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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

夏彷此時哪裡聽得進什麼話去,他不停得在身上撓著。

他的衣裳早變得凌亂起來,胳膊上的皮也被他自己撓出了一道一道的血痕。

劉永銘又喝道:“夏彷!好你個惡徒!翰林典籍趙伯倫告你謀殺一事,你可認罪!”

“別、別咬我!別咬……我認、我認罪呀!”

夏彷的臉上表現得越來越痛苦起來。

劉永銘面目猙獰得叫道:“案卷裡還有趙伯倫之供述,他說皇帝所閱看翰林院典籍欲出以考題,其間以折角留籤,是趙伯倫從折角處找出當頁內容,而後由夏彷你校對從禮部那裡得來的選題,整理出題之後交於一位道人賣於舉子,此狀你可認下?”

“我認!我都認!饒了我吧!別咬了!別咬了!”

夏彷越叫越是悽慘,越是悽慘他越是叫。

劉永銘大喝道:“於滄楚!”

“在!”

“將紙筆交於夏彷,讓其自寫罪狀,自行畫押!”

“是!”

於滄楚答應了一聲,走到原本夏彷坐的桌案前,將夏彷之前記寫下的那張紙取了下來,還拿上了筆,又走回到殿中。

於滄楚將那筆紙放在了夏彷身前的地上。

那夏彷渾身難受,如蟲噬一般,他提起筆來寫字,但也是將字寫得歪歪扭扭。

當夏彷寫字的時候,那蟲噬感也在漸漸消退,雖然身上還是瘙癢,但已比之前好得很多了。

夏彷跪伏在地上,將那供罪狀寫完之後,於滄楚又拿來印泥,讓夏彷在供罪狀上面簽了字,印了手印。

此時於滄楚才拿起供罪狀,走到回到劉永銘的公案側後,將供罪狀放在了劉永銘身前的案面之上。

劉永銘低頭看了一眼那供罪狀,上面詳細得寫明瞭夏彷與趙伯倫是如何狼狽為奸,將考題洩露出去的。

甚至還寫了他們威逼脅迫樊笠為他們寫範文之事。

這可比劉永銘剛剛所說的詳細多了!

但這張認罪狀裡竟是一個字也沒有提到別人,再別說那幕後黑手了。

劉永銘皺了皺眉頭,對那夏彷說道:“夏彷!你我認識有些年頭了,也算是老相識了。本王可再提醒你一句,舉頭三尺有神明,你的供罪狀可不全哪,有幾處與陰差獄卒卷案裡的可不一樣!”

夏彷氣竭一般地軟倒在地上,無力得應道:“我,我都說了,都說了……”

“與你合謀之人你可還沒供全呢!”

“全在裡頭了……”

劉永銘冷笑一聲:“你若是以為與你合謀之人會搭救於你,你可就錯了!別說他不會,就算是會,甚至幫你逃過死劫,待你壽元盡完之後,你依舊也得在陰司裡受審!你得知道今日你若全全認罪,贖以罪業,你在陰司受審之時可會減去許多痛苦!”

“沒有了,沒有了。都、都在這裡了。”

劉永銘眼皮一抖,吟唱道:“花飛本物釋,流雲是非時,釐爾初霞帔,從以傳孫子。夏彷,這首詩我以前就在你那裡見過一次。我再給你一個機會!這到底是誰的詩!”

“我、我不知道、不知道……”

劉永銘搖了搖頭,輕嘆一聲,只得向眾人宣佈道:“夏彷即已供認其罪,即是陽間之刑案。我雖貴為奏王,卻非刑獄主官,此案非本王能職理,朝中自有有司。於滄楚!”

“末將在!”

劉永銘拖著長音說道:“將夏彷押~~~下堂去,關押于禁軍值守處看守。明日一早與這供詞一道交於御史臺右都御史侯不平處發落!”

大理寺最主要的職能是核審宣判、宣刑,相當於最高法。

他本身是不能直接抓人或是處理某個案件的,只能是由刑部將案卷與人犯移交到大理寺之後,他才有權利處理此案。

要是證據不足,或是某些東西存疑,大理寺甚至都會將案子駁回到刑部去。

而刑部也沒有權利直接抓人,也是得由地方衙門呈報上來再行二審。

當然也是有特別的時候,那就是御案。

御案是用不著地方衙門一道手續的,而是由御史臺提告,之後交由刑部處置,最後大理寺最後審決。

甚至會出理大理寺、御史臺、刑部三司會審的情況。

所以劉永銘只能將夏彷先交到御史臺那裡去,而後層層審結。

但御史臺卻是大皇子的地盤。

大皇子與劉永銘向來不和睦,劉永銘擔心大皇子的門人對夏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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