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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元為崇德。索倫部首領博木博果爾也順應潮流,1637年(崇德二年)6月,率八人來朝,貢納馬匹、貂皮;1638年(崇德三年)11月,帶領瓦代、噶凌阿等人來朝,貢貂皮、猞狸、猻等物。表示臣服於大清,承認清太宗為他們的最高統治者。同時,皇太極利用達斡爾頭目巴爾達齊,作為“索倫部”中的代理人,將皇女嫁給巴爾達齊為“額附”(即萬方資料附馬)。從此,巴爾達齊朝貢不絕。清統治者在建國初期把“朝貢”作為政治上確立隸屬關係的重要標誌。博木博果爾代表索倫部與大清政權雖然建立了朝貢關係,但因來朝較晚,朝貢也不頻.還不那麼“益修恭順”,清統治者不太滿意,“慮其勢盛不可制”,把博木博果爾視為攔路虎,企圖拔掉這個絆腳石,另選恭順之人取而代之,麗對博木博果爾冷淡,對巴爾達齊禮遇獨厚,在他們中間挑撥離間,製造分裂,致使博木博果爾心中不平,激起了對清廷的不滿。第二朝貢後不久一年未來朝貢,清統治者就視為博木博果爾“既而叛去”,便成了訴諸武力的所謂理由。皇太極在準備進攻明朝之前,為了消除後顧之憂,並積蓄力量,達到“征服過來,為我效力”的目的,對已歸服大清國的索倫部,藉口博木博果爾“既而叛去”為由,興師動眾,訴諸武力,從1639年(明崇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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