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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了。總不能弟弟們的功課都已經快趕上自己了,而自己卻原地踏步啊。喜哥兒和樂哥兒雖然書法還差勁,不過也不奇怪,兩個孩子才兩歲多,手腕沒勁自然寫不出好字。不過兩個大寶貝照瓢畫葫蘆的背誦可是一等一的出色。也許兩個弟弟根本不知道自己背的是什麼,可是兩人口吃清晰展現了對古代漢語的特有天賦,這令麗姐兒望而不及,這就是穿越和本土,差的不是一星半點啊。由於林氏親自教養小兒子,最小的歡哥兒不到一歲最近也開始牙牙學語了,這三個小子的每一點進步都襯托著她這個當姐姐的懶怠不前,沒辦法,哪怕是裝樣子,現在也必須把書本拿起來了。只不過想法很好,卻沒有實踐。

夏雪如穿著新做的夾襖來找麗姐兒。麗姐兒看著玉色的小襖襯托著夏雪如紅潤的臉色一時有些失神,真是漂亮啊。夏雪如看著麗姐兒正拿著筆要寫字,有點不好意思道:“莫不是打擾妹妹了。”

“姐姐有事?”麗姐兒笑吟吟道。

夏雪如眨了眨眼睛,最後還是道:“妹妹也知道的,眼看著天就涼了,鳳仙花怕也是最後一茬了。姐姐想趁現在天氣還不是不那麼冷,上山採摘。能摘多少是多少。”夏雪如滿臉的期待。

人與人就是不同。這時節家裡的老老少少都是想盡辦法上山採摘,貯存食物。可夏雪如卻想著採摘鳳仙花染指甲,這麼風花雪月,簡直和徐家人的做派大相徑庭。

麗姐兒想了想,雖然覺得有點不合適,可也確實不好批評什麼。人家就是喜歡鮮花勝過蔬菜,這也不是什麼錯啊。有的人就是覺得精神生活高於一切,可以食無魚,出無車,卻不能放棄自己的某些小習慣。比如夏雪如喜歡的染指甲。想到這裡,麗姐兒點點頭,答應和夏雪如上山採摘鳳仙花。順便再看看山上有什麼蘑菇草藥之類的也弄回來些。當然這些也要潛移默化地教給夏雪如,她也得知道吃穿得來不易不是。

麗姐兒撂下毛筆開始換衣換鞋,叫上虎妞拿著籃子到菜園子裡和夏雪如,春杏匯合,就慢悠悠地進了山裡。林氏在內室中可以把暖閣中的動靜聽的一清二楚。知道麗姐兒只是上山採鳳仙也就沒放在心上,幾朵花而已,用不了多少時間。

林氏放在心上的是夏雪如。自從上次和相公夜話之後,她就仔細整理出一個章程,把夏雪如的優點和缺點都各列了一遍。優點自不必說,相貌非一般的好;心地雖純善。性子好,但經過趙嬤嬤的腦補之後,宅鬥經驗已經有了初步的認知。至少有自保的能力;還有一筆好字,不庸俗,算是半個才女;近段時間觀察,女紅雖比上不足,卻比下有餘。不會被人恥笑;熱愛生活,喜歡染指甲。做漂亮飾品缺點嘛,有點嚴重,那就是在見識方面不像是徐家的女兒,說白了,就是不像一個貴女。貴女是什麼樣的?懂規矩識禮儀是基本,琴棋書畫,女紅針線是陪襯,也就是可有可無。最重要的就是氣度,那種發自骨子裡的貴族氣質,沉靜而倨傲,不卑不亢。而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是在一個富貴之家薰染十六七年才能培養出來的,尤其注重細節,就好比那天那道三珍湯。林氏這回是徹底頭疼了,這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且不說夏雪如都已經十六了,現在教根本來不及,哪怕是她現在只有十一二歲,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林氏眉頭微蹙,而一旁專心致志玩積木的歡哥兒似乎感受到了孃親的心情,放下玩具大喊:“娘,娘!”

林氏回頭看著閃著一雙大眼睛的歡哥兒,頓時被萌翻了。不管了,天大地大,兒子最大,煩心事先靠後,陪兒子玩最重要。林氏抱起歡哥兒就出了院子散步去了。

今天家裡的大部分男人都上山打獵去了,只有徐老太爺在家教導兩個曾孫。林氏帶著歡哥兒先逛了一圈菜園,教兒子認識了幾種蔬菜,又看了看哪些菜該採摘,心裡有個數。

“這是南瓜,那個是黃瓜。”林氏指著兩樣瓜對著歡哥兒道。

“白菜蘿蔔。”歡哥兒伸出兩隻胖胖的小手揮了揮,軟軟地叫道。

“歡哥兒真聰明!”林氏“叭”地親了一口兒子。

山上麗姐兒一行運氣不錯,走了不過小半個時辰就看到了一大片的鳳仙花。鳳仙花生命力強,花期長,隨處可見,所以一般人覺得這花不名貴,不值錢,也就不怎麼喜愛。可麗姐兒不這麼想,她覺得這種有個地方就能好好生存的植物很值得人類學習,頑強不敗,很有品格。在花圃種滿了薔薇,芍藥等花卉之後,麗姐兒還後悔過沒有移植鳳仙花。只不過那時花圃都種滿了,總不能拔了別的花再種鳳仙,也就罷了。今天再看到那麼多豔麗美觀的鳳仙,麗姐兒下定決心明年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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