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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的穿著,就已經很能顯現問題。

所以連大這傢伙還不能當場殺了......最起碼,也要帶回去,當眾殺雞儆猴,以靖效尤。

“但是......”落腮鬍看著雖然粗獷,不過他能夠勝任馬良的副手,本質還是有相當細膩的一面,“就憑剛剛這人做的事情,在軍營賞個三十鞭都是最少的!”

而軍營的三十鞭,對普通人來說,那基本等於要命了。

更何況連大根本沒有認錯的意思,以落腮鬍的角度來看,把他鞭?屍都不為過的。

“這人不能殺。”誰知道,那邊安慰馬芳的‘嫂夫人’,頓時轉過頭,表情肅殺地說,“要,也要帶回村子裡面殺雞儆猴。”

很顯然,她雖然剛剛並沒有注意到馬良的話,卻不約而同地選擇了一樣的方法。

“連大跟連二覬覦馬家估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樓寧在連二的記憶裡找出他們跟孩子們的對話之後,當然也曉得這兩個傢伙,早已跟連元離心。

再加上自己的出嫁,光錢氏跟連三妹根本不可能種完連家的地、幹完所有的活,所以單憑口糧與進帳來看,倆兄弟恐怕再也沒辦法跟以前一樣混日子。

評估下來,他們準備另找下家。

“連家剛剛不得不賠償馬家不少。”樓寧很清楚,如果真的讓連大連二入住馬家,無異於是把自己原本享受的好處左手換右手。

又能夠不用看連元的臉色,那不是美的很?

“所以你覺得,透過層層的關係,我們反而應該要把連家告到官府去?”馬良雖然跟連春前面的想法一致,但後面卻完全不同,“但你知道不知道,如果要重創連家,芳姐兒的事情就絕對不可能掩蓋住了?”

這和他們一開始想要隱瞞馬芳的事情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馳。

夫妻相對的第一個回合,雖然不謀而合,意見卻也背道而馳。

“我對芳姐兒的保護,和你完全不相上下。”樓寧知道,馬良用的完全是帶兵作戰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

但,鄉里鄉親,多的是其他方法,更能夠讓人知道痛。

“可是你想要做的,放到村子裡,不見得就是最有效的狙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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