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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年間到唐高宗末年,為門下省政事堂議政時期。在這個發展階段中,雖然政事堂始終設在門下省,但作為一項制度,也是在不斷變化著的。武德年間,可以說政事堂純為宰相議政場所,如同現代的“會議廳”一樣,並非理政辦公之地。這個時期的政事堂,所以一直設在門下省,主要是因為自北朝以來,門下省權重勢隆之故。

貞觀年間,由於中書出令與門下封駁之間發生流弊,不是知非不糾,就是互相責難,影響了政府效能。太宗皇帝看到了這種情況,曾對黃門侍郎王珪說:“國家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察,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行駁正。人心所見,互有不同,苟論難往來,務求至當,捨己從人,亦復何傷!比來或護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

於是鑑於隋亡的教訓,太宗皇帝整頓了中央政府的組織機構,凡“留文武總六百四十三員”。為了防止政府機構隨意擴大和官員冗濫,太宗還用法律制度加以保證。同時,他又提高政事堂地位,改變國家總樞機構中政務活動的某些程式。貞觀以前,詔敕雖多由中書出令,但承受者多,擬進者少,故宰相議政,多不在詔旨擬定以前,而是在詔旨擬定之後。詔敕之下,事先議論少,事後檢查多,所以政事堂之初設於門下,其原因之一也在於此。

貞觀以後,中書舍人“五花判事”,中書省權職漸重,中書令於定敕之前,多提前於政事堂討論。於是政事堂地位日漸提高,遂成為宰相議決政務的最高會議。

關於中書舍人“五花判事”,王摶並未多說,但李曜記得王夫之曾認為這是“會議之始”。他在《讀通鑑論》中說:“唐制:軍國大事,中書舍人各陳所見,謂之‘五花判事’,而宰相審之,此會議之始也。”什麼“會議之始”呢?《資治通鑑》說得明白:“故事:凡軍國大事,則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謂之‘五花判事’。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給事中、黃門侍郎駁正之。上(太宗)始申明舊制,由是鮮有敗事。”王夫之沒有注意“上始申明舊制”一句,既是“舊制”,就不會是“會議之始”。“上始申明舊制”,足以說明貞觀年間宰相議政,仍在門下省政事堂,而且,雖然中書漸重,但中書出令,門下封駁的“舊制”並未改變。

第二階段是自武后光宅元年至玄宗開元十一年,為中書省政事堂時期。這個時期,政事堂始正式成為宰相議決軍國大政的最高國務會議。武后光宅元年,裴炎執政事筆,遷政事堂於中書省。高宗弘道元年十二月六日之後,此時高宗已崩,中宗剛即位;至遲不會遲於他同武后合謀廢中宗、立睿宗的前後,即中宗嗣聖元年一月,睿宗文明元年二、三月間。

宰相既商討議決軍國重務於政事堂,而草擬詔敕之責在中書。為便於政務推行,於是政事堂遂由門下省遷至中書省。這是貞觀中期以來,中書地位日重而門下權勢漸削的必然趨勢。裴炎自侍中改任中書令,執政事筆,遷政事堂於中書省,並非裴炎一己之私意,乃是制度發展所使然。侍中與中書令同為中央決策機構中書、門下省長官,秩皆三品,何以侍中必加“同三品”銜,方為真宰相,得參加政事堂會漢,而獨於中書令“則否”?看似十分乖謬,其實乃是制度在漸漸變化矣!所謂“天河暗轉,必有其跡”,此之謂也。

政事堂遷至中書省後,在制度上明顯的變化,是宰相於政事堂議決政務時,有輪流“秉筆”或“執筆”之制。《新唐書》說:“舊,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長孫無忌以司空,房玄齡以僕射,魏徵以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至炎,以中書令執政事筆,故徙政事堂於中書省。”又說:“神龍初,(巨源)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時要官缺,執政以次用其親,巨源秉筆,當除十人,楊再思得其一,試問餘授,皆諸宰相近屬。”這個時期秉筆宰相之常務,乃有三項:一,諸宰相議政時,主持會議;二,會議之後,總其紀錄;三,秉筆之日,坐政事堂辦公。

其次,武則天時改中書省為鳳閣,門下省為鸞臺。鳳閣鸞臺即中書門下,合政事堂實際已成為一體,成為權力很大的相府了。垂拱三年,有誣告劉禕之受歸誠州都督孫萬榮金,兼與許敬宗妾有私,則天特令肅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禕之,禕之曰:“不經鳳閣鸞臺,何名為敕?”則天大怒,以為拒捍制使,乃賜死於家,時年五十七。以武則天那樣的專橫殘暴,欲以莫須有罪名懲處劉禕之,而詔敕未經鳳閣鸞臺政事堂討論議決,致引起劉禕之的強烈抗議,可見政事堂的權力已經很大,地位已有顯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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