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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想把你嫁給趙雲將軍呢?對於這件事情,你怎麼看?”馬超有趣的看著自己妹妹的反應,心中已經明白了幾分,但在表面上,他還是如此直白的問道。
“但但憑兄長做主。”終於到了要正面回答的時候了,馬雲祿含羞帶怯的聲音顯得有些細不可聞,若不是馬超的武藝高強耳朵也很好的話,只怕她的這一句就要如此被人忽略過去了。
“好好!”馬超撫掌大笑,心中最後一點擔心到此也算是被除去了。對於自己妹妹嫁給趙雲的問題,他再無疑問。
聯姻之事大體就這樣確定下來。接下來的事情,自然就是操辦婚禮了。因為趙雲、馬超都是自己手下最重要將軍之一,且這樁婚姻又不是那種單純的感情婚姻,而是為了拉攏自己與馬超的關係,併為下一步的戰事做準備的,是以李晟對這件事情便顯得十分重視了。雖然李晟名言這一場聯姻之事要迅速的完成,但卻在隆重與否的問題上不曾鬆口,當下他是直接呼叫了陰平城裡的府庫錢糧來完成這件事情,務求能將這個婚禮辦得更好一些。
“這算是我對子龍的獎勵吧。以前賞賜給他不少東西,但他都不曾接收,總是分給了自己手下,這實在令人欽佩啊。不過老是這樣,總讓我覺得自己虧欠子龍許多。希望這一次的婚禮能稍稍彌補子龍一些。畢竟,子龍可是為我們立下了大功勞了啊。”李晟對著承辦這婚禮的人這樣說道。這倒也是他的一份好心,雖然如此作為似乎顯得有些以私廢公了,但他於眼下卻覺得應該有所通變。在前思後想了一番之後,他一邊熱熱鬧鬧的在平陰這兒策劃這樣的事情,一邊則罷事情的經過用書信寫了送到成都那兒去。他也知道這件事情不合法律,也明白就一般而言孔明他們是不會對自己說什麼的,可想到自己當初有說“法律面前,一切平等”之類的話語,他倒也心痛的咬咬牙,讓孔明將這件事情作為一個典型來處理。他直接在給諸葛亮的信中這樣寫到:“昔日有曹操削髮代首,以約束軍紀的事情,那今日我們也應該用這樣事情來約束官員的手腳,我們應該做得比曹操更為真切才行。人的腦袋掉了不能再長,但錢糧少了卻可以再收。這件事情我全部交給孔明你了,還請務必從重一些才好。”
很明顯的李晟在策劃這麼一出大戲。就在趙雲和馬雲祿的婚禮結束之後的第三天,馬超和趙雲互相交換了官印正準備各自上路的時候,從成都過來的關於這件事情的決定便送到了李晟的面前。
那決定可是灑灑揚揚的寫了三大張紙,可其中的核心就那麼一條:李晟在陰平擅自調動陰平府庫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益州的法律,雖然李晟是主公,擁有任意調動州郡物資的權利,但這權利明顯被限制在公事之上。李晟若是呼叫這些錢財去進行戰爭,那是公事,可用這些錢財為自己手下的將軍們舉辦婚禮,那可就是私事了。李晟已私廢公,是不正當的,好在沒有弄出什麼大事來,益州有司衙門嚴正要求李晟迅速的把這些錢財給補上,並宣佈就此成立審計衙門,對今後州府錢糧的呼叫進行核查。
對於這些,李晟閱覽之後,微微的點了點頭,卻是不置可否的將這些的種種交給馬超、趙雲他們看。趙雲倒是沒說什麼,馬超卻是為李晟鳴起了不平:“主公,這算什麼事情啊。這益州以你為主,益州的府庫錢糧、子民百姓可也都算是你的人了。人要用自己的東西,還必須受這種種的束縛嗎?我看軍師和諸位先生大人可都是昏了頭了。”
“昏了頭?你真的以為他們是如此嗎?他們可是依法辦事呢。”李晟淡淡的笑笑開口說道。
“依法辦事?主公,這益州的法律不就是您嗎?您所說的一切就是法律啊。”馬超錯愕了一下依舊根據自己原來的認知如此反駁道。
“你錯了,孟起!”聽馬超如此說,李晟卻是正色肅容起來:“法律不是,也絕對不能由我一個人說得算了。從古至今為何治亂無常,其關鍵便在於有人超脫於規矩的存在。儘管這樣的超脫可以用上位者的特權來解釋,但你想想一個國家就像是一間屋子,屋子的上樑都歪了,屋子的下樑還能正嗎?我不願意自己下面的人歪了,既然如此,那我自己就必須坐正。絕對的權利衍生絕對的腐敗。為萬世計,我不願意在進入這樣的輪迴。規則已經確定了,那我們就必須一起來維護這樣的規則。我不允許任何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違反這樣的規則。”
“啊?”對於李晟如此說法馬超簡直有些不敢相信,他囔囔自語:“這似乎於禮不合啊。”
“於禮不合?如果這個禮本身就是錯誤的呢?”李晟反問道:“禮講究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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