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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拿了萬成和她第一次合作時看到的那塊拼圖,因為釋放時間是無限的(但會消耗靈魂值),而且石靈在這幾次的鬼圖中也收穫了不少靈魂值,所以這一塊拼圖相當合適。
張儀倩依舊梳著單馬尾,看張信距離張儀倩的距離足足有幾十米就知道了。她的拼圖倒不是萬成看到的任何一種,而是一塊邊圖,作用是個人保護,具體效用要進入鬼圖才能看到。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萬成的錯覺,他總覺得張儀倩從被活祭宅的靈魂附身過一次之後,變得越來越漂亮了。
最後就是茶拾,他面無表情的坐在角落,依舊帶著他標誌性的棒球帽。除此之外,再無任何動作。
十分鐘很快就過去了,終於,一道血芒閃過,萬成等人同時被傳送到了最新的拼圖之中。
ps:
血釀之卷正式結束!
第一章 李幻瘋
ps:
對於標題很驚訝嗎?請繼續看下去吧!第一人稱只是一個暫時的鋪墊,劇情會向著意想不到的方向展開的!
充斥著死灰的雙眼,所能感受到的只是一片黑暗。
在黑暗之中,唯一傳到他鼻腔裡面的,是濃重到讓人反胃的血腥。
前面是什麼身後又是什麼
他是誰?
“我哪知道他是誰,趕緊給我去死啦!”我用力舉起筆記本,但是想了想今後的生活還要靠它,就沒敢摔下去。
我叫李幻瘋。當然,這種名字是絕對不可能出現在戶口本上的,這只是我的作者名而已。
說是作者,實際上也只是一個網文寫手,而且還選了冷門的靈異類。如果是大小神也就算了,偏偏我還是一個撲到不能在撲的寫手。如果不算全勤獎的錢,那麼我每個月光靠訂閱的收入,恐怕也就一包普通的香菸錢而已——儘管我不抽菸。
現在正在筆記本上顯示著的,是我昨晚在夢裡的一個靈感。因為感觸相當之深,所以就準備把它寫成短篇,然後投稿到雜誌賺點零花。雖然先前已經被退了十七八次,但說不定這一次就能上呢。
但怎奈何,筆力實在是差強人意。我都感覺我寫來寫去也就那麼幾句而已。以前倒是寫過讓我自己看了都後怕的短篇,但現在因為要在數量上增強才能混口飯吃,就更加沒心思去鑽研文學了。除非哪天我的訂閱過了五百,每個月有個千把來塊的收入,我才會去看那些東西。
不過估計那也不可能的了——這是一個均訂九點五的撲街寫手的哀傷。
“唉”我嘆了口氣,去廚房做了頓清湯掛麵隨意的填報肚子之後,重新回到我亂糟糟的房間裡開始和文字進行鬥爭。
原本我是不會那麼累的,但自從昨天一個朋友讓我去生日宴會之後。我一個不小心就把全勤獎給忘了。等到想起來的時候已經晚了。補救措施倒是有——更新兩萬四千字。
“算了繼續寫吧,大不了晚飯不吃了。”我坐會電腦桌前,開始不斷的打著字。因為有設大綱的原因。所以速度倒不是很慢,唯一擔心的就是我常見的錯別字。
網文寫手並不是眾人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他們想象的都是大神寫手。每天更新個一兩章。然後定時發出一設定,幾千幾百個訂閱到手,一個月就賺個三五八萬的,出個版無個線還能有額外收入
我覺得像我這樣的網文寫手才是正常的生活:起床是中午,剩下兩頓飯只挑便宜不挑口味的吃,其餘時間都是在電腦前面,然後就是打字打字再打字。如果累了。就聽會兒歌上個網,玩會遊戲,但最多一個小時,又要重新投入到碼字之中。
嗯。這才像話嘛。
開啟了寫到一半的《地獄鬼圖》,我突然有些犯難了。
我的第四卷算是寫好了但第五卷呢?想不到什麼特別的題材啊。真羨慕那些幾百章堆一起的人,不過沒辦法,模式不同,當初也是我的選擇。
我只能開始用我的老辦法。亂聯想。
我的聯想能力,自豪的說,算是不怎麼弱的。看到任何一個東西,只要稍微加工,都有可能作為一個絕佳的靈感。只不過我的缺點也相當明顯。靈感再好,但沒有上佳的文筆也是白搭。
唔閃爍的企鵝,看來有人在叫我如果在企鵝上加上鬼的話,似乎不行,已經有類似的鬼故事用過了這樣的題材。
裡面只有四五個硬幣的儲蓄罐?這個看起來倒可以儲蓄生命?壽命?死亡?罪孽?這個靈感不錯,先記著。
一幅用來裝模作樣的地攤畫不行,畫的題材我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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