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52部分,東唐再續,一意孤行,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也難改其色的李正陽終於也有震驚的時候,這說明他的心境也並不是完全沒有弱點;疑惑的是,李曜對天下大局瞭如指掌,洞徹十方,可似乎對一些眾所周知的事情反而有些缺失,這實在令人詫異。

不過,楊姑娘心中略一衡量,還是解釋道:“河東軍械監之富,天下無人比使君更加清楚,奴家就不多做贅述。只說這寇思堅,他本汴梁豪富之家,昔年朱溫來宣武軍上任,之所以能快速興起,便有寇思堅大力資助之功。朱溫站穩腳跟之後,對他投桃報李,許以河運之利如今汴梁甚或整個中原地境,但凡在朱溫治下,其財貨流轉,均少不得寇思堅!寇思堅手中有三大商行,分別為船行、米行、布行,幾乎一手壟斷中原水運、糧米、布匹絲綢等生意,坊間號稱‘中州財神’!據說這些年朱溫之所以對山東二朱、徐州時溥長期作戰而猶有餘力,正是因為這中州財神的全力支援又聽聞,這寇思堅正在遊說汴梁節帥王府,希望掌握鐵器製造與販售生意李使君,如今你可明白‘寇思堅’三字之涵義了?”

李曜聽了,心中果然大吃一驚,難怪這寇思堅竟能與河東軍械監相提並論,此人所做的買賣,還真是軍械監的一個翻版!唯一的不同就是,軍械監能做鐵器,而寇思堅還不能。但是反過來,寇思堅居然能掌握糧食買賣,這一點軍械監卻沒法在河東掌握住!

李曜心中慨嘆:朱溫啊朱溫,你這個偷鍋賊到底是不懂經濟,還是真有這麼大的魄力?都說中國古代從來都是重農抑商,可他媽經過老子穿越後的瞭解,這晚唐或者說中唐以後,重農抑商之說簡直就是扯淡啊!

其實李曜這想法,既有道理,也未免偏執。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的一個重要政策的確是重本抑末,也就是重農抑商。當然,這一政策對保護農業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尤其是在封建社會早期更是如此。但從另一方面看,重農抑商的同時不容許新因素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歷代的“士農工商”,商人排在最後一位,使得社會經濟發展出現了許多不協調。

李唐皇朝當然也繼承了封建傳統的抑商政策。政府對於商賈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在時間、空間等方面都有嚴格的限制和控制。而商賈被稱為“賤類”、“雜類”。唐太宗說:“工商雜色之流,假令術逾圻類,止可厚給財物,必不可超授官秩,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同時在法律上規定:“工商雜類,不得預於士伍”。中唐以後,一些士流仍然堅持著“工商之子不當仕”的原則。可見,商賈在社會政治上受到壓抑、排擠和十分顯然的蔑視。此外,國家對商業活動也管理很嚴。朝廷徵當典當稅,糧食買賣稅“四取其一”高達百分之二十五;商賈的財產稅,每緡稅二十。甚至死人和蔬菜瓜果過關也要納稅。

唐武德六年(623年)按資產定戶為三等,武德九年改為九等,以戶等徵收戶稅。商賈等級即被列為上等戶。玄宗天寶敕令:“朕聽政之餘,精思治本,意有所得,蔗益於人。且十一而稅,前王令典,農商異宜,舊制猶闕,今欲審其戶等,拯貧乏之人,賦彼商賈,抑浮惰之業”。這種“重農抑商”思想可以說是貫徹於整個封建唐朝最高統治者的主導行動中的。代宗大曆初詔令更對商賈加稅二等,從他們的戶等即可知國家對其科責很重,商賈的差科當推於前列。

對商業實行強力控制最重要的手段,是中國特有的官商、官辦手工業制度。這種制度既可以使統一大國內部必要的商品交換得到滿足,又不致失去對商品經濟的控制、壟斷。但是安史之亂後,朝廷財政上捉襟見肘,窘困之極,遂在江淮、蜀漢等地大肆掠奪富商。政府和地方長官不僅對商賈在諸道津要地方透過的財貨課稅,並對他們的買賣也加以課稅,甚至稅及死者,商賈受到嚴重苛剝。兩稅法實行之初,法令規定:“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第二年又“以軍興,十一而稅商”,而社會普遍需要的如鹽、茶、酒等物品,均由國家集中經營管理或實行專賣,限制商賈獲利。而唐自貞元以來的“宮市”之猶,對商賈危害更大,使其受到勒索,搶…劫的情形十分嚴重。

朝廷對商賈在經濟上的橫加掠奪和政治上的肆意壓迫,使他們的經濟力量,很難有任何保障,甚至連富商大賈有時也不能倖免。如玄宗開元中,沒收京兆富商任令方資財六十萬貫,唐末富甲廣陵的大賈周師儒,後也被封建官吏迫害得傾家蕩產,悽慘不堪。因而商賈和朝廷及地方長官存在著尖銳、複雜的矛盾。而中唐以後的政府為確保其利益,更對私販鹽、茶者以極刑懲辦。販賣私鹽兩石以上就要處死;私賣菜“三犯皆三百斤乃論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盛寵之醫女風華

西青先生

嬌吟(1v1 偽替身h)

蘇木以

未若桃夭

知恩報恩

修真網路

連過十一人

擄愛成婚

黯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