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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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世忠是國之少年中的異類,在十八歲那年他突然感觸,對當職業混混的日子厭煩了,那麼做什麼呢,他看了看自身條件,不當混混當山賊,不當山賊去當兵。
他走進了軍營。
這十八年走來,他的生活像是一隻突出深山的猛虎。俗話說“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韓猛虎走到哪裡都吃肉,是大塊大塊地吃,痛快淋漓地吃!
進軍營先測試,韓世忠挽強弓騎劣馬,史書記載“勇冠三軍”。入伍沒幾年,宋夏戰爭爆發,韓世忠隨軍出塞,第一戰在銀州境內。那是一個小城,西夏人躲在城裡固守,拒絕出戰。
韓世忠一個人衝上城去,斬關殺將,把敵將的人頭扔出城外。宋軍士氣大振,一擁而進。第二戰在蒿平嶺,那裡被西夏人包圍了,韓世忠率領精銳騎兵去解圍,他順利完成了任務,可是覺得不過癮。
他從小路又回去了,這時敵軍雲集,眾寡懸殊,韓世忠不僅沒跑,反而率領人馬殺了過去。西夏人每隔十幾年就會遇上宋朝的個別超級猛人,比如當年的王珪、任福、劉昌祚等,但在幾十萬人廝殺的戰陣中,個人再猛也沒啥效果。
可韓世忠不同,他一生的戰役裡玩的就是個人英雄主義,他總能用極少數的兵力扭轉戰局,幹出不可思議的事來。比如這時,他居然把敵人給打退了。退了之後他還是不過癮,他問抓過來的俘虜,那個騎兵很厲害嘛,他是誰。
中獎了,那是西夏當時的駙馬,叫兀移。
韓世忠躍馬過去,一刀砍倒。接著繼續砍下去,直到西夏人全軍崩潰。
這一戰之後,西北軍裡全都知道有一個空前的猛人誕生了。他猛,他真猛,他太猛了!可是事情幹過了頭總會有點副作用。等論功行賞的時候,這種履歷報上去,連西北主帥童貫都不信了。
騙人是吧武裝太監覺得鬱悶,騙人居然騙到了俺的頭上。哼,這麼多功勞,有一個是真的就不錯了。對,只給他記一次功。
訊息傳來,整個西北軍都為他鳴不平,憑什麼啊,這世道連英雄都沒法當!反觀韓世忠本人倒是沒什麼,在他的心裡,這不過多砍了幾個人,少拿點工錢而已,難道以後再砍不著了嗎?
切,急什麼!
於是,他罵聲鳥,轉身躥進軍營深處,去喝酒打架找樂子去了。機會很快就來了,他很幸運,被調上了最前線,去當工程兵。
前面說過,從范仲淹開始,宋朝不斷地在西北方面修堡壘,步步蠶食,把西夏人的生存空間擠掉。這一條是行之有效的,每一代西北大兵都在做,現在輪到了韓世忠。巧合的是,他所在的工程隊,隸屬於劉光世他爹劉延慶。
記住這條,事情只要和姓劉的沾邊兒,就沒個好。
韓世忠他們剛蓋起來個堡壘,起名叫天降山砦,就被西夏人佔領了。這很窩火,但也平常,這種事常有,連城都被佔來佔去的,一個小兵寨子算什麼?
可韓世忠受不了,這是他蓋起來的。這人半夜起來獨自一個人摸上了寨牆,手起刀落砍了兩個西夏人,想了想,這年頭殺人講證據的,不然太監不認賬。他回身把兩個人頭切了下來,之後又想了想,殺人也要看時間、地點、人物的。
散步時殺的,和半夜爬牆殺,難度不一樣的。於是他順手把天降山砦的護牆氈子割下來兩塊,帶回了營裡。之後這樣的事他又做過兩次,在十八年過去之後,他做到“勇副尉”。
比兵蛋子大一點的兵蛋子。
這簡直是欺負人,最後連西北軍的高層們自己都看不過去了,在韓世忠跟著童貫過長江打方臘時,補償性地給了他個偏將的頭銜。
韓偏將高興了些,這直接導致了他對戰場的渴望。歷史將證明,這次的南征幾乎所有的風頭都被他佔盡了,至於最後的結果嘛參照之前打西夏的時候。
公元1121年,國之少年中最小的那個人仍然遠遠地遊離在主流之外。岳飛,這一年他十八歲了,還是一個農民,在別的少年們走遍了山河大地,血染了征衣,心靈裡浸漬了名利、憤鬱時,他始終生活在農田裡,為每年每季多打些糧食費盡了心機。
岳飛的成長是困苦的,《宋史·岳飛列傳》中記載,他剛出生還沒滿月時,黃河在內黃地段決堤了,滔天的洪水裡,他的媽媽姚氏夫人抱著他坐進一個大缸裡,順水漂流,才得了救。
生於憂患,奈何憂患到這地步,未滿月連自己的家園都沒有了。
當然,也有不同的說法,現代研究宋史的大師們引經據典,說這事兒是沒有的。原因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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