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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稅’,謝卿家於文書中寫的很是詳細,無需多說,朕想知道的是,卿家大幅度提高稅率,就不擔心商賈們離開嗎?”李治問道。 謝巖道:“回陛下話,臣很擔心,但是商賈們更加擔心的是,他們擁有的錢財,能否得到朝廷的認可。” 李治仔細回味了一下謝巖的話,不解地問道:“朝廷認可?是為何意啊?” 謝巖道:“商賈不直接從事生產,僅僅依靠將一些東西販運到其他地方,從而獲利,從表面來看,似乎有不勞而獲之嫌,然事實上卻是,他們在這個過程中,付出很多,獲利雖厚,卻也風險極大,稍有不慎就會血本無歸,然這些都還在他們可以承受的範圍內,真正令商賈擔心的卻是,他們的獲利當中,交給朝廷的極少,那麼以之相對應的是,朝廷並不承認和保護他們的財產,換句話說就是,任何一處官府,只要願意,隨意弄個罪名就可以剝奪他們的全部家產,為此,商賈們不得不依附於他人,以尋求保護,故,只要朝廷認可他們合法的獲利,大幅度提高稅率,並非商賈們不可接受之事。” 對於商賈行“投獻”之舉,李治多少還是知道些的,只不過他弄不清楚“稅賦”本身的含義和作用。 古代的稅,有正稅、雜稅之分,所謂正稅,即農業稅,也就是田賦。(順便說一句,“稅”字本義是徵收穀物,是禾字旁,“賦”字本義是徵收貨幣,所以是貝字旁)。 一般而言,正稅在各個朝代都不太重,因為傳說中的聖君明主都是要輕徭薄賦的,有這樣的道德榜樣在前,既是再混蛋的皇帝也不願意落一個橫徵暴斂的名聲,所以門面功夫他們還是要裝的,那麼,給皇帝“撈錢”的重任就落在了“雜稅”之上,加上還有地方官府和某些官員的發明的“捐”,於是乎,“苛捐雜稅”就誕生了。 “商稅”屬於“雜稅”一種,本質上也是給朝廷增加收入的手段,但是,由於古代商人沒有地位,加上缺少有效的統計方法和手段,所以基本上就是朝廷定一個大概的稅率,具體怎麼收,幾乎全由地方官府說了算,由此出現了“投獻”之風,商賈依附在權貴門下,以此獲得保護,同時少交“商稅”。 至於說“稅賦”的實質意義,那也是後世才有一個明確說法,而且還是各國各樣,說法不同,在此就用不著多談了,總之一句話,皇帝李治他不懂! 不過,聽完謝巖一番話後,李治多多少少還是從中間聽出些內容,最起碼他想通了一件事,那便是與其讓商人們“投獻”,不如讓他們當成“商稅”交給朝廷,朝廷有了錢,那不就等於自己有錢了嘛,至於說認可商賈們的財產,聽起來好像也沒什麼毛病。 “謝卿家認為,當如何承認商賈合法獲利呢?”李治問出了至關重要的一點。 好在謝巖早有準備,道:“若陛下應允鄉里試行,臣將釋出政令,告知商賈‘無聖旨、不抄家’。” 古人的財產,除了田地、房屋就只有家裡的錢財了,所以,“抄家”一直都是古代地方官府和某些官員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哪怕是皇帝下聖旨“抄家”,同樣有人從中牟利,謝巖提出的簡單方法,就是在保留皇權的同時,遏制地方官府的權力,當然,只是在“衛崗鄉”試行。 “原來如此。”李治輕輕唸了一句,然後道:“卿家緣何執意要推行‘新商稅’?‘衛崗鄉’雖小,卻也是大唐國土,據朕所知,那裡稱得上百業俱興,堪稱我朝治理典範。”話中之意非常明確,既然什麼都很好了,何必還要折騰呢? 謝巖道:“啟稟陛下,鄉里雖不錯,卻仍有三大隱憂,其一是人口問題,關中和‘洛陽’附近州縣的無地農人,來鄉里的日漸增多,他們的吃、用、住等方面不得不考慮,唯一解決之道是將他們納入作坊當中做工,如此他們可以獲得酬勞,一來養活自己,二來可以資助家裡;其二,作坊的產量問題,以冶鐵作坊而言,近七成的產量提供給了朝廷,導致新式農具和民生上的使用非常少,結果是新式農具不僅昂貴,且很是稀少,制約了農人提高田地產出的可能性,所以擴大作坊勢在必行,否則,再好的東西,沒人用啊;其三,‘皇家學堂’畢業的學生問題,他們需要有合適的地方和機會驗證和施展所學,一個不斷進取和變化中的‘衛崗鄉’,理當是最好之地,微臣相信,經過實際練習過的學生,他日更有可能成為陛下的好臣子。” 李治登基已經六年了,當然聽得出來謝巖話外意思,那些滿口“聖賢之言”的進士們,真要讓他們治理一個地方,根本也是做不好的,相比較而言,學堂的學生們,經過實際驗證過的學生們,極有可能更適合。只是朝廷的“人事問題”太過敏感,暫時還不想去觸碰罷了。 李治心裡承認謝巖說得很有道理,嘴上卻道:“卿家以為,朝中重臣能有幾位贊同呢?”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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