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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更加是勇猛無敵”李穆正在喝水,聽到此處差點沒噴出來,這種話能夠當面說的嗎?立即伸手想把手機奪過來,王顯兒卻推著李穆,不讓他得逞,“蘇蕙也是嘗過我家李穆好處的,怎麼會無端端的投何林然那個病怏怏的糟老頭子呢?”
“我們辦這種大案,哪裡會屈打成招啊,要打也不會打蘇蕙啊,她根本就沒什麼用。”其實誣陷是有的,不過不是在李穆的事情上,“她是千真萬確,給何林然出謀劃策,要把李穆給抓起來。那邊何林然給她開出的條件,就是以前所有違法違規的事情全部赦免,然後讓她回省城電視臺當新聞部主管,或者調到省臺去當娛樂部的副主管。這些證據都在我們給李老闆的包裡面啊,還有影片呢,你們看過就懂了。”
李穆把那個隨身碟翻了出來,插到電腦上面一看,就是審問的影片,上面蘇蕙神志清醒,有問必答,明顯不是她說的什麼神志不清。審問開始的時候,她還百般抵賴,說自己是被何林然脅迫,所以才和何林然那幫人呆在一起。因為攝於何林然的身份,所以她才不敢放抗。然後審訊人員出示了多份證據,包括蘇蕙給何林然寫的條子,蘇蕙向何林然慷慨陳詞證明中紀委是紙老虎,就算抓了李穆也奈何不得何林然的影片——其實何林然也信不過蘇蕙,蘇蕙給他錄音,他也給蘇蕙錄影。
看了這些證據,蘇蕙立即就焉了,不過還是辯解說自己那都是在違心說假話,然後審訊人員就出示了其他的證據,還是一份影片,上面顯示的是蘇蕙向何林然提議,要用譚飛來迂迴抓捕李穆。那時候何林然壓根不知道譚飛是誰,蘇蕙就給他詳細解釋,譚飛是李穆的高中同學,感情很好,經常出去吃飯什麼的,她查到訊息,譚飛因為非法進口受管制化工原料,在南粵省被抓了起來,只要對譚飛嚴刑逼供,讓他說是李穆主使,就可以把李穆名正言順的抓起來。而且南粵那地方,仗著自己財雄勢大上繳稅務多省委書記還是政治局委員,一向不把中央下面的部委放眼裡,就算是中紀委派了人去,只怕也得折騰好一會兒才能見到人。而李穆從小就是富二代,肯定受不了嚴刑拷打,等中紀委來了,早就證據確鑿鐵案如山了。正好何林然是從南粵省調來的,熟人多,幹這個最好不過。
何林然還覺得這個計劃可行性不是很高,和蘇蕙解釋說,他的確是從南粵省調來的沒錯,可是在南粵沒有什麼親信,那邊的基層公安局自成一體,來錢路子多,管理又比較正規(這兩點其實不矛盾),連說話都是聽不懂的鳥語,外地過去的領導很容易被架空。他在南粵幹了兩三年,錢是弄了不少,勢力卻沒有培植起來。要說敲詐勒索什麼的,大家都經常幹,可是誣陷到李穆頭上,還有可能得罪中紀委,別人怎麼肯用自己的身家性命來冒險?
又是蘇蕙給他打氣說只要能夠一起發財的事情,南粵公安局那邊沒有可能會拒絕。李穆在山南省是很出名,到了南粵誰認識他是哪根蔥。只要擺出上司的樣子來,說我來帶你們一起發財,這邊有個大富豪富二代叫做李穆,家裡錢多但是沒什麼勢力,我們來敲他一筆。保證那邊的公安局答應。何林然還是覺得不靠譜,蘇蕙就自告奮勇當何林然的使者去和南粵的公安廳領導溝通,最終促成了這麼一個橫跨半個中國的陷阱。
看到這裡,蘇蕙只能承認自己的確是陷害了譚飛,不過她什麼具體的犯罪行為都沒有實施,只是給兩邊帶話而已。中紀委的人就提醒她說這算是同謀,而且南粵那邊已經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蘇蕙身上了,聲稱他們只是接到蘇蕙的舉報,說譚飛不是無意間走私管制化工原料,而是有意要製造毒品,所以才對譚飛採取措施。因為蘇蕙有何林然的介紹,他們不知道何林然已經落入違法亂紀的深淵,所以十分重視。但是查無實據,本來已經很是疑心,具體負責此案偵破的範局長,幾次頂住了何林然的壓力,拒絕簽發對李穆同志的拘捕令。後來因為山南省檢察院申請,他們就把譚飛給轉了山南省。
第七百二十五章.物盡其用
(大家新年大吉這幾天大概更新都不會正常,請多多包涵)
蘇蕙連忙叫屈,還舉報南粵那邊對譚飛嚴刑拷打,導致譚飛受傷入院,病情危急。可是中紀委的人告訴她,那邊早就料到了蘇蕙會這麼說,已經主動承認在進行心電圖檢查的時候,有一個臨時工錯誤操作儀器導致漏電,他們已經將這個臨時工抓了起來,不日即將起訴。同時還賠償了譚飛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等共計500萬元人民幣,取得了譚飛及其家人的諒解。而且他們還指控,最關鍵性的那份製毒評估報告,是蘇蕙聯絡的一家化工實驗室違規做出的,這家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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