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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松此話,無異於向李牧丟擲了橄欖枝,當著趙國邊軍的面揮鋤頭挖牆腳。 這特麼能忍? 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漢子,誰怕誰啊!更何況,趙人本就看秦人不順眼,秦人也不想看見趙人在眼前晃盪。 所以,雙方頓時劍拔弩張了起來。 李牧沉默片刻,道:“公子厚愛,李牧愧不敢當。 李牧一為趙臣,蒙王上信賴,許以重任,為王戍邊乃是應盡之責;李牧二為趙將,深受將士愛戴,帶領將士建功立業乃是本分;李牧三為趙人,食趙土之粟米以成人,固土守疆乃是李牧之心願。 故此,李牧此生為趙臣,一生為趙臣!” 好一個忠心耿耿的大將,此言簡直是不給自己留一點後路。 “將軍忠勇,在下佩服。不過……”說到這裡,喬松臉上不禁泛起了一絲譏諷:“趙王昏聵,朝中奸佞橫行,假以時日將軍一腔熱血,恐將錯付啊。” 此話一出,李牧的臉色瞬間冷了下來:“老夫本以為公子乃是胸襟寬廣之人,卻不料竟也是背後饒舌之小人。我王如何,還輪不到公子在此置喙!” 言罷,李牧冷哼一聲:“今日話不投機,李牧就此告辭!” 隨即,李牧提起鎮嶽寶劍,轉身就走,沒有一絲的遲疑。其他將領緊隨其後,上了馬揚長而去,只留下了一地濺起的雪花隨風飄揚。 “公子,何不將此無禮之人徹底留下?”李信瞪著李牧等人遠去的背影,很是不爽的詢問道。 喬松擺了擺手,悠哉悠哉的道:“你常年戍守邊疆,可知胡人貴族有一喜好,名曰熬鷹。” “熬鷹?末將略有耳聞。” “蒼鷹者,翱翔長空,其所見不可謂不高遠。然而,鷹這種畜生,品性高傲,欲要降服,就得跟它比耐心。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馴養。這一個熬字,可謂是道盡了其中精妙。 本公子手裡有一對鷹,乃是本公子親自馴養的。所以,深知熬鷹的艱難。但是,馴服了那對雄鷹之後,每每出遊打獵,卻總能所獲頗豐。 熬的過程 ,是值得的。” 李信若有所思的看著逐漸消失在視線盡頭的煙塵,有些明白了公子的意思:恐怕這李牧就是公子眼中野性難馴的蒼鷹,得慢慢去熬。 不多時,一陣清脆悠揚的聲音傳遍四方,這是趙軍鳴金收兵的訊號。 對於李牧的拒絕,喬松也不在意,他要是那麼好臣服,那他也就不是李牧了。他喬松也沒有什麼王霸之氣,虎軀一震別人納頭就拜。 只是,今日李牧和秦軍合作驅逐胡人,又被他喬松當著大軍的面招攬,那小心眼兒的趙王知道了又該作何感想呢?那壞的流膿的郭開,會不會又琢磨出什麼壞主意呢? 哪怕趙王今日不去多想,可未來呢?在合適的時機下,這樣的種子,又會生長出怎樣的罪惡之果呢? 況且,就算退一萬步講,今日他喬松展現了博大的胸襟,他日若戰場相逢,僥倖拿下李牧,招攬起來難度也會稍稍降低一些不是嗎? 一回生,二回熟,李牧,時日還長,咱們不急,慢慢來。 喬松嘴角微微上揚,開口道:“朱雀!” “奴婢在!” “去放出訊息,就說李牧之才,足以抵三十萬大軍!我秦國願以十座城池,換李牧入秦!” 驚鯢愣了一下,熟悉自家公子的她看到公子嘴角的笑意,心裡不禁默默的替剛才那個趙國將軍默哀。被自家公子盯上了,恐怕沒什麼好下場啊。 “哦,對了。記得宣傳一下大秦面對外敵,放下與趙國之間的仇恨,出兵助趙的胸懷。將這兩個訊息一併發給咸陽,讓羅網配合宣傳。 最後,請父王下詔,命太學百家以此事為題,論一論炎黃與胡族!” “奴婢遵命!” 輿論這個東西,就得主動抓在手裡。永遠不要想著,讓別人替自己發聲。六國,可未必願意看到秦國的好。所以,這事兒,得秦國自己來。 …… 在秦軍與趙國合力大戰東胡西路大軍的時候,李牧的將令也傳到了雁門守軍那裡。兩萬趙邊騎出長城,與胡人剩餘大軍於草原鏖戰。 胡人狼狽逃竄,趙軍一路追殺,血跡蔓延六百餘里方才罷休。 此戰,秦趙兩國共斬首十五萬。秦軍斬胡人首級,於九原長城外五里立京觀,以攝胡人。趙軍有樣學樣,李牧命趙軍斬下胡人頭顱,又於雁門關之外立下第二座京觀。 一東一西兩座京觀,大漲中土之威!使胡人無不膽寒,退出邊境數百里才稍覺安心。 …… 來自邊疆的軍報以最快的速度傳回了咸陽,當時,嬴政正在上朝。此時非大朝會,但也是咸陽的官員都在的重要朝會。 軍報自然是最重要的,一路暢通無阻,直入章臺宮…… “啟稟王上,將軍李信率軍三萬,出長城,入九原,與東胡岱欽王大戰,斬首六萬!特奉捷報以奏王上!” 朝堂上短暫的安靜了片刻之後,王綰大喝一聲彩,隨即起身,拜服於地:“臣為王上賀,為大秦賀!”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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