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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混蛋最喜歡泡在廁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個臭氣熏天的地方。”
“你沒上過廁所?那就是說,你唯一一次去那間盥洗室,就是去殺人的?”
“對,可以這麼說。”
“原來是這樣。”杜森自言自語道,接著又問,“再好好想想,你有沒有記錯?”
“我不會記錯。”
“那你有沒有注意到,他的身邊有一本雜誌?”
陳奇搖搖頭。“我沒看見。”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頭看著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後,他用聊天的口吻對陳奇說:“今天上午我休假剛剛回來,還沒去過現場,這樣吧,明天下午,我們一起去一次那裡,到時候,你可能會想起更多的細節。我也可能再請教你幾個問題。”
附錄:陳奇自白書(1)
我從來沒寫過自白書,不知道該怎麼寫,但既然給了我紙和筆,那就讓我從頭寫起吧。
我叫陳奇,今年27歲,在S市恆風高中當數學老師。
我很喜歡這份與世無爭又有假期的工作。學校離家很近,只有10分鐘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過是走出家門到學校上課。如果沒有薔薇,我想我可能會一直在那所學校呆下去,我會成為一個盡職的好老師。
不上課的日子,我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家裡。
祖母在世時好交遊,常常會約朋友來家裡打麻將,家裡幾乎日日開局,人聲鼎沸,嘈雜得很,我不得不尋找自己的消遣方式,於是,我開始談不冷不熱的戀愛,也經常找老同學出來聚會,但自從去年祖母去世後,家裡突然冷寂下來,我才發現一個人難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懶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聞經常來找我。
方智聞是我的中學同班同學。
1995年,我以全區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學。在那裡,方智聞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學校呆了6年,成績一直在年級裡遙遙領先,但老師卻並不喜歡我,我想這多半是因為,我太過桀驁不馴。我脾氣不好,幾乎沒有朋友,同學中,只有方智聞跟我談得來。
父母冷戰時期,我常跟方智聞呆在一起。方智聞跟我住在同一條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張三李四經由方伯母之口傳到他耳朵裡,這樣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釋為何我有空日日聽他談女人,為何我過了午夜回家也從沒人責怪我。
“其實我很羨慕你。”方智聞卻不止一次這樣對我說。方伯母是出名的嚴母。
方智聞的好處是他不關心別人的事,所以他對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沒什麼興趣了。
那時候,我和方智聞的遊戲多半是沿著西園路走到平安寺再轉回來。因為兩個人都沒錢,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無非是停在小店門口,一人買一罐啤酒對飲,有女生走過,方智聞就會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爾也會有女生主動跟他搭訕,碰到如果他剛領到零用錢就會請對方去溜冰。但當輕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時,他又覺得意興闌珊,嘆息錢花得太冤枉。其實那時候我們兩個人是苦中作樂,煩惱至極,方智聞整天擔心功課是否能過關,而我則一想到要回去面對父母木然的臉就心驚肉跳。
我和方智聞的學校生涯都不算快樂,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師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學校的一舉一動都會成為母親晚餐桌上的話題,因為受到監視,所以他無時無刻不想逃離母親的視線。對方智聞來說,世上唯一沒被他母親買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願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討厭我也不是沒有道理。
方智聞所有的功課中,歷史成績最好,他那時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學歷史系,但他的母親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經濟系,為此,方智聞跟他的母親大吵了三天,他還不惜以離家出走相威脅,最後方伯母不得不作出了讓步。方智聞考上了F大學歷史系後,李繼文就是他的導師。
“媽的!我終於可以住校了!”方智聞在開學的第一天晚上,從宿舍打電話給我,聲音聽上去興奮極了,我記得我還祝賀他終於獲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們畢業一年後,開始從事出版行業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剛剛過世不久,他就來找我,說他想開一家自己的圖書公司。他向我借錢,我當時繼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筆遺產,拿20萬給他,對我來說不成問題,於是我就給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經把那筆錢如數還給了我。
據我所知,他跟李繼文的關係一直很好,其實,在我認識強薇之前,我就已經知道方智聞的老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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