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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掛著好了。”湖邊的土地,那自然是風景很好的。不過多倫多就在安大略湖旁邊,湖邊的土地要多少有多少,王家這一塊地其實位置不算很好,要不然也不會一直沒開發。
不過美國前幾年因為房地產市場十分景氣,旅遊的人很多,所以王家才決定要在這兒建酒店。隨著美國房地產泡沫的破滅,建酒店的事情自然是遙遙無期了。現在賣出去,還能賺一筆,那是公私兩便的好事情。本來這種情況,應該是把土地出租獲得長期收益才是王道,可這塊土地當時是王翎隼一意孤行買下來的。
因為閒置了這麼久,他受的壓力也越來越大,能夠一次把錢全都收回來(至少在賬本上收回來了),王翎隼就不想等了。何況這個餐館還要用來坑王財臣,如果是出租的話,到時候可能會發生別的意外,王翎隼可不想再為這件事情傷腦筋了。李穆自然也無可無不可,雖然不是租而是買,不過錢是掛著的,最後一筆全部賣回去給王家就行了。
“那土地在哪裡,我要先去看一看,看完以後我立即就去找設計公司開始幹活了。”李穆說,“這件事情越快開始越好。”李穆可沒功夫在加拿大多呆,敲定了餐廳的事情之後,還得趕緊把股票的事情弄好,接著就快點回省城去了。虹井路那邊的樓盤就快要開盤了,李穆怎麼也要趕回去主持開盤儀式啊。
樓盤開盤,等於洞房花燭。就算是已經妻妾滿堂,再娶一個妾侍十八奶,洞房的時候幹什麼都不要緊,可是人總是要親自到場的吧?不能叫別人替代吧?何況虹井路是李穆的第一個對外公開發售的住宅樓盤,等於是明媒正娶的大老婆,要是叫別人主持的話,那不就相當於新婚夜把老婆送給別人啪啪啪?
“年輕人不要這麼毛毛躁躁的,還有別的事情要找你呢。我不是和你說,姐姐給我打電話了嗎。”王翎隼卻不知道李穆著急的原因,只是笑了笑,繼續不急不慢的說話,“我勸她回來加拿大,至少來看一看你,不過姐姐拒絕了,她就是太認真了。其實被人排擠這種事情,誰不會遇上呢?我們祖先當年被人排華排了上百年,也不是堅持下來了。你要是有空的話,就勸一勸你媽,叫她早點回來,我這邊早就已經做好準備了,只要她一回來,我就能讓她重新加入理事會。”
第六百一十七章.開餐廳(3)
這個和李穆就沒什麼關係了,不過李穆還是順口答應下來。反正回來不回來,是李穆他媽自己的事情,到時候隨便提一提就行了。不過王翎隼的話還沒說完,似笑非笑的和李穆說:“還有啊,姐姐和我抱怨,你年紀不小了,今年都快20歲了,女朋友也好幾個了,怎麼還不想著結婚生孩子?”
王家的人一向早婚,大概是因為早期人丁不旺,必須早點生孩子來守住家業吧。一般而言,王家的長輩在下一代十五六歲就開始物色物件,十六七歲就開始相親,二十歲的時候多數都已經結婚了,有些甚至連兒子都有了。不過這只是以前的事情,現代社會婚戀自主,就算上一代有什麼想法,下一代也不一定遵從。
雖然說在王家長輩的鼓勵和理事會的獎勵(王家子弟生孩子和第一次結婚,基金會都會獎勵一大筆錢)之下,王家的子弟普遍還是結婚偏早,不過也只是偏早而已。別說二十七八歲才結婚的很平常,就算是三四十歲才結婚的,那也不罕見。就算是李穆的母親王翎鷹自己,也是讀完了大學又跑到中國來瞎混了好幾年,才和李富貴一見鍾情結婚生孩子。
“結婚的事情還太早。”李穆連忙說,“我大學都還沒讀完呢。哪裡能這麼早結婚啊!”再說了,李穆也不知道該找誰結婚。他最喜歡的是艾莉絲,可是人家艾莉絲是個西班牙人,西班牙人大多數是天主教徒,李穆可是標準的無神論信徒啊,就算一定要信,那他也是信章魚啊,這種情況,做情人沒關係,結婚的話,艾莉絲能同意嗎?就算艾莉絲同意了,她父母能同意嗎?
李穆年紀也不小了(其實還很小),不會像那些年輕人一樣(其實他就是年輕人),以為只要有了愛情就什麼都不怕。人都是父母生的,李穆和李富貴王翎鷹理念再怎麼不和,他也沒想過要和父母翻臉獨立出去自己幹什麼的。人同此心,他也不想艾莉絲為了他就和自己的父母翻臉。
至於其他的人,青梅竹馬的郭玉是不想說了,她現在想不想和男人結婚還是另一回事呢。至於郭玉的女姘頭李思思,李穆的表姐,那更加是不能結婚了,先不說感情基礎的問題,就是這個娶堂姐,也太駭人聽聞了,沒血緣關係也一樣。還有範芳,他老子一向不怎麼喜歡李穆。文姿呢,也不知道她家裡什麼情況。還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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