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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壯壯被關前兩天,他還沒有意識到不對勁,只覺得在自己爹家可以吃了睡,睡了吃,還不用上學寫作業,挺好的,可是等到後面他想出去玩的時候,劉樹根也不讓他出去,甚至他一哭鬧,劉樹根也不像以前那樣慣著他,而是直接揍了他一頓,他才發現不對。 但是白天劉樹根就會把他的手捆住,晚上倒是會鬆開,可是劉樹根也會睡在他旁邊,讓劉勝男在屋外把門鎖上,所以劉壯壯根本走不了。 而云樂倒是想去把人接回來,誰知道劉樹根有備而來,每次雲樂一向劉樹根家走去,劉家人就知道了,然後就會攔在門口不讓她進去,雲樂也找過自家親戚幫忙,結果劉樹根那邊不知道從哪找了兩個混混親戚,直接就把雲樂這邊的人打了,搞得雲樂不僅沒接到人,還自掏腰包貼了不少錢給自家親戚治傷。 雲樂見劉樹根軟硬不吃,乾脆就去鎮上報警,可是鎮上警察雖然不認識雲樂和劉樹根,但是從七大姑八大姨那也聽說了這件事,於是就推說這是家事,他們管不了,讓雲樂自己回去解決。 雲樂到最後實在沒辦法了,乾脆就拿著把刀,大清早的衝進了劉樹根院子,劉樹根的親戚倒是攔了,雲樂直接就對著那兩個混混親戚砍了上去,雖然雲樂沒有砍要害,但是看起來一刀刀的,全身是血,倒是挺能唬人,這下倒是沒人攔雲樂了,畢竟大家都要命。 就這樣,雲樂終於找到了已經關的有些痴傻的劉壯壯,劉壯壯見到雲樂的時候,眼神已經變得木楞楞的了,好半響才反應過來這是雲樂,雲樂只能心疼帶著劉壯壯回到了自己家,讓劉紅先照顧他。 因為這時候那兩個小混混的家人也抬著那兩個小混混,來到了雲樂家門口,開始哭天搶地,說雲樂殺人了,他們家孩子(兒子)下半輩子都癱了,要讓雲樂負責。 雲樂也不多說,直接熬了一盆辣椒鹽水就潑了過去,把兩個人疼的哇哇大叫,在雲樂門口不停跳腳,這下兩人以癱瘓重傷為由來敲詐雲樂是不成了。 兩人又威脅說要報案,告雲樂故意傷人,要送雲樂進局子吃牢飯,雲樂也不怕,直接告訴他們,她家親戚現在還在床上躺著,這件事是那兩個混混先動的手,就算報案說雲樂傷人,那也不是判故意傷人,而是相互鬥毆,要進局子也是大家一起進。 更何況雙方來了這麼多人,要是真的報案,說不定都不止判鬥毆,可能會直接判成黑惡勢力,直接挨槍子,反正雲樂她不怕,她還有大哥三弟可以照顧兩個孩子,至於其他人要麼就拖家帶口去給劉樹根幫忙,要麼就是拖家帶口去看熱鬧,去助威,到時候一挨槍子,那可就是絕戶了。 那兩個混混雖說是混了點了,平時不著調了一點,但是見識也多啊,也知道雲樂說的多人惡意集會,確實是有一定機率會被判成黑惡勢力,雖然機率低,但是耐不住這年頭抓這些抓的嚴,又存在那種差“功勳”升遷的人,萬一真的運氣不好,那是真的會把自己賠進去,再加上去看醫生的時候,醫生也說他們這是皮外傷,他們本來也只是想要點錢花花,沒有想到真的要賠進去命,於是就帶著自家人離開了。 至於離開後,越想越氣,又去劉樹根賠償湯藥費,那就是後話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等到了過年的時候,劉壯壯也恢復的差不多了,雖然說話不太利索,但是別人問他問題,跟他講話,他也能反應過來了。 不過長久帶著兩個孩子,在村子裡待下去肯定也不是辦法,畢竟誰知道劉樹根哪天會不會再起歪心思,總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於是雲樂就動了帶兩個孩子離開的心思,在自家三弟回縣裡的時候,雲樂拖自家三弟幫自己相看一下房子,自己打算搬去縣裡住,很快雲樂的三弟就告訴雲樂,剛好有間便宜的一居室出租,平時炒菜做飯可以在走廊上,離學校也近,很方便。 於是雲樂就把地裡還沒收穫的蔬菜,糧食都以低價轉給了自己大哥,就帶著兩個孩子去縣裡了,本來雲樂是想帶著兩個孩子去市裡的,畢竟市裡離劉樹根更遠,更安全,可是雲樂一來是沒有那麼多錢,二來是沒有經驗,根本不知道市裡是什麼情況,所以只能在縣裡先安頓下來。 至於學校的事,這時候的學校並沒有招生熱,雖然城裡的小學不像鄉里小學那樣招不到學生,但是也只是處於有學生一直在裡面讀書的狀態,畢竟這會的大環境,在城裡的就算是初中畢業,小學畢業也可以“繼承”自家父母崗位,一輩子不愁吃喝,像原主這樣覺得讀書很重要的人還是少數,所以雲樂只要帶上戶口本證件,證明屬於這個縣,然後把學雜費一交就可以去讀書了。喜歡快穿之拯救寶貝()快穿之拯救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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