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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二人從震驚中恢復了過來,對視了一陣,林巧妮首先打破了沉默道,“哥,叔叔的想法實在是太過驚駭了!” 路飛點了點頭,誰說不是呢? 林巧妮繼續道,“不過仔細想想,還真是那麼個理。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有限,就像現在,收拾個屍體還要哥你親自動手,若是咱有無窮下屬,這些瑣事,還用得著自己動手嗎?” 路飛暗自腹誹,那還不是你太廢了! 他指了指林巧妮大腿上的傷口。 “沒什麼大礙了,比起吞服屍囊後的痛苦,這都是皮肉傷,倒是哥你,一點也不懂得憐香惜玉,要拔箭也不知道將箭頭折斷的!”林巧妮撅著嘴巴說著,一邊拉下自己的褲子,一點也不去避嫌。 路飛望去,傷口雖然有些駭人,但已經不流血了,傷口處也早已變成了正常的顏色,顯然已無大礙,估計過個一兩天,就能行動自如了。 收拾了鮮血,箭矢,路飛將四把弓弩收了起來,以後可能會用得著。 再看餐桌時,餐桌上已經擺放了許多吃的,還有一瓶紅酒,兩隻高腳杯。 “哥,今天叔叔和我都成了進化者,算不算雙喜臨門,咱得慶祝一下!”放下東西后,便拉著路飛坐在了餐桌邊,並開了紅酒,給路飛也倒滿了。 “草,還雙喜臨門呢?老子今天兩次差點死了,嗯,試著喝喝酒,看喪屍的身體能否兜住?你倒是會享受,這紅酒可是我老子珍藏的,好幾萬一瓶呢!” 路飛暗自腹誹著,端起酒杯和林巧妮碰了一下。 酒杯發出清脆的聲音。 路飛牛飲了起來!他主要是看看,自己能不能消化紅酒。 紅酒入口無味,什麼味道都沒有,就連喝水的感覺都沒有,沒有味覺啊。 頓了一陣,也沒有出現肚子疼或者中毒的跡象。 這時,林巧妮又遞過來一根火腿問道,“哥,你要吃點嗎?” 路飛搖搖頭,N早以前,他就試過,對熟食沒有任何興趣,任何熟食都難以下嚥,如同嚼蠟,自己還是不去噁心自己了。 林巧妮見狀,自己拆開後,咬了口再問道,“哥,那你吃什麼啊?不會每天出去都在吃人吧?” 路飛搖了搖頭。 “那不吃東西你不會餓死嗎?” 路飛取來手機寫道,“要是喪屍能餓死,那過個一兩年,人類被吃光,喪屍也餓死了,你覺得可能嗎?” “好像不可能!” 林巧妮繼續吃東西了。 路飛則是端著酒杯,搖著酒杯裡的紅酒,陷入了沉思。 父親的話給了他極大的震撼,幾乎顛覆了他這近一個月以來即定的戰略方向。 原本他以為只要小心的苟著,悶聲發大財就好,但現在想想,確實不行。 自己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效率都很低,若再一味的小心、逃避,那變強的速度就更慢了,根本無法跟隨末日的步伐,差距終究會拉大,到時候,無處不在的危機會讓你寸步難行。 確實應該向父親學習了,培養自己的勢力,讓自己永遠站在進化的最頂端。 想想,苟確實有很多種苟法! 雄獅,會靜靜的藏身於草原之中,等待母獅將獵物追殺的精疲力盡後,突然奮起,給予獵物致命一擊。 猛虎,亦會趴在暗處,尋找最佳的出擊時刻。 螞蟻,也有種說法叫如同螻蟻般苟活。 小隱隱於野,中隱隱於市,大隱隱於朝。 路飛覺得,自己以前那種小隱思想是該擯棄了,甚至連中隱思想亦如是,大隱才是王道。 只有掌握了至高的權力,才能做到從容的苟著。 想明白了這些後,路飛又再次考慮了自己的身份。 雖然身體是喪屍,但又擁有以前人類的全部思維。 站在喪屍角度,自己應該深刻貫徹喪屍的使命,以人為食,殺光所有人類。 但擁有人類思維的自己,又不願人類滅絕,也不想去吃活人血肉。 與人類為敵或者與喪屍為敵,對他來說貌似都可以稱之為同類相殘。 自從變為喪屍後,他的內心就如此矛盾著。 但現在想想,路飛又暗罵自己迂腐。 他想到了末日一開始被活人針對,被活人暗算,被喪屍狗襲擊,被爬行者盯上,到現在又被活人圍攻。 人類與他為敵過,喪屍也與他為敵過,說不得今後還有更多的生物與自己為敵。 那麼,人類也罷,喪屍也罷,其他任何東東也罷,只要誰與自己為敵,就是自己的敵人。 反之,若是不與自己為敵,那便不去理會,也不用趕盡殺絕。 想著他又望了望埋頭海吃的林巧妮,便如同她,自己救了她,她對自己沒有敵意,那便帶在身邊養著吧!養肥了...咳咳,我不吃人肉,除非不得已。 “哥,你那麼盯著我幹什麼?”感受到路飛的目光後,林巧妮問道。 路飛搖搖頭,在手機上寫道,“修養兩天,兩天後,我帶你外出殺喪屍!” “嗯!”林巧妮沒有拒絕,她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路飛也是為自己好,她甚至不止一次的想過,和喪屍搏鬥,遇到其他倖存者,甚至重返人類文明。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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