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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來的!司馬燁明明說過,他已經令人將其砍掉腦袋。宋玉必定是找人替了他,作了一出金蟬脫殼的戲。

他來到遠離東陵的西域,若不是她發現了他,恐怕這輩子東陵那邊都不會有人知道,他還活著。

沈秀:“我知道你是宋玉。”

李隱張口欲言,沈秀卻不給他說話的機會,她道:“你可知我是誰?”

“你是誰?”

“我是被你害得很慘的人,若不是你,我不會受那麼多苦。”

若不是他,她不會被逼無奈之下離開錦州,不會遇見山匪,不會差點死在野豬手裡,不會被地震弄得遍體鱗傷,不會遇見司馬燁,不會被司馬燁囚禁,不會整日整日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最關鍵的是,她不會遇見謝扶光。不遇見謝扶光,她現在也不會在這裡,性命完全被謝扶光捏在手裡。

宋玉,他是她一切苦難的源頭。

說著這話,她緩緩揭開人皮面具,“還認得我麼?”

李隱瞳孔微縮,很快他斂住情緒,“我並不認識你。”

“你不承認也無所謂。”沈秀向謝扶光伸手,“劍給我。”

謝扶光:“我來殺。”

沈秀:“不,我要親手殺他。”

“你會吐。”

“沒關係。”

他半晌不動作。她道:“我要親手殺我的仇人。”

謝扶光這才抽出劍。沈秀接劍,然而根本接不住。劍太重。她咽嗓子,“匕首吧。”

他取出匕首。沈秀握著匕首,靠近李隱。

李隱無法動彈,只能眼眼睜睜任她靠近。

匕首慢慢靠近他的心口,沈秀觳觫起來。她的心可以發狠,狠到可以殺他,而她的身體還不能接受她殺人。故而,她的動作遲疑觳觫起來。

她是一個人,一個現代人,一個從小揹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普通現代人,殺人對她來說是極恐怖的事,心理和生理沒那麼容易接受,即便她要殺的人是她非常想手刃的人。

宋玉該死。按照律法,他早就應該被砍了頭。可他偷逃到了西域,他是逃犯,本應該死的逃犯,她殺他是應該的,她告訴自己。

然而匕首停在李隱心口上,半晌都未扎進去。

謝扶光握住沈秀的手,“還是我來罷。”

“不。”沈秀深吸一口氣,努力克服恐懼,她幻想自己狠狠將匕首刺下了去。

(稽核大哥求求了,以下都是女主幻想的情節,不是真的,女主沒有殺人,沒有殺人!沒有殺人!別再鎖了!!!)

匕首若刺下去,宋玉會死。

他若死了,大仇得報的快意會在她腦中炸開煙花。可煙花短暫,轉瞬即逝。

快意如煙花般短暫地綻放之後,之前消失的恐懼與抗拒會捲土重來。

沈秀飛速鬆開匕首,面上血色盡失,渾身血液倒流。

她不知別人手刃仇人後會有什麼感受,在她幻想自己

殺了宋玉後,她的感受是,恐懼,後悔,還很想逃避。她想跑開,遠離這裡,可是雙腿卻使不出半分力氣。

她渾身顫慄,雙腿一軟,向下跌去。謝扶光抱住她,“怎麼?”

嗓子眼發緊,發不出聲音來。她是想親手報仇,但還是下不了手。最後,她脫力地自言自語:“我這是在幹什麼?我魔怔了嗎?他該死,但也應該交給律法和官府來處置他。”

她更應該把仇人交給律法與官府來處置。大抵是她這陣子神經一直緊繃,而又太恨宋玉,見他欺瞞律法逃走,更加恨起他來,因而產生惡念,發癲了,竟想親自殺仇人。

深深一吸氣後,她告訴謝扶光,“我們把他抓去報官,抓回東陵去,讓官府處置他。”說完她便暈了過去。

再次醒來時,天已經大亮。

謝扶光給她喂粥,她擺擺手,喝不下去。現在她腦子裡全是宋玉流著血失去氣息的畫面,已經感受不到飢餓。

她嗓音乾澀,“宋玉他的屍體……”

謝扶光抬眉,“屍體?你並未殺他,你忘了?”

沈秀一愣,“什麼?”

下一刻,回想起昨夜之事後,她無比慶幸起來。幸好自己懸崖勒馬,住了手。

她重重嘆出一口氣。

微涼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將她的臉抬起來,謝扶光仔細端詳她。見她情緒低落,他道:“想吃蒲犁烤肉和糖葫蘆麼?”

喉嚨微微一動,沈秀點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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