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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打雷和陶光明聽見聲音,放下魚竿走過去一看,嚇得一齊往後退了一步。

混凝土裡面露出的森森白骨,還有沒有完全腐爛的衣服和頭髮,分明是人類骸骨。

他們立刻報給了公安局和“文軍實業”的保安部。

保安部的經理是王小山,聽到這個訊息,他已經大概猜到了這個人是誰,所以手腳發冷,心跳加快。

他不敢輕視,給李文軍打了電話過去就匆匆趕過去了。

那邊公安局的法醫已經來了,把那個完全被混凝土包裹的屍體取了出來。

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至少十年。

再結合施工記錄上,這個混凝土的澆築時間,多半就是當年失蹤的吳仁新了。

當年吳仁新失蹤的時候,王小山還在坐牢,所以搞不清具體情況,所以把王小蘭和媽媽叫了過來。

王小蘭的媽媽吳豔華一看到那個屍體穿著的衣服,失聲痛哭:“弟弟啊,你怎麼會在這裡。你到底是怎麼到這裡面去的。”

公安把當年值班的,施工的,還有最後搜救的人都叫來仔細詢問。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吳仁新不知道出於什麼理由從河對岸遊了過來,然後一腳踏空落進了剛澆築的混凝土裡面。

因為當時是半夜,沒有人發現,到第二天混凝土又凝固了,所以一直到現在才露出來。

李文軍那天剛好在市裡出差,直到次日大家搜尋吳仁新的時候才回來,有充分不在場證明。

他沒有動機,也沒有時間來謀害吳仁新。

屍檢完成,沒有外傷,符合死者自己失足墜落的猜測。

吳新華他們對吳仁新的人品清楚得很,他肯定是想去廠裡搞點錢花花,結果自己害死了自己,所以對公安機關的結論沒有異議。

王永青知道直接告李文軍謀殺是不可能的,就想要追究李文軍施工管理漏洞,要求賠償。

為了保險起見,他特地去市裡找了個律師諮詢。

律師說:吳仁新是個身體健康,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有完全行為責任。加上他並不是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從正常渠道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去施工場地,而且進去的時候也沒有告知任何人,所以只能自己對事故負責。

這個案例,有點像去旅遊的人看到別人家種的果樹成熟了,在沒有告知主人的情況下,爬上去摘果子失足摔傷,卻要找果樹的主人賠醫藥費。

法院肯定不會支援的。

而且,以李文軍現在的律師團隊,王永青沒有任何勝算。

他已經說的很隱晦了,其實就是想告訴王永青:吳仁新是偷竊未遂,自己把自己搞死了。你還是不要鬧了,不然佔不到便宜還會惹得人嘲笑。

聽律師這麼說,王永青有點惱羞成怒,大聲說:“你們這些人都是勢利眼,看李文軍有錢,就幫李文軍說話。你們怕他,我可不怕。”

他退休以後一直沒事幹,當年因為王小山的事情就把攢的錢賠得七七八八了,現在徹底花了個乾淨,全靠王小山和王小蘭給生活費。最近迷上了買保健品,把他所有存款,都拿去買什麼按摩床之類的,貴得嚇人,有沒有什麼用的東西。

吳豔華他們為這個事情勸了他好多次,他也不聽。

現在王小蘭和王小山都不給他錢了,只給吳豔華生活費,省得王永青又拿出去被人騙。

王永青覺得手頭緊,很不開心,在心裡罵罵咧咧:想當年,我在這個小山溝裡當土皇帝,吃香的喝辣的,呼風喚雨,多舒服。

現在山溝溝還是那個山溝溝,我卻變成了沒人理會,家人都嫌棄的老狗。

啊,不對,李文軍的那幾條黑狗都比我的地位高。

不甘心,我不甘心!!

吳仁新還好早死了,不然這些年還要拖累我。

現在他的屍體忽然冒出來,就是老天給我的最後一個翻身機會,我怎麼會放過。

我跟李文軍那就是世仇!!

當年要不是李文軍,我也不會從礦長這個位置上灰溜溜下來,兒子也不會坐牢,女兒更不會出去流浪那麼久。

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一定要叫李文軍大出血。

律師:“那你換個律師試試吧。我是真的接不了。”

王永青氣得不行,問了無數家律師事務所。

最後終於有一個律師肯接這個案子。

從他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有權利找律師,包括十惡不赦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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