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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凌波輕輕的笑了,看都沒看他們一眼。“他們死有餘辜,你不用怕,有人問你你就實話實說,沒人問你你就當什麼都沒看到就行了。”

凌波攙著他慢慢的往回走,走出三里地那少年才將將站得住。他穩穩心神問道:“姐姐,你家在哪兒呀?”這明明是回來的路嘛。

“我是要帶你去平康府的,他們非跟著,我才往前走了一段。”凌波拿出一塊令牌交給那少年,指了指平康府的大門說:“進去告狀。”

第454章 老大

告狀?那少年的字典裡就沒有告狀這倆字。他去告誰?告什麼呀?就被人強行收了三刀幣的保護費,打碎了四個小罈子,這麼點事就上平康府告狀?平康府會管這種比芝麻還要小三圈半的小事嗎?

莫說這樣的小事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人們也想不起來用告狀的方式解決問題。沒有衙門去哪裡告狀?沒有熟人怎麼進府?連找誰都說清,殿門守衛的那一關就過不了。除非是影響巨大的事,或者妖獸侵襲一類的大事,才有可能報到府裡。而這些通常都和普通的良民沒有關係。

張陽制定了一系列的刑、法、律、令、典、式、格、詔、誥、科、比、例。雖然這些條例律法都還在商議中沒有公佈,但推行新法必要先立信於民,讓人民敬畏法律,信任官府。凌波聽張陽講過城門立木的故事,說是在南城門立一根木杆,誰把木杆搬到北城門就賞賜十金,沒有人相信,後來賞金漲到五十金,有人將信將疑的搬走了木杆,當即得到了五十金的賞錢,從此百姓都遵守政令安居樂業了。

今天大集之上人流如織,如果能讓人們看到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利益的結果,豈不也能讓人們信任平康王府,渴望有個為民申冤做主的衙門,從而培養人們用告狀的方式解決問題的概念。

“只要如實的說出剛才集市上發生的事就好,別忘了告訴府主陽公子還在集市上等著呢。”凌波拍拍那少年給他點鼓勵,那少年驚愕的看著凌波,這能行嗎?

“大膽去告!”凌波的堅定給了那少年很多勇氣,他邁步朝殿門走去,侍衛看到凌波也就知道放行了,接過令牌便帶他進去了。

那少年是聽說過陽公子的,原來那人是陽公子啊,怪不得那麼厲害。他跟著侍衛來到寧神殿,張振羽聽他簡單的講了一遍,才知道張陽在府前街惹事呢。既然是凌波的令牌想必是張陽讓他過來告狀的,兒子的面子那是必須得給啊。

“大哥,讓我過去吧,我還沒當過大法官呢。”張少傑一聽這事,他有點小興奮,總是看張陽當法官,那個氣度、那個威風、那個爽勁。

“行,你去吧。”張振羽翻手一塊令牌扔了過去,這點小事誰還不能解決呢?“其實我也想過去。”成天在家裡悶得要瘋,張振羽也想出去走走。

“我也想去看看,咱們都去吧。”張少斌病好以後還沒出過府門呢。

“都去?這麼點事至於的嗎?”張振羽覺得這也太小題大作了,多大的事呀?要不是張陽的意思,這根本就不可能管。興師動眾的全跑過去,讓人看著平康府裡的人都很閒似的。

“看熱鬧還不行?集上那麼多人都行,就咱們不能看?”張少斌可不管那麼多,他起身先走了,他把火鳳和張鵬都帶上,一起奔府前街去了。

張少傑則隆重的換上了禮服,一眼就得讓人看得出來他是平康王府的族長。他坐著八人抬的大轎,帶了一隊的隨從,威赫赫的從平康府大門出發,走到地方足足一里多地,少說有六百米。這距離還沒有家門口到殿門的三分之一長呢。

張振羽帶著追風,問墨帶著鹿兒,都是便裝出行。

張陽也不知道凌波為什麼帶那個少年走了,他看到那個疤痕臉的漢子帶人跟了上去,以為凌波是故意要收拾那漢子才引他離開的。張陽一曲終了,從人背上跳了下來。那些人哭爹喊孃的爬了起來,還有爬不起來的。

張陽讓他們把今天收上來的保護費都如數返還回去,然後把他們集中在一起,慷慨激昂義正辭嚴的進行了一番訓話。張陽倒不是願意教育他們,他就是在消耗時間,在等他們老大的到來。他們也在熬時間,也在等他們老大的到來。

“閃開,閃開。”“滾一邊去!”“都給我讓開!”

人聲喧嚷處五六個嘍連推帶搡把人群分開兩邊,一個彪形大漢看上去像頭黑熊似的,鐵塔也似的身軀向前走一步給人的感覺彷彿地面都顫。上身穿著一件棕色獸皮衣,下身皂布的綁腿馬褲,腳下一雙薄底布鞋。手中提著一對八稜渾鐵錘,身後跟著六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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