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股巡覽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8部分,臥底記者,津股巡覽,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的,同時還誣稱我企圖敲詐勒索他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打黑警察攜槍進京上訪(1)
其實,說起來,孫恆俊之所能如此長期囂張,除了其身後有特殊的保護傘外,更與他工作和生活的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灌雲縣公安區域性分人員違法違紀知多少?這不僅躲避不了當地廣大人民群眾的眼睛,更避不開公安局內部多數的富有正義良知的公安幹警。2002年秋,在耳聞目睹了自己供職的公安局有關人員在暴力取證案件的所作所為之後,灌雲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劉金杭在沉思之餘,撰寫了一篇《刑訊逼供成風“愛民”傳統丟盡——對幹警刑訊逼供致傷少女案的調查與思考》文章。
正因為這篇文章,劉金杭得罪了原局長馬文華、副局長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為幾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雲縣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被判刑入獄6年,二審改判為5年6個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說:這兩個罪名根本站不住腳,只不過是人強加給他的。
對於灌雲縣公安區域性分人員的行為極為憤慨並斗膽舉報的,還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軍。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瀝瀝地飄灑著第一場春雨,在北京東城區某中央部門大門前,一位身材魁梧、身著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滿面淚痕地跪在大門口,雙手高舉材料喊冤,在寒風冷雨中長跪不起。此事當即驚動了有關領導,一位負責人接見了這位兩眼通紅、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並熱情地為他端來了一杯熱氣騰騰的茶水。瞭解到有關情況後,一位負責人緊緊地握著他的雙手,安慰他說:“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們一定會派專人查處,請您放心回去吧”隨後,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來到國務院信訪局、公安部等繼續上訪這位跪地上訪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軍。這已經是他數次進京上訪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縣公安局有關領導違法違紀行為而長期遭受到打擊報復,並遭到黑社會追殺,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他被迫攜槍進京上訪,並驚動公安部有關領導。
曹成軍今年48歲,灌雲縣公安局三級警督警銜,擔任過灌雲縣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務區警長。他從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層第一線,工作兢兢業業,廉潔奉公,先後查辦各類刑事治安案件700餘起,逮捕拘留人犯700餘名,調解處置各種治安民事糾紛1萬餘起。在他工作過的地方,有著很好的口碑。
作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軍對有關局領導的違法違紀情況瞭如指掌。他透過長時間的調查,掌握了當地許多大案要案背後的黑幕。但其中讓原局長馬文華等人大動肝火、從而幾乎招致殺身之禍的,是他著手負責的兩宗案子。
一宗是有關吳以法的。盜竊槍支彈藥的吳以法,被枉法裁決,重罪輕判,僅判4年有期徒刑。同時因辦案人員公然製造假病歷,以其有精神病為由,對他保外就醫,這個本應該在監獄裡接受勞動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滿”後,竟又能大搖大擺地回到公安局上班,並且一直平步青雲,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為部門的領導!
從1999年初開始,富有正義感的曹成軍就此案四處舉報,得罪了有關領導,激怒了灌雲縣公安局原局長馬文華、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長廖某等人。由於曹的舉報,馬文華等人害怕連累自己,後來想法讓吳辦理了退休手續。但曹的憤而舉報卻給自己埋下了災禍。
下面,我們不妨透過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雲縣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號刑事判決書來看看吧——
被告吳以法利用職務之便,盜竊槍管、子彈、雷管等軍危險爆炸品,數量較大,性質嚴重,影響較壞,已構成盜竊槍支彈藥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判處被告吳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沒收7。62毫米手槍子彈1410發;7。65毫米手槍子彈10發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打黑警察攜槍進京上訪(2)
1999年3月18日,灌雲縣青龍橋派出所就吳判刑的真實情況,也特地為曹成軍出具了有關證明。
另一宗是有關灌雲黑社會頭目楊某某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國開展“打黑除惡”的專項鬥爭中,身為警官的曹成軍接手查辦了一起涉及黑社會性質的殺人案。此案以當地黑社會頭目楊某某為首,其手下有30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