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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朝,朱祁鈺正式下旨,改內閣為政務院,王直為第一任首理,胡濙高谷等人為副理,文臣們一片歡騰。 天下政務終於再次回到了文臣的手中,他們又可以完成自己治國天下平的夢想了。 當然,美中不足的也有,三法司這次就不在政務院的管轄範圍之內,而是由皇帝親自管轄,這就意味著自己做起事來還不能像趙宋那樣方便,畢竟趙宋帝王是有史以來最為仁慈的,刑不上大夫嘛。 不過也還好,三法司畢竟也都是文官,同年同鄉一大堆人,怎麼都能拉上點關係關照關照。 王直挺直腰板,站在文官首位,先是參拜朱祁鈺,恭敬接旨,隨即釋出了他上任政務院首理的第一道政令——開徵商稅。 這也是內閣這段時間和戶部協力商量出來的,按照宋元的稅率標準,結合大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稅法,再加上朱祁鈺從旁提供思路,最終制定了一份詳細的稅率表。 在這份稅率表中,基礎稅率仍舊為三十稅一,這是所有貨物都要收取的。 另外,對於大明其他的稅種,王直進行了大幅度改革,將現存的所有稅種合併,形成了三大稅。 其中,塌房稅和門攤稅合二為一,統稱為門攤稅,稅率二十稅一;牙稅、契稅、典鋪酌分統稱為契稅,稅率十稅一;剩下的鈔關稅、門稅、過壩稅、船稅和竹木抽分合併為過稅,稅率為二十稅一。 另外,對於與百姓日常生計不大的金銀器、名貴瓷器、高檔絲綢等奢侈品加徵廉政銀子,用來補貼朝廷官員的俸祿和其他開支,而對於直接關係到百姓生計的糧食、麻布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則不再收取其他稅,甚至距離過遠的話,還可以免徵過稅,甚至如果有人從江南運送糧食去西北缺糧的地方,戶部還要拿出一部分銀子補貼給商賈,以獎勵他們能夠協助朝廷穩定地方和補充軍糧。 這麼設計,也和朝廷目前現行的戶籍制度有關。 大明太祖朱元璋在立國之初,就將大明百姓分為了民戶、匠戶、軍戶等等。 洪武三年,太常寺少卿陳昧上書朱元璋,請求統計大明百姓的數量,以作祭天之用,恰巧這時大明開國功臣、寧國知府陳灌也是在寧國府做了統計清算,將寧國府境內每一家的人口,房屋,土地,甚至是耕牛的數量一五一十的統計出來,統計完成後經過官府和百姓的確認,頒發文書,一式兩份,官府和百姓各一份,俗稱戶帖。 大明百姓若是想出戶帖所在地,必須要去官府申請,開具文書,謂之路引。 這年頭商賈基本上都是民戶,想要在兩地之間倒賣貨物,就要拿到路引,上面明確記錄了商賈要去的地方和出行時間,所以,地方上的衙門只需要在商賈開具路引的時候直接針對性收稅便可。 如此一來,各地商賈若是想販運貨物去其他地方,首先就要去地方上向當地官府報備自己運輸的貨物都有什麼,數量是多少,當地官府依據商賈販運的貨物計算稅金,等商賈繳納之後開具路引,然後經過各地鈔關的時候再由守關的官差清點貨物,計算稅金後進行繳稅,直到貨物販運到目的地位置。 這樣做,一來是可以有效控制商賈的販運貨物和數量,儘快完成稅金的繳納,另一方面則是可以根據各地匯總上來的繳稅清單進行核對,確保地方上沒有翫忽職守,商賈沒有偷稅漏稅。 當然,這種辦法並不能完全阻止偷稅漏稅的行為,但是至少可以將大明的商稅收上來。 按照金濂和陳循的估計,景泰三年在商稅上,朝廷應該就可以多收入近千萬兩。 有了這筆錢,大明的國庫肯定會寬裕許多,很多迫切需要做但是之前卻因為沒錢而沒有做的事情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朝廷百官雖然對王直徵收商稅的政令頗有微詞,但是也還能接受,一是徵收商稅並沒有觸及到他們的根本,二是皇帝提前透過風,聰明人早已把手裡的生意全都轉出去了,至少從表面上來看,這些生意都和他們沒有一文錢關係,大不了今後交一點商稅也就是了,否則為了一點銀子,平白惹怒了皇帝和政務院,那自己的身家都有可能賠進去。 皇帝有時候拿他們沒辦法,王直可不是,他也是文官出身,之前還手握吏部,對於文官玩的那一套可是再熟悉不過了,想要瞞過他的眼睛,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兒。 政務院推行的第二個政令則是,凡年過七十的老臣,都要強制致仕,告老還鄉。 當然,政務院不會說得這麼直接,而是以皇帝仁德,不忍看到老臣再繼續為國操勞,故特旨命老臣們退休,讓他們可以榮歸故里,頤養天年,享受兒孫滿堂的快樂。 對於這一條政令,絕大多數官員也都是堅決擁護的,畢竟有些老傢伙仗著資歷老,佔住位置就不挪地方,直接封死了下面人的晉升空間,官員們早就希望他們能早點滾蛋了,讓出位置來,讓自己也能有為國效力的機會,大家都是文人,誰不想輔佐帝王,打造盛世,名留青史啊,尤其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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