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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蘭的印象裡,杜娟這個小妹腦子的確是有些問題的。 因為當年她還沒有嫁出去的時候,下面的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在打理。 幾個月大的時候她就發現杜娟這個小妹有點不對勁。 她不怎麼哭,也不咋愛笑,跟弟弟和二妹有些不同。 杜蘭是杜家最大的孩子。 農村裡面,平時大人要幹農活比較忙,一般都是大小孩帶小小孩。 所以杜蘭能分辨出來。 到了後面,杜娟一天天長大,果然跟杜蘭想的一樣,小妹認人指物都有些慢,走路倒是沒什麼問題,但她說話很晚,快三歲了才開口叫人。 之後到了上學的年紀,這人更是笨,全班倒數第一。 這般上了兩年多家裡就不給她上了,浪費錢。 杜蘭覺得也是,反正都學不會,不如多做點農活,早點兒洗衣做飯,學會怎麼過日子,到時嫁人了好歹不會被夫家嫌棄。 就像她一樣,她也沒讀幾年書,字都認不全,不過已經看人家了,對方見她手腳麻利勤快,很快就定下來了。 於是杜蘭就天天將小妹帶在身邊,教她做飯洗衣什麼的。 可是小妹太笨了,她記不住事,別人一看就會的東西她得學好幾遍,家裡人見她笨又三天兩頭地打罵,使得她的性子比自己還弱,幹活兒就更慢了。 因為害怕出錯,做事前都有些不敢動手。 那時候杜蘭還挺愁的,想著自己在還能幫一把,自己要是嫁了,小妹這麼笨,在家裡還不得被別的弟妹給欺負死。 所以到了她結婚的那天,杜蘭專程用這些年來攢下的私房錢給二妹買了一個漂亮的髮夾,希望自己嫁出去後她可以照顧一下小妹。 那會兒二妹杜荷拿著髮夾開心地答應了,只是後面根本不存在照顧什麼的。 杜蘭每次回孃家都能看到小妹被欺負,身上有時還會帶傷。 可是這個時候杜蘭也管不了那麼多了,結婚三年她都沒能生出一兒半女,再能幹又怎麼樣,夫家已經打算跟她離婚了。 也不是離婚,是準備將她趕出去了。 那個年代,很多人結婚就辦了酒席,根本沒領證,所謂的離婚,就夫家將她趕出來而已。 那天,杜蘭拎著一個小包袱再次回到家,就見到母親擰著小妹的耳朵在罵。 她想上去勸勸,可一想自己現在都這個樣子,又不想去折騰了。 後面,杜蘭又被家裡安排嫁給了一個帶倆男孩的鰥夫。 當時身邊的人就說,反正她又生不出孩子,嫁過去給別人養孩子,也算有個依靠吧,死了有人埋骨。 杜蘭也不知道,家裡讓嫁就嫁吧,無所謂了。 所以她很快又離開了。 二婚,證不領,酒也不用辦了,夫家給了彩禮,她就收拾東西跟過去了。 只是沒料到了的是,結婚第二年,杜蘭居然懷上了,還生了個女兒。 還好是女兒不是兒子,不然得放進尿桶裡溺死。 夫家當初就說過,娶她是專門為了照顧男人跟兩個孩子的。 這樣的情況下杜蘭跟女兒在家裡過的啥日子可想而知。 她的性子越發沉悶,啥也不想管,只想這麼默默地活著,將女兒養大。 杜蘭就這麼成了一個提線的木偶,家裡叫她幹啥她就幹啥,孃家叫她幹啥她也幹啥。 所以,這次向山花將她叫過去,讓她來找杜娟,來探這邊的情況,她也來了。 人是來了,最開始她去的還是商家巷子那邊。 只是她不知道商傢俱體在哪個院,又不敢找人打聽,在那邊來來回回走了幾圈,又拉著女兒來這邊了。 杜蘭沒來過城裡,字又認不全,也不會坐車,全程都在走路。 其實她也是不知道這邊店子具體在啥地方的,遇上了一個好心的巡邏員,人家見她母女倆可憐,送她倆過來的。 結果呢,杜娟也不在這邊,在這兒賣東西的都是員工。 好在人家一聽要找杜娟,就熱情地接待了她,還安排她進屋裡坐著喝茶。 那個矮個子的,長得有些漂亮的姑娘聽說她是杜娟的姐姐,還說一會下班的時候會幫她通知,幫她傳達訊息。 聽她這麼說杜蘭總算有點真實感了,看來小妹真的做老闆了,報紙上說的都是真的。 可是在沒見到杜娟之前,杜蘭還是沒辦法想像原本呆傻的小妹變成了何等模樣。 母親說她現在穿金戴銀了,很了不起的樣子。 難不成像馬麗珍那樣,戴著金戒子化著裝,誰都看不起。 如果真是那個樣子杜蘭覺得她也沒必要探什麼情況了,坐一會就回去交差吧,到時就說小妹看不起她,將她趕走就行了。 反正馬麗珍也是這樣的人,當年她一嫁進來就將自己嫁出去了。 杜蘭不喜歡馬麗珍,倒沒有不喜歡杜娟。 她覺得吧,小妹在家裡吃了那麼多苦,現在總算有錢了,有人護著了,傲氣一點是應該的。 反正小妹又不欠家裡的,不認孃家人就不認好了,她無所謂,就過來看看,晚點回去交差。 可是,當杜娟真正出現在她的面前,杜蘭震住了。 她的確穿得很光鮮亮麗,還戴了耳釘,不過並沒有化妝,整人個看著很服舒跟純潔,笑容也很大方。 她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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