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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論上他和內田勇夫也還沒有成為對手關係。

所以林彥禮貌地開了個玩笑:

“希望內田先生不要讓我光著腳走回去。”

內田勇夫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參差不齊的牙齒。

“林總說笑了,我既不會讓你捐鞋子,也不會讓你捐褲子。”

女主持馬上道:

“看來內田大師心中已經有想法了。”

“那麼內田大師,您想讓林彥先生拍賣他的外衣呢、還是領帶?”

“或是林彥先生手腕上那款看起來價值不菲的手錶?”

內田勇夫搖了搖頭。

“都不是!”

“哦?”女主持好奇道:

“那會是什麼?”

“內田大師,請揭曉您的答案!”

內田勇夫別露出一個有深意地笑容。

“我希望林總,捐出他的一點點才華!”

看到內田勇夫的表情,林彥心中突然一動。

這老東西,想找事兒!

兩個主持人不約而同露出驚訝的神色。

“才華?”

男主持對內田勇夫道:

“內田大師,您不妨詳細說明一下。”

內田勇夫看著林彥,開口道:

“我聽說林總寫歌的速度非常快,不到一個小時就能完成一首歌。”

“甚至還因此上過樑洲的電視綜藝。”

“所以,我很想在現場見識一下,林總如此強大的寫歌速度。”

“您就把你在現場寫的一首歌,作為拍賣品如何?”

“當然大家也不會太為難林總,讓您沒有頭緒地創作。”

“等下我建議大家先競拍林總的歌。”

“最後由出價最高的買家,提出對歌曲的主題要求。”

聽到內田勇夫的話,現場再次一片譁然!

一個小時寫一首歌?

怎麼可能!

那些綜藝不過都是有劇本,為了宣傳提前錄製好的而已!

而且,你那叫“不為難”嗎?

讓現在都還沒確定的買家來提出歌曲的創作主題,這簡直比讓林彥自由創作難了一萬倍好嗎?

內田勇夫提這樣的要求,不是成心要讓林彥下不來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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