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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那發怒的樣子給人給驚豔之感,難怪以前自己會追求她呢。

不過那個丁俊也太不爭氣了,一點手段都不會,怎麼能用寫情書這個老土的方法呢?應該用點高明的,這樣她就跑不了了。

芳子並不是讓人眼前一亮的美女,她的好處需要慢慢接觸才能體會得到。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覺得她是一流的美女。這有點像品茶了。

她的美不只是在外表上,也在心靈上。東洋女子所有的優點,在她的身上都有。丁俊一想到芳子,自覺是個幸福的人。

他默默地想,如果我娶了芳子,也沒有什麼遺憾了。只是一想到魔鬼上身,他就像吃到了蛆一樣難受。

至於自己是什麼時候被這個自稱是嗜血魔的傢伙上身的,他不得而知。總之,是這個傢伙使自己復活,再次擁有了實實在在的生命。

第二天早上,丁俊早早地起床,跟父親出去練武去了。父親有好多的功夫值得他學呢。他的那股熱情感染了父親,使父親高興得像回到了年輕時代。

當他們爺倆回來時,芳子已經做好了飯菜,正同丁母二人等著他們回來呢。

望著香氣騰騰的飯菜,丁俊向芳子投去了欣賞的目光。而芳子對他的目光總是躲躲藏藏的,一副羞答答的模樣,很惹人憐愛。

早飯後,芳子收拾好二人的書包。見時間還早著呢,便開啟了電視。他們驚奇的發現,只要是有新聞的節目,就有丁俊的訊息。新聞裡稱丁俊是一個奇蹟。

像他這樣死而復生的青年,絕對是人類史上的第一例。某些專家還稱有時間要來拜訪丁俊。

丁俊不滿地說:“想來找我,還是免了吧。他們找我幹什麼,無非是將我當成試驗品來研究吧。”

丁父嘆道:“想不到呀,丁俊竟成了一個名人。”

丁母喜悅地說:“兒子真厲害呀,還不到二十就是家家知道的名人了。老頭子,你活到這把年紀,還沒有多少人認識我呢。”

芳子感慨道:“丁俊現在只怕跟明星一樣有名氣呀。”

丁母說道:“他們只是明星,丁俊將來一定比他們名聲更響亮的。”

丁俊唉了兩聲,說道:“當名人只怕不是什麼好事,以後可能沒有那麼多的自由了。到哪裡都有人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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