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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派之爭,他也不可能得罪革命黨人。關鍵之點,他臨死之時,早已出宮三年,對於政事沒有影響,殺他沒任何意義。
二是為江朝宗和小德張所殺。此說法,主要是顏儀民先生的觀點。他甚至在文章中,引用了江朝宗兒子提供的“細節”,說時任九門提督的江朝宗請李蓮英吃飯,然後派人殺其於北京後海。支援該觀點的人認為,江朝宗是袁世凱的親信,小德張則是李蓮英的後任。兩個人出於不同的目的殺了李蓮英。李蓮英曾得罪袁世凱,這是事實,因此袁世凱有可能授意親信下手;而小德張則為了爭奪其遺產之事,而萌生殺人動機。但立即有人反對此說。
有學者考據說,江朝宗宣統二年正在陝西漢中鎮總兵任上,直到1912年才回北京擔任北洋政府北京衛戍司令。江朝宗遠在幾千裡之外,並不在所謂的“九門提督”任上,怎麼可能請李蓮英吃飯並設局殺之呢?同時,也有人認為,小德張同李蓮英,並沒有共過事,兩人沒有利害衝突,殺人動機不存在。
三是在去山東討債途中被悍匪所殺。這一觀點,也被無數專家質疑。以李蓮英的財富地位,他怎麼可能親自出門討要債務呢?但是,支援這一觀點的人說,李蓮英曾有一個侄孫女,嫁到了山東省無棣縣。他曾去山東探望侄孫女,順便到泰山一遊,走到山東和河北交界的地方被人殺死。當時跟隨的兩個侍從嚇得失魂落魄,只把李蓮英的頭顱用包袱兜回了北京。
那些史料中模糊的記載,那些散佈於民間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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