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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諾無限制地追加資金,如果我的工作質量和績效證明這樣做可行的話。我可以帶入原先其他帳戶的資金,作為原始資本的一部分。我的年薪是1萬美元,另外在扣除百分之六的資本年息後,我還有資格分享剩餘利潤的1/5——這些都是累加的。1923年初,我們達成了這一協議。
我推測要讓公司放我走會有一定的難度。然而我的運氣真不錯。證券交易所加強了監管力度,要求一些因客戶保證金交易而負債的公司相應地增加自由資金數額。保證金交易發展十分迅猛,以致NH&L公司無法提供閒置資金讓我進行曾經屢獲成功的套利操作。因此他們不得不忍痛割愛,否定了一些由我提出的好建議。他們承認我在這一領域有特殊的天賦,卻愛莫能助;而且他們認為,如果讓我待在這樣一個嚴格限制我發揮特長的公司裡,對我來說太不公平了。毫無疑問他們也盤算過:由於我有一個利潤豐厚的帳戶和無數的客戶,當我離開公司以後,他們仍然能夠從該帳戶和客戶的大多數生意中獲益,同時又免去了通常須支付給客戶經紀人的那筆費用。所以出乎我的意料,他們很爽快地豁免了我的職責(當然這完全是道義上的職責)。我們達成這樣一個協議:我將幾乎所有的交易都透過他們的公司進行;他們則讓我免費使用一間辦公室,另加一個私人股票行情機以及其他各種服務。(在那時,所有這些特權都是合法的,後來紐約證交所予以嚴格限制。)
新公司名叫格雷厄姆公司。為了減免部分公司所得稅,除了發行一些具有投票權和其他作用的普通股之外,所有資金都來自發行參與紅利分配的公司債券。1923年7月1日,舊的秩序結束,新的秩序開始了,這天距我剛進NH&L公司賺取12美元週薪之時足足已有9年。我對這一轉變無怨無悔。很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感覺到自己不屬於經紀人行列,我從心底憎惡這一職業,因為我覺得它的繁榮是以犧牲客戶利益為代價的。(至少在那時,我是這樣認為的。)
就在幾年前我讀到了伯納德·M·巴魯克①的自傳第一卷(我將在1927年遇到他)。在回顧瞭如何在金融上取得巨大成功並由此成為百萬富翁之後,巴魯克進行了一番靈魂反省。既然他已功成名就,今後應該怎樣生活呢?巴魯克用了數段篇幅進行了討論,然後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他將退出經紀人行業,不與公眾發生任何瓜葛,也不對公眾承擔任何責任,在股市上只運作自己的帳戶。我記得讀到此處時,我輕蔑地笑了笑,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既站不住腳又自私自利的結論。我認為對於一個才華出眾、十分富裕的年輕人來說,決定只為自己而生活,為自己去全身心地設法賺很多的錢,以後還把這一切寫入他的回憶錄,毫無一點後悔或自我批評,這是多麼不光彩的事啊!但是我的決定比巴魯克的有面子嗎?我也打算離開至少曾經為公眾提供了諮詢幫助的經紀業,並使自己專門致力於賺錢的投機。但按照華爾街的標準,我遠遠算不上是富人。我一直為缺錢用的朋友和親戚賺取大量的利潤。儘管哈里斯兄弟有點不太情願,我還是說服他們允許我繼續經營老客戶的帳戶,並將它們作為一部分公司資本。
格雷厄姆公司只存在了兩年半時間,到1925年末即宣告解散。公司獲得了巨大成功,資本回報率是相當高的。我將投資領域限於標準性的套利、保值業務上,有時也會買一些我認為比較便宜的證券。我做的第一筆業務是買進杜邦公司(Du Pont)的股票,並賣出7倍於杜邦公司股票數量的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股票。那時杜邦普通股的市價總和僅僅與它持有的通用汽車股份的價值相當,因此杜邦所有的化工業務與資產的市場價值實際上是零。所以與通用汽車的股票價格相比,杜邦的價值被嚴重低估了;不出所料,對我們有利的巨大差價終於出現了,於是我便做了對沖操作並取得了預期的利潤。
另一次操作卻是以損失慘重而告終,其中包含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小插曲。我認為自己既能找出被嚴重低估的普通股股票,也能找出被嚴重高估的普通股股票。我對此頗為自負。我用好幾對證券做了這樣的操作:買進便宜的股票並賣空昂貴的股票。有一個公司名叫沙特克(Shattuck),它擁有施拉夫特飯店(Sehrafft‘s Restaurants),我認為它的股票被高估了。公司確實表現不錯,但投機商已經把它的股票抬到了我認為是高得離譜的價位。於是在我挖掘出的無數被低估的股票當中,我買進了其中一種,並賣空幾百股沙特克股票。
從一開始,我就在每個星期安排一次午餐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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