的聽眾,一直都安靜聽她說。

最後,依依看著半斤和遂,主要還是半斤,笑道:“謝謝你們。”

為什麼說依依主要謝的是半斤,一是因為半斤完成了她的願望,二是因為,遂領著趙志呈逛百貨樓那日,勾搭依依的野男人便是半斤友情客串。

而半斤這友情客串,是被清東明子逼著去的,遂知道,其中,少不了清東明子貪汙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玄幻小說相關閱讀More+

橫推從蠻荒牛魔拳開始

秋風不待客

夜半鬼語遲

軒米

全能戰神

臥欄聽風雨

被趕出家族後,我無敵了

藏虎村小霸王

下限,快回來

夢迴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