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迷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8部分,黑色放縱,指點迷津,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去隊部,你按連號順序叫他們過來談話!”說完走了出去。

王勝對我們說道:“這個蔡中是管計分考核的,上報減刑都歸他管,你們的減刑材料都在他手裡,等下過去談話,報告詞都知道吧,在新收犯監獄都練過的。”

我說:“知道,這個報告詞這輩子都忘不了的!”

“好!何生,你第一個過去!聲音要響亮!”王勝說道。

我起身出去,隊部就在院門的旁邊,挨著我們的監房。我從屋簷下走過去,就幾步的距離,我們是二號監,一號監幾乎就跟隊部挨著了。

站在隊部敞開的門口,我大聲喊道:“報告警官,罪犯何生,番號37097,因犯搶劫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報告完畢,請指示!”

“進來!”

正文 229。 第二二九章 殺威棒

我侷促地走進隊部,這個隊部還真就是個“隊部”,很象我們鄉下農村的的生產隊的隊部,幾張破舊的看不出油漆顏色的辦公桌椅,桌子上面鋪著厚厚的玻璃磚,一面斑駁陸離的牆上貼著一張發黃的表格紙,上面標註著生產進度。在另一面牆上,赫然看到“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幾個黑色大字。

我又想起了老官司們的話: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其實,這一條司法政策是典型的歪曲法律的尊嚴的口號,“從寬”、“從嚴”不會因為你是否坦白而定,而是應該依照犯罪事實來定罪。所以,現在已經不允許再提起這條所謂的“政策”了,而且已經允許“零口供”了,也就是我們經常在香港電視劇總聽到的那句嫌疑犯的權利:你有權保持沉默。

蔡中坐在一張辦公桌的後面,他在看著一份資料,我猜想,那一定是我的從新收犯監獄轉過來的罪犯檔案。

蔡中抬起頭,右手扶了一下眼鏡,說道:“你蹲下!”

我這才反應過來,我忘了蹲下了。在裡面,要麼就是坐在小板凳上,要麼就是蹲下,總之身為罪犯,絕對不可以與“尊敬的政府警官”平起平坐,說起來罪犯也是公民,也同樣擁有所謂的人格不受侮辱的權利,這可是明明白白寫在罪犯的權利和義務裡面的條文。

罪犯的基本權利第一條就明文規定:罪犯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可是,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

我連忙蹲下,這種蹲下,也是在新收犯監獄受過特殊訓練的那種單腿蹲,雙手要放在一高一低的兩個膝蓋上,後背挺直,目視前方。

“你當過兵嗎?”蔡中第一個問題竟是這個,出乎我的意料。

我如實答道:“沒有!沒有當過兵!”

“喔,好,你是大學生?”蔡中又問道。

“是,我是大學本科畢業。”我按著他們給我設計好的履歷答道。

蔡中又低頭看了看手裡的檔案道:“你一個大學生怎麼會去搶劫,還是,還是入室持槍搶劫!這本來應該十年起步的,可是你數罪併罰才判了五年,為什麼?”

我不知道該怎樣回答這個問題,有些吱唔道:“這個、這個是法院判的,我堅決服從!”

蔡中突然說道:“你在監獄局裡有關係?你人還未到,電話已經到了!局行政處打來的。”

我有些茫然,我甚至這段時間已經淡忘了我身後的後臺老闆,一定是黃天學的關係,他的手可以伸到監獄局去,他一直在“關注”著我!想到這裡我有些憤慨了!他ma的即然你有關係,為什麼不把我留在市內的某個條件好點的監獄,偏偏把我弄到這個偏遠的皖南來!

蔡中接著說道:“老子可不管你有什麼關係,你的後臺越硬,老子越是要搞你!你給老子當心點,不要落到我的手裡,老子整死你!”

我靠!我心裡想,我才剛剛來,我哪裡得罪你了!可是我的臉上卻表現出來誠惶誠恐,我無語地低下頭去。

蔡中接著說道:“老子最恨的就是想方設法逃避改造的犯人,你不是本事大嗎?你有後臺,你本事大,你幹嘛還進來呀,你直接出去不就得了嗎?進了老子這嶺湖監獄,是龍你給老子先盤起來,是虎,你給老子先臥下去!老子的話你聽明白沒有?”

我抬起頭喊道:“報告警官!我聽明白了!”

“你這麼大聲幹嘛?你不服是不是?”蔡中站了起來,伸手從牆上摘下一根電警棍向我走來。我暈死,不會吧,這就要電我?

蔡中使勁按了兩下電警棍,卻意外地,那電警棍卻沒有發出“噼噼”的響聲。蔡中罵道:“該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我的約翰

那年夏天

鳳王天下

逍遙爺

狩妻狂魔:世子妃,乖一點!

盛十七

拿著執照的流氓

瘋狂的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