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心辰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39章 兩個條件,婚嫁總裁,洛心辰,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態度是非常誠懇的,就怕對她跟小雨有所虧欠,所以夏青檸的車、包、珠寶什麼的,全都留給小雨,這些東西很多都是倪家出來的好東西,一沒戒指,一塊翡翠,都價值連城。
其實按照法律規定,領養的孩子也有繼承權,小風是有一半的繼承權利的。
但是卓希沒寫,他就是覺得,不想要夏青檸最後離婚了,簽字的時候還心裡不舒服。
他只是給了小風一套房子,如此而已。
而夏青檸則是冷笑了一聲,道:“我跟卓希名下的房產,憑什麼給一個外人?什麼叫做三套房產卓希一套不要,我跟小雨小風一人一套?他騙鬼呢吧!他不要是應該的!是他欠我的!他活該淨身出戶!但是他把房子給小風一套,憑什麼?小風跟我什麼關係?他算是個什麼東西!跟我女兒搶房子,他簡直痴心妄想!三套房子,還有所有的一切,全都是我女兒的!”
律師沉默著,覺得很為難:“這樣吧,我會將你的意見轉達給卓希先生的。還有什麼嗎?”
有什麼條件說出來,一次性解決的好,安全域性這種地方,來了還要搜身,還要安檢,跟犯人一樣,律師不想再往這裡多跑了。
夏青檸冷著臉,道:“兩個條件:1,所有的財產全部給小雨!2,小雨不得改姓,必須姓夏!滿足我這兩點要求,將來不管發生任何事,我跟卓希兩不相欠、老死不相往來!”
其實,卓希是向律師諮詢過未成年人改姓的事情的,尤其這個孩子還在少管所裡接受教育改造的。
所以律師很清楚這一點也比較困難:“好的,我會轉告卓希先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