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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印尼共和派內部也出現了分歧,以沙里爾為首的內閣主張與英、荷兩國舉行談判,避免武裝衝突。但社會輿論對沙里爾內閣多表不滿。反對派積極活動,由三十四個政治組織的代表在中爪哇日惹集會,決議成立人民陣線。隨後,在中爪哇梭羅市舉行了人民陣線第二次會議,人民陣線改稱為印度尼西亞鬥爭聯盟,要求以荷蘭承認印尼獨立為談判前提,並要求立即改組內閣。
沙里爾內閣既受到國內一些政治力量的反對,同英、荷當局的談判又毫無進展,只好提出辭呈。但蘇加諾和哈達仍然支援沙里爾內閣堅持談判、避免武裝衝突的路線,授命沙里爾組織聯合內閣,擴大內閣的政治基礎。經過權力的重新分配,第二屆沙里爾內閣使各派政治勢力暫時取得了平衡。
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三日,在英國主持下,荷蘭與印尼共和派再次舉行了談判。荷蘭人宣佈,經過一段準備時期後,印尼人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前途,在準備期間將建立一個處於荷蘭主權下的印度尼西亞聯邦共和國。英國一方面支援荷蘭同印尼獨立派談判,一方面利用南洋**隊替換下來的部隊繼續擴大佔領印尼共和國在爪哇的勢力範圍,為荷蘭人開路,並增強荷蘭在談判中的地位。
到一九四六年五月份,荷蘭的軍隊已經達到了五萬人,英**隊開始逐步撤出,由荷蘭軍隊接管英軍佔領區。到了七月份,荷蘭軍隊的總數達到了七萬人,盟軍東南亞戰區司令部把所佔據的原荷屬東印度領土完全移交給了荷蘭政府。
這樣,除了南洋國實際控制的婆羅洲和蘇門答臘,以及印尼共和派控制的爪哇和馬都拉以外,荷蘭人在東印度群島其他地區都負起了軍事責任。但在爪哇荷蘭人只佔據著些大城市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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