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頭愚翁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83章 主犯家屬,浴血江山九龍嫡,白頭愚翁,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不管是三教九流,還是以前犯過罪,都一樣可以放進來。
因為縣衙的案子大多數是以震懾維安為目的的,當地官吏巴不得百姓來看,好有個震懾作用。
判得好的話還會增加官聲,不讓人看反而會讓人覺得這裡頭有什麼事情,還會有損官聲。
至於一些民間糾紛的案子,其實根本就不會鬧上縣衙,這也是現代與古代的一個基本區別。
能調解的事情在亭長、里長、鄉長及當地有名望計程車紳那裡就已經調解完了。
要是在同一宗族裡那更簡單了,宗族內部一併解決,連亭長都用不上。
若是某一件事情非要鬧上衙門公堂,那可就不是一句撤訴就可以了結的。
古代原告、被告只是一個自稱,並沒有律法地位。
所謂原告,在縣令看來是苦主。
被告則是罪犯。
若是一案審下來,沒足夠的證據定被告一個罪名,那麼這就是誣告!
上了衙門,原告與被告至少要有一方是要受點罪的,最少也得當場打板子。
地方上的這種方式雖然可以減少衙門的工作量,但因為一些官僚及貪腐的原因,常常也會出現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況。
畢竟封建社會真的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
剛剛司馬義對著劉永銘冷嘲熱諷了幾句,將劉永銘比喻成阿貓阿狗,但劉永銘卻是沒有因此而生氣。
他笑著對司馬義問道:“旁聽之人可以坐在官案後面的大位上嗎?”
司馬義笑了笑,向著兩邊的衙役說道:“來人呀,給二位王爺看坐。”
刑部正堂裡的衙役手上是沒有水火棍的。
因為刑部主要的職能是稽核地方報上來的案子,而不是審理案子,更不用打罰人犯。
所以兩名在邊上站著的衙役馬上走到一邊,移來了兩張椅子。
刑部的大堂裡一般是不審案子的,除非是大案要案。它更多的作用是用來開會的。
所以大堂邊上放著許多椅子、凳子,甚至連馬紮都有,隨便搬來張椅子過來並不在話下。
但那些衙役看出了劉永銘與三皇子現在有些不對付,所以沒敢把椅子放在一起。
他們看了看司馬義,在司馬義的暗示下,將那兩張椅子擺放在了官案的兩邊。
椅子自是是對著大堂中間的。
三皇子心裡雖然對劉永銘有些生氣,但臉上卻是沒有表現出來。
他問道:“六弟,我坐在左首位,你應該不會又有什麼意見吧?”
劉永銘哈哈笑道:“當然沒意見了,你就算是翹起一隻腿,趴在椅子上撤尿我也管不了你,反正你這椅子也是給阿貓阿狗坐的嘛。”
劉永銘說著走到右邊,在椅子上就坐了下來。
三皇子笑了一聲,說道:“六弟的嘴還是這般不饒人呀,什麼都得爭回來。也不管會不會把自己給罵進去。”
三皇子一邊說一邊走到左邊那張椅子上坐了下來。
而同時,司馬義也走到了官案的後面。
他抖了抖身上的緋紅的四品官袍,看著左右兩邊的兩位王爺,看著他們坐好了位置以後,這才敢坐下來。
尊卑有序,這是禮數。
只是司馬義並沒有馬上開始審案子,而是端著官腔問道:“可有提刑在場?”
坐在一邊桌後的官員應道:“下官在。”
“可有書令史在場?”
“下官在!”
“抄錄記事書吏兩名可曾來全?”
“兩名書吏皆在。”兩個書吏同時應了一聲。
剛剛司馬義所問的這些都是程式上的事情,但凡少一名相關人員在場,就是程式錯誤。
司馬義又問道:“可有御史在場?”
坐在一邊的書令史答道:“並無御史在場。”
“哦!”司馬義看了看左右,對劉永銘說道:“六爺,這案子審不成了呀!照規矩,皇上親定的御案,得有御史在場才是。夏冰戶籍在長安城,當有長安道御史在場的!”
劉永銘笑問道:“父皇有聖旨下給你了?”
“沒有,是內閣中書的公函。”
“主犯是夏冰?”
“非也,乃是其父夏彷。”
“他是從犯?”
“亦非是從犯,乃是主犯家屬,是屬犯。”
“如此說來,夏冰本身無罪,只是牽連其中,是屬案屬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