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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龍看看在場眾人詢問道:“你們認為制幣機是應該用來自己掙錢,還是直接把改進成功的設計發放出去?”
物理社的幾個委員對視一眼,各自舉手投票。
最終居然有一半以上人覺得應該要把設計和製造方法直接詳細寫到報刊雜誌上向所有百姓公示。
王文龍心中也只能感慨,古代的知識分子和後世人的想法真是不一樣。
在這年代將自己所學的知識寫成書籍,是許多知識分子的畢生所願。
這並不是純粹因為無私精神,而是儒家倡導的“立德立行立言”三不朽,把自己的思想萬世傳揚下去,讓後人都記得自己的功績,這就是“立言”的一部分。
儒家的思想還是有很先進的地方,就比如他透過這些理論,直接將個人的追求和社會利益繫結在一起,始終倡導個人的價值是在對全社會的奉獻之中體現的。
但是這也直接使得透著保護私利思想的版權保護難以提出。
民間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只能透過“教會徒弟餓死師父”這種行會性質的方法進行。
而朝廷雖然對作品版權進行審查,但主要是為了防止禁書流行,作者保護自己的版權,雖是為了利益,對外卻只能說是為了防止“竄首易尾,增損音義”,不敢直接談個“利”字。
歷史上中原王朝第一部具有版權保護意義的成文法是《大清著作權律》,這法律出來時已經是清朝末年,過不到一年大清就亡了。
而歐洲人最早的版權法,英國的《安娜法令》距今一百年後就會出臺。
王文龍雖然不能直接改變這年代人的思想,但是在這件事上他卻必須要態度鮮明,拿出制幣機就是為了能夠讓物理社掙錢,把版權開放了,物理社能得到的利潤會大大減少,那不是白拿了?
王文龍直接看向沈泰鴻說道:“雲將兄,我以為制幣機和物理設研究出的科學理論是不同的。就請雲將想想,別人知道了科學理論是要用來做什麼?知道了制幣機的設計又是要用來做什麼?”
“這……有什麼不同?”沈泰鴻還沒弄明白。
王文龍解釋說道:“知道了科學理論,可以啟發更多的科學思想,此為傳道受業解惑也;然而人家拿了制幣機的設計,目的也無非是做出制幣機來為自己謀利,為何我等要苦心勞力去幫別人掙更多錢財,自己卻分文不取?”
王文龍繼續說道:“私以為我們以後可以將物理社的發明分為兩種:一種是理論發明,純學術性,可以公之於眾,甚至還要無償幫助傳播,使得更多人明白物理社的道理;另一種則是技術發明,有實用性,可以降本增益,對於這種發明物理學社若參與了幫助,也要從中收取股分利益。”
王文龍指著桌上王徵對於制幣機研究的報告文書道:“就比如這制幣機發明,我無償將之捐獻給物理學社,但物理學社作為擁有者就應該用之盈利,而不能直接公開與他人。否則他日若我物理學社研究的本領越發增強,聲名遠播,有那工廠主、大地主請我物理學社去幫他改造機械、改良土壤、指導耕種,他去找工匠、莊頭做這些事情都還要付錢呢,難道我們物理社的社員反倒要給他乾白工?那豈不變得好笑了?”
“這……”沈泰鴻也並非無理取鬧之人,聽了這話呆愣半天,然後點頭說道:“建陽所言的確有道理。”
一場會議商定了制幣機的處理以及下一階段物理社的幾個主要研究方向,確定之後要出的一些科普書籍。
物理社的規章制度非常嚴格,每一筆經費和每一項科研都要公示,散會之後王徵等人去外邊將會議討論內容歸總,印出傳單散發給與會會員。王文龍則留在偏殿內,轉頭詢問沈泰鴻:“我聽聞沈閣老對郭正域十分追究,連李三才也保他不住?”
沈泰鴻聞言有些尷尬,他雖然是沈一貫的兒子,但是父子關係並不好。
沈家也是江南大族,沈一貫的族叔是有名的幕僚,弟弟也考上進士,可算得上是耕讀傳家。
年輕時的沈泰鴻也是江南有名的才子,小小年紀就考中舉人,他也想要進京科考,而且以他的水平考中機率不小。
可沈一貫當時剛剛當上閣老,覺得自己的兒子考中進士,會給自己的官聲帶來負面影響。
前車之鑑就是當年張居正的兒子張敬修、次子張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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