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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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家大隊周圍是成片的麥田,冬天下了雪,外面的兔子找不到吃的,就會去啃食地裡的麥苗,因此社員出去抓兔子,大隊一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這些人把兔子抓起來,比麥苗被兔子糟蹋要好得多。
齊衛軍年齡小,前兩年每次抓兔子這種活動他都沒辦法參與,今年八歲了,終於可以跟著表哥出去,當然要早早預約,纏著林承水讓對方明天早上喊他。
“只要你明天能起床,我就帶你去。”林承水道,整個大隊的人都等著下完大雪抓兔子,肯定要早點過去,齊衛軍早上愛睡懶覺,現在嚷嚷過去,明天多半賴在床上不願意起來。
“別想騙我,今晚你和我大哥是不是要去新房子睡覺?我也要去!”去年就是被這樣糊弄過去的,今年的齊衛軍長大了,也更聰明瞭。
沒蒙過去,林承水面不改色:“明天我來接你。”
“這才差不多!”齊衛軍滿意了。
房間內,打定主意明天要跟著出去的莊菱開始翻找衣服,異能用一點少一點,她不想浪費在可以靠衣服解決的保暖問題上。
沒過多大會,齊有富回來,林桂芳敲門喊莊菱吃飯。
雖然是齊有財的弟弟,但齊有富看起來和齊有財年齡差不多,並且左腿有點瘸,是小時候被齊有財打傷沒去醫院落下的毛病,也是因為腿腳不好,三十歲的時候還沒結婚,直到巧合下遇到林桂芳。
林桂芳比齊有富小七歲,怕侄子沒人照顧,要帶著侄子結婚,上門的媒人一聽帶孩子,立馬不幹,最後認識了齊有富,都不嫌棄對方,就把結婚證領了。
林桂芳生了三個孩子,大兒子齊衛兵今年十六,今年上高二,女兒齊衛紅今年十三,兩人都在公社上學,齊衛紅住校,一個星期回來一次,齊衛兵走讀,晚上才回來。小兒子八歲,在大隊的小學上二年級,已經早早放了寒假。
因此中午的飯桌上只有林桂芳兩口、林承水齊衛軍兄弟倆,再加一個莊菱。
齊有富上午在水塘幹活,已經聽說了大哥家裡的事,作為弟弟,他當不了大哥的家,但聽著別人說那邊怎麼鬧騰心裡也有點不得勁。
更讓他沒想到的是,今天一上午話題的主人公之一莊菱竟然在自己家。
齊有富驚得筷子差點掉地上:“怎麼回事?”
“承水接小菱在這住幾天,你大哥大嫂要是提起來,你就說管不了。”
“哦。”聽到是侄子接來的,齊有富默默撿起掉在桌上的筷子,不吱聲了林承水從小就有主意,他要做的事情,沒有做不成的,齊有富多數時候只有聽著的份。
吃完午飯,齊有富繼續去水塘,莊菱則在補覺之前把手中僅剩的十塊錢交給林桂芳,當這幾天的飯前,這是原主唯一攢下的私房錢,莊菱剛才找衣服發現的。林桂芳同意她借住已經仁至義盡了,總不能讓對方掏她的飯錢。
一覺睡到傍晚,莊菱從林桂芳那裡知道了外面的事情。
史翠花拿著離婚證去莊家要彩禮,但莊家哪裡肯,莊父莊母咬定閨女嫁了齊大虎,彩禮就姓莊,史翠花在那邊鬧著要腳踏車和手錶,莊母從史翠花的話裡發現彩禮和自己收到的不一樣,兩邊對了口供,莊母才知道手錶被莊大嫂偷偷昧下了。
於是史翠花和莊母一家吵,莊母莊二嫂和莊大嫂吵,莊大嫂和史翠花吵,一群人鬧成一團,直接被帶去了派出所。
上午莊菱剛在公社拿了離婚證,又因為遷戶口去過派出所,都不用調查,派出所的人就知道怎麼回事,把幾個人批評一頓,讓莊家退還彩禮,同時嚴禁莊家再管已經成年了的莊菱的婚姻問題。
史翠花如願拿到了彩禮,但因為進了趟派出所,加上在莊家打架吃了人少的虧,回來時灰頭土臉的,到家就嚎,短時間內沒精力出來作妖。
林承水聽到齊有財一家就一臉嫌棄,最後提醒莊菱:“史翠花那個孫女,一肚子壞水,今天沒少挑事,以後碰到記得離遠點。”
莊菱深表贊同,原主養了十幾年都沒掰正,骨子裡已經歪透了。
……
晚飯時,齊有富猶猶豫豫地開口:“桂芳,大嫂腰扭得不輕,剩下那條魚——”
齊有富沒說完,林桂芳突然把盤子裡的魚往她面前一推:“小菱吃這個,今天剛撈上來的,正新鮮。”
本來想去夾魚的齊有富聞言收回筷子,去夾白菜。
莊菱還沒動,旁邊的林承水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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