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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謹的腦殼有點痛。 自己不過閒著出來遛遛腿,咋就又碰上這位老人家了? 在不清楚老朱的底細之前,蘇謹實在不願意和他產生太多交集,聞言只是點點頭並不準備搭理他。 可誰知道老朱卻不依不饒,硬是往前擠了一步,寬厚的胸膛差一點就頂到蘇謹。 蘇謹嚇了一跳,趕緊後退一步:“你到底要幹嘛?” 朱元璋冷哼一聲:“咱問你,馬上就要升堂問案了,你作為一縣主官為何不去問案,反而在此徘徊?” 蘇謹還沒回答,身邊就有人笑罵:“這老漢啥也不懂。” 朱元璋不服,回頭瞪向那人。 朱允炆及時上前:“我雖不是官員,但我也知一縣縣令有升堂問案之責,他身為鳳陽主官不去問案,反而在此閒逛,難道還不能問一問嗎?” 那人哈哈大笑:“你們也真是膽大,要不是咱們蘇大人脾氣好,就憑你倆敢當面質問,就不怕差人將你們拿了去?” 朱元璋這才想起自己現在可不是皇帝,只是一個普通遊商,哪有當街質問縣令的道理? 那人繼續說道:“我來告訴你們吧,蘇大人上任以後,命人在刑房開設‘公審司’,由典史大人主持問案,只有出現疑案、難案的時候,蘇大人才會親自過問,這下你們懂了吧?” “公審司?” 朱元璋覺得自己大開眼界,咋來了一趟鳳陽縣,見識了這麼多五花八門的部門? 而說話這人顯然是經常在衙門附近打混,對縣衙的流程熟的很,三言兩語之間朱元璋就明白了這‘公審司’是怎麼回事。 說穿了其實不值一提。 簡單來說,就是當有命案、民間糾紛等官司發生以後,就交由公審司提出審問或斷案。 若是命案之類的刑事案件,就會直接交由公審司審問、斷案、判決;而如果只是民間訴訟,則在提交證據的前提下,由公審司立案、審案、判決。 一旦有人不服,提出上訴並提交新的證據,二審立案的時候蘇謹才會來親自審理。 老朱知曉其中的道理後,點了點頭沒說什麼。 看似繁瑣了一點,但也不是沒有好處,至少很多冤案、疑案在縣內就能解決,也設立了一、二級負責人制度,倒是挺有想法。 可惜朱允炆不這麼想:“說了半天,我看他就是想把責任推卸出去,讓別人幫他審案子,自己好跑去青樓喝花酒!” “你這人真正不懂道理,懶得與你再說!” 老朱還在苦苦思索著這一套方法有什麼弊端,能不能在全國推廣的事情,倒是沒注意朱允炆說的話。 他覺得很有必要找蘇謹討論一下,這套方案在全國推廣的可行性,可剛剛回頭卻發現蘇謹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溜了... “這傢伙...” ‘啪!’ 典史拍響了驚堂木,喝問堂下:“王家王飛可是你三人所毆致死?” 老朱本以為堂下三人會狡辯,至不濟也會為自己開脫一番,卻沒想到三人齊齊答應:“回大人,王飛確為我等打死。” “好”,典史點點頭:“人證、物證俱全,如此一來本官就斷案了。” 他和一邊負責文書的縣丞商議了一下,接著舉起判決書宣讀: “現判決如下:賭坊鄭有良、霍三、張朗三人,因追債王飛時遭反抗,後起口角之後互毆,最終導致王飛身亡,判決鄭有良、霍三、張朗三人,賠償王飛老母紋銀500兩,可有異議?” 堂邊聽審的王飛老母面無表情,跪下來磕了個頭:“老婦沒有異議。” 賭坊老闆當下也站起身:“小人願替他三人出這筆錢。” “甚好”,典史撫了撫須笑道:“如此一來我便可結案了。” 堂下的朱元璋聽完審,肺都快氣炸了:“我有異議!” 典史一愣,斜睨過來一眼:“你有何異議?” 朱元璋怒氣衝衝的走上前,也不下跪:“你這昏官!按我大明律,凡於鬧市當街殺人者當判斬立決,即使事出有因最少也要判流放三千里!可你是怎麼判的?你有沒有讀過大明律?” 典史被問住了,但是這其中的內情又怎麼跟他解釋? 當下典史冷哼一聲:“若有不服,事主可於十五日內向縣衙提起申訴,但不知你和王氏有何關係,是否能替她提起申訴?” “這...” 朱元璋被問住了。 他與王氏又不認識,別說是按照鳳陽縣的規矩,就算是大明律也講究一個民不舉官不究,更何況王氏剛剛早已經說清楚,她‘沒有異議’。 “既然你與這王氏並不相識,又有何資格在此替她喊冤?趕快速速退下,否則本官判你一個咆哮公堂!” “你敢!” 朱允炆立刻站了出來:“你可知我等是何人,我等可是...” “炆兒!” 朱元璋瞪了他一眼,又瞧了瞧那典史,哼了一聲:“等著瞧。” 帶著朱允炆出了縣衙,朱允炆不服氣的說道:“阿爺,你剛剛為何攔著我?你看那典史是怎麼斷案的?置大明律於何地?簡直是無法無天!咱們就應該當場表明身份,然後將這縣衙大小昏官統統拿下!”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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