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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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潑了一瓢冷水。
戰爭是爆了,可是如何爆的,卻沒有人說得準。
給東部艦隊的訊息非常含糊,只提到安達曼一尼科巴群島上包括空軍基地與海軍基地在內的數十個軍事目標遭到轟炸,卻沒有提到是什麼戰機進行的轟炸,甚至沒有提到敵機從何方向進入。
這也不能怪後方的印度軍人,因為他們確實搞不清楚。
轟炸開始的時候,最先遭到轟炸的就是北安達曼島上的防空警戒雷達、布萊爾港郊外的防空指揮中心、以及數處遠端防空導彈陣地。導彈是在雷達探測範圍之外射的,攻擊防空警戒雷達的導彈為了延長飛行時間,先向南飛行了數百千米,再轉向起攻擊,而攻擊防空指揮中心的導彈則走向西南方向飛行,再轉向。在此情況下,即雙田衛在被炸燬!前現了盜近的導彈,也不耳能斷定導六方
“眼睛”被打掉,印度軍隊更不可能知道是哪種轟炸機從哪個方向上起攻擊。
連敵人是誰都不知道,這仗還怎麼打?
莫洛萬沒有遲疑,立即聯絡了安達曼一尼科巴群島的駐軍司令部與布萊爾港,要求儘快查明具體情況。
還好,安達曼一尼科巴群島由印度東部艦隊司令部管轄。布萊爾港則是印度東部艦隊的地方港口,莫洛萬可以直接向兩處機構下達命令。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莫洛萬仍然在等待最新訊息。
在此期間,他曾經打算聯絡西部艦隊,但是想到懷德特不見得會做出回應,也就放棄了這個打算。
新德里時間醜點刃分,戰爭爆後舊分鐘,莫洛萬收到了一條非常重要的訊息。
布萊爾港的守軍找到了一枚沒有爆炸的炸彈,斷定為滑翔炸彈,而且很有可能是中國海軍艦載戰鬥機使用的炸彈。
這下,莫洛萬再次激動了起來
雖然滑翔炸彈屬於防區外武器,投擲距離近的幾個千米,遠的上百千米,但是炸彈不是導彈,射程遠不如巡航導彈。由此可以斷定,投下炸彈的很有可能是戰鬥機,因為轟炸機只有在奪取絕對制空權之後才會用炸彈攻擊地面目標。還可以斷定,轟炸布萊爾港的很有可能是艦載戰鬥機,因為中國空軍與海軍的岸基戰鬥機不可能攻擊布萊爾港。
最重要的是,那枚炸彈上的編號表明,那是一枚中國海軍的炸彈。
這裡,布萊爾港的印度軍人犯了一個錯誤,即忽視了中**隊的聯合後勤保障機制。
在確立了聯合作戰機制之後,共和**隊花了很大的力氣統一後勤管理,其中就包括統一管理各軍種的彈藥。換句話說,共和國空軍與海軍航空兵用的彈藥基本一致,只是在具體編號上有所區別。比如海軍航空炸彈編號的打頭字母為”空軍的為“鼎”這點區別根本不可能用來確定投下炸彈的機型,事實上,空軍轟炸機投下的正是從海軍調來的航空炸彈。
印度軍人還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忽略了滑翔炸彈的投擲距離。
滑翔炸彈在攻擊目標之前,會拋掉卑背上的彈翼,提高彈道末段飛行度,只依靠尾部的氣動翼面控制炸彈的飛行彈道。如此一來,印度軍隊“揀”到的只是一枚沒有爆炸的彈體,而不是整枚炸彈。滑翔彈翼與彈體脫離之後,將在空中迅解體,留下一些大小數厘米的殘片。即便沒有完全解體,也會在落地的時候摔得粉碎。如果印度軍人稍微細心一點,就應該現,這些滑翔炸彈所使用的彈翼比普通的大了許多,而且複雜了許多。改進彈翼的唯一目的就是提高炸彈的投擲距離。只要搞清楚了這一點,布萊爾港守軍就應該在報告中明確提到滑翔炸彈的投擲距離很有可能在勁千米以上,甚至更遠。
如果莫洛萬知道這一點,就不會武斷的認為轟炸布萊爾港的是戰術戰鬥機,而不是戰略轟炸機。因為在2田千米外,除了當時正在執行防空巡邏任務的幾架戰鬥機之外,印度的地面防空系統根本威脅不到轟炸機。而當時,執行巡邏任務的戰鬥機沒有啟動雷達,是由地面防空雷達引導。如此一來,在遭到轟炸之前,戰鬥機不可能現千米外的轟炸機,也就不可能對轟炸機構成威脅。
幾個小錯誤,最終釀成了大錯。
按照莫洛萬的推斷,中國海軍艦隊肯定進入了馬六甲海峽,而且很有可能即將離開馬六甲海峽。
計算轟炸規模之後,莫洛萬斷定中國海軍的6支航母戰鬥群派出了所有戰鬥機。
至於中國艦隊如何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進入了馬六甲海峽,莫洛萬沒有多想,既然中國艦隊能夠在離開聳港之後避開美國的軍事偵察衛星,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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